第十一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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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一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2009年单选1题,多选1题,计算1题。合计8.5分。2010年单选1题,多选1题,合计2分。第一节 印花税法 学习本节首先要掌握印花税的特点: 1、印花税属于行为税。 纳税人只要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发生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凭证的行为,就应缴纳印花税。 2、印花税是费用税。 纳税人缴纳的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3、覆盖面广、税率低、纳税人自行纳税。 一、基本原理(一)概念: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二)特点征税范围广、税负轻、自行贴花纳税、多缴不退不抵。(三)作用二、纳税义务人(熟悉) 印花税的

2、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各类行政(机关、部队)和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即在征税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类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 按照所书立、使用、领受的应税凭证不同,又可分为以下五类: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一)立合同人:指各类合同的当事人1、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2、合同是合法合同。不仅指具有正式格式的合同,也包括具有合同性质的单据、凭证等,如以电子形式签订。3、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他与纳税人负有同等的税收法律义务和责任。【例题单选题】下列与应税

3、合同有关的印花税纳税人是()。A.合同订立人B.合同担保人C.合同鉴定人D.合同证人【答案】A (二)立据人:产权转移书据的纳税人是立据人。 (三)立账簿人:指设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四)领受人: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 (五)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六)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的当事人。 需要注意的是,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应税凭证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有()。A.借款合同的担保人B.发放商标注册证的国家商标局C.在国外书立,在

4、国内使用技术合同的单位D.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的两家中外合资企业【答案】CD 三、税目、税率(熟悉) (一)税目(多项选择题) 掌握以下几个合同: 1、第一个合同:购销合同。注意:(1)仅针对货物,即有形动产的购销,买卖不动产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税。 (2)不仅指具有正规格式的合同,也包括具有合同性质的单据、凭证。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和音像制品的应税凭证,例如订购单、订数单等(3)包括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但是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2、第二个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3、第四个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

5、同。包括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合同 4、第六个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和第七个合同:仓储保管合同 注意这两个合同之间的区分。对有自己仓储的运输公司而言,应在合同中分明注明运输和仓储的金额。不分别注明的,则从高征税。 5、第八个合同:借款合同。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 6、第九个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性质,其合同在财产保险合同之列,应照章纳税。 7、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专利实施许可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 注意专利权转让不属于技术转让合同,而是属于财产转移

6、书据。 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花。 8、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含股权转让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登记表” 9、营业账簿 注意区分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等非营业账簿的区别。 10、权利、许可证照(四证一照) 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注意:并非包括所有证书。【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印花税的项目有()。(2000年)A.产品加工合同B.法律咨询合同C.技术开发合同D.出版印刷合同【答案】ACD

7、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的有()。(2007年)A.商品房销售合同B.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C.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D.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答案】ABD【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印花税的有()。A.分包或转包合同B.会计咨询合同C.财政贴息贷款合同D.未列明金额的购销合同【答案】AD【解析】会计咨询合同、财政贴息贷款合同不征收印花税。(二)税率(要求记忆)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其中比例税率有四个档次。应税凭证类别税目 税率形式纳税人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1.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0.3订合同人2.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3.建设

8、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0.5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35.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16.货物运输合同按收取的运输费用0.57.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收取的保管费用18.借款合同 (包括融资租赁合同)按借款金额0.059.财产保险合同按收取的保险费收入110.技术合同按所载金额0.3二、书据11.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0.5立据人三、账簿12.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0.5;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件立账簿人四、证照13.权利、许可证照按件贴花5元/件领受人 06判断题:印花税税目中,适用万分之三税率的有三个,分别是购销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技术合同。(

9、 )答案:错误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1.适用比例税率的应税凭证,以凭证上所记载的交易或服务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 = 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2.适用定额税率的应税凭证,以凭证件数为计税依据,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凭证件数固定税额(5元) 13个税目计税金额的确定:(一)余额计税6.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10.技术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技术开发合同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二)全额计税 1、购销合同,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如果是以物易物方式签订的购销

10、合同,计税金额为合同所载的购、销金额合计数。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分别签订了两份合同:一是以货换货合同,甲公司的货物价值200万元,乙公司的货物价值150万元;二是采购合同,甲公司购买乙公司50万元货物,但因故合同未能兑现。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元。A.150B.600C.1050D.1200【答案】D【解析】(200+150+50)0.3=1200(元)(应税合同在签订时纳税义务即已产生,不论合同是否兑现,均应贴花)2.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1)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加工费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 原材料金

11、额按“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例如合同写明受托方提供原材料7万,加工费用3万,则分别按0.3、0.5贴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即按0.5贴花。 (2)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双方只就辅助材料与加工费贴花。【例题判断题】对于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承揽合同,凡是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计税贴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2007年)【答案】【解析】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的,按加工费和辅料金额依加工承揽合同计税,原材料不

12、交印花税。 应用举例: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加工合同,甲公司提供价值30万元的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25万元,乙公司提供价值100万元的原材料。甲公司应纳印花税275元。()(2002年) 【答案】。 【解析】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费和提供的辅助材料金额之和。应纳印花税=(30+25)0.510000=275(元) 应用举例: 某电子企业4月与某工厂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受托加工一批专用电子部件。合同规定,电子企业提供价值70万元的原材料,并提供价值15万元的辅助材料,另收加工费20万元; 应纳税额 = (70+15)0.3+200.5 =255+100=355元注意:此时

13、辅料和主料一起按照购销合同纳税。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计税依据为勘察、设计收取的费用(即勘察、设计收入)。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 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应以新的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所载金额为依据计算应纳税额。 【例题】某建筑公司与甲企业签订一份建筑承包合同,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相关费用50万元)。施工期间,该建筑公司又将其中价值800万元的安装工程转包给乙企业,并签订转包合同。该建筑公司此项业务应缴纳印花税()。 A.1.785万元B.1.80万元C.2.025万元D.2.04万元(2

14、004年考题,分值1分) 【答案】D (6000+800)*0.3 5.财产租赁合同,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即租金收入)。税额不足1元的,按照1元贴花。 【例题单选题】 2006年1月,甲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给乙公司,合同约定每月租金2500元,租期未定。签订合同时,预收租金5 000元,双方已按定额贴花。5月底合同解除,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补交租金7500元。甲公司5月份应补缴印花税()。(2007年) A.7.5元B.8元 C.9.5元D.12.5元 【答案】A 【解析】根据印花税法规定: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税票。应补缴印花税(50007500)157.5(元)应用举例:A公司向B汽车运输公司租入5辆载重汽车,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5辆载重汽车的总价值为240万元,租期3个月,月租金为1.28万元。 则A公司应缴印花税额= 1.28(万元)31 = 38.4(元) 6.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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