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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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等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一)申报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建设工程范围。除属于消防验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如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但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二)属于消防验收范围的建设工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 (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

2、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用车站候车室,客用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

3、映厅,卡拉o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 (1)设有第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2)国有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4)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5)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6)生间、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三、工作流程 1、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

4、竣工验收合格之日7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者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对于资料齐全、符合受理范围的,未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工程,出具备案凭证;对于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工程,自被确定为备案检查对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检查结果通过互联网予以公告。 四、申报材料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材料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见证取样检验报告);

5、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如消防隐蔽工程施工资料、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相关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申报材料中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对。 包含涉及消防内容的监理评估报告;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设计备案凭证(复印件并盖建设单位公章) 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内业资料(需盖章)、隐蔽工程施工记录(需盖章)、有自动消防设施的还需提交试运行和调试报告(需盖章)、无监理单位的工程由建设单位出具无监理证明、非法定代表人

6、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登录互联网站 (ht:/或tp:/)上的“消防办事大厅”系统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 “消防办事大厅”系统备案。备本人来办理的由建设单位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案后系统中预设的抽查程序将等 随机确定抽查对象,未被确定为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 抽查对象的备案程序结束,被确并加盖公章,出示原件); 定为抽查对象进入备案抽查程消防产品登记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盖章); 序,补充申报有关材料接受检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包括本工程所有消防产品的

7、检验报告、产品 查。型式认可证书或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生产或销售单位盖章)) 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以上相关资料应使用a4纸制作,按目录装入标准档案盒,并用铅笔在档案盒上标注工程名称和卷宗内容。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生产或销售单位盖章),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选用登记表,见证取样检验、抽样检验的检验报告(原件),阻燃制品及装修防火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告知单(复印件,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出示原件); 办理程序: 备案时间:221年9月日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8、(消防) 注。本表格一式五份,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各存档一份。按有关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才需填写“监理单位”一栏。 消防产品清单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的其它建设工程 适用对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法人和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

9、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四、受理机构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五、决定机构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建设单位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八、禁止性要求 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九、申请材料目录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具有防火性

10、能要求的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事项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说明:同一建设单位在办理消防审批事项时已经提供过相关申报材料的,不要求重复提供。 十、申请接收现场申请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抽中项目: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未抽中项目。受理送达。十 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个工作日 依法需要检验、检

11、测、鉴定的,检验、检测、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十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五、办理结果 六、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或邮寄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申请人申

12、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124,072-22119。十 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2-1345,052-9119。二 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1、市本级办公地址:湖州市吴兴区金盖山路6号,湖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公安消防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下午1:30 2、各县区办公地址:各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消防窗口办公时间:工作日 3、织里镇办公地址:织里镇行政便民中心服务中心公安消防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 第五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精选)htt:/www.xiexebang.c

13、m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 一、审批项目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3、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三、审批权限 (一)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消防工

14、程公司消防设计方案工程消防消防公司加盟消防图纸设计消防图设计企业消防工程消防安装公司 htp:/ 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州)级以上(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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