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经验与时间意识

上传人:s9****2 文档编号:508010410 上传时间:2023-07-12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4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陌生经验与时间意识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陌生经验与时间意识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陌生经验与时间意识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陌生经验与时间意识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陌生经验与时间意识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陌生经验与时间意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陌生经验与时间意识(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陌生经验与时间意识 倪梁康:胡塞尔时间意识分析中的“滞留”概念-兼论心智与语言的关系倪梁康:胡塞尔早期内时间意识分析的基本进路兰德格雷贝:现象学的经验概念庸格:德国哲学的危机江怡:维也纳学派究竟从维特根斯坦那里得到了什么?威尔特恩:另类胡塞尔胡塞尔现象学的“标准化”和“非标准化的解读董世骏:“后世俗社会”的批判理论-哈贝马斯与宗教倪梁康:纯粹的与不纯粹的现象学韩林合: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写作和出版情况简述朱刚:交互主体性与他人-论胡塞尔交互主体性现象学的意义与界限本类热点图文资讯月度热点 倪梁康:胡塞尔时间意识分析中的“滞留”概念兼论心智与语言的关系兰德格雷贝:现象学的经验概念庸格:德国哲学的危

2、机倪梁康:胡塞尔早期内时间意识分析的基本进路推荐给好友 19201921年冬季学期,胡塞尔以这样一句话来开始他的讲座:“外感知是一种不断的伪称,即伪称自己做了一些根据其固有的本质来说无法做到的事情.因而在某种程度上,在外感知的本质中包含着一个矛盾”。在我所做的思考的第一部分中,我想在这样一个方向上展开胡塞尔上述命题的意义,这个方向使我们将这种伪称理解为一种自身过分要求(Selbstberforderung)。在这里,陌生性将作为一种在感知主体的自我经验中出现的东西而得以明了。我想指出,一个主体的自身过分要求如何从自身出发指明了一种众多主体的结合。而我的其他思考则受这样一个问题的规定,即:如果我

3、们在看出胡塞尔所开创的那条通向提出交互主体性的道路不会将他们引向死胡同之前,不想踏上这条道路的话,那么人们可以做什么。在我的文章的第二部分,我将回溯到阿尔弗雷德许茨(Alfred Schtz)那里,并且研究,如果一个人把自己理解为他人,那么,在这个人的意识中会发生些什么。最后我试图从胡塞尔的时间意识的理论中获得建造一座将在前面两个部分得到展开的描述关系之间的桥梁的砖石,这些描述关系是指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是一个主体在自身中经验到的陌生性,另一方面是在社会生活世界的具体环境中所产生的陌生性之间的关系。通过对时间意识结构的分析,我试图以迂回的方式达到胡塞尔的交互主体性现象学所具有的那种意向。

4、我的阐述分三个部分: 一、在我之中的陌生之物; 二、在陌生者之中的陌生者; 三、我们共同的时间。 一在我之中的陌生之物,或者,先验意识的异质性(Heteronomie).现象学是一门启蒙哲学。它探讨的是不为人注意的偏见、生活的自明性;它努力寻求一门特殊的光学,寻求一种观察方式,通过这种观察方式,那些自明的东西成为有疑问的东西。这样我们便可以理解,为了使自明的东西真正名副其实,还需要哪些条件。我们是在许多这种或那种形态的事物的包围之中,对我们来说,似乎没有什么比这更自明的了.它们是冷的或热的、平滑的或粗糙的、绿的或红的、或其他颜色的,即:它们具有所有的质。当然,人们今天在学生的教科书中便可以读到

5、,这些是一种主观的错觉(臆想).人们大都早已知道,没有暖,只有分子运动;没有红,而只有某种频率的波;没有旋律,只有声的震荡的排列次序。至于这种关于一个所谓的“真实的现实”的断言是不是仍然建立在错觉的基础上呢?对这个问题,我们要先搁置一下。如果人们将这个问题搁置起来-这种搁置可以说是作为现象学还原的最小形式-那么还会有一样东西留下来:主观感觉。它们现在对我来说是唯一的东西和我所具有的第一性的东西。我感到温暖,我看到一个绿色,我觉得粗糙。当然这只是主观的断定。我的意识是一个内部世界,它充满了体验,这些体验完全是属于我的并且是直接当下的.在这个领域中我完全在我之中,不接触其他所有的东西:一个纯粹的感

6、性存在。这种感性的主观主义的景色简直可以构成一首田园诗,如果不是从后面有一股特殊的、从内部产生的压力体现出来的话;这个压力迫使人们将所有这些在我之中的感觉理解为在我之外的对象的质的体现。如果我愿意,我可以进行反抗:我的感觉在我的手下变成了对我来说的感性印象,这些印象是我从一个客体那里获得的。它们也仍然是属于我的;现在它们仅仅是我从一个外部事物那里借来的东西。把体验不看做第一性的,而是看做第二性的,即理解为外部因素的影响的结果。恰恰是这种做法被胡塞尔称之为“客体化的统觉。借助于这种统觉,我成为实在论者,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世界中始终就已经是这种实在论者。这种实在论的实在对于感觉的主体来说无非是一个颠

7、倒了的世界,那么这种实在论是如何形成的呢?在我之中,除了感觉之外,还有一些对我来说陌生的东西,因为它与我原先具有的东西有关,无论我是否愿意。这个陌生的、在自我的内部中的活动者把我看到的红变成了对象所具有红;把我所感到的粗糙变成了一个事物的表面状况。我们不得不做出这样的论断:如果我们闭上眼睛并且缩回手,这个事物也仍然是红的和粗糙的。这种使被体验之物对象化、使主体之物客体化的活动是一个在哲学中为我们所熟知的主管机构(instanz)的所作所为:先验意识;如果它作为行为的主体出现,它也叫做先验自我。这个统觉的自我始终在出让着感性感觉的自我所固有的东西。但一个既是感性的(不是感受的!)又是统摄的主体则

8、作为持续的自身剥夺(Selbstenteignung)的过程而存在。但这还不够!此外我还必须赞同我的自身剥夺的结果,并且在我们称之为逻辑判断的判断中明确地表达出这个赞同:首先,感性,我只感到绿;尔后,统觉、感知到一本绿的书;最后,在判断中,我还要说:“这本书是绿的”。在这个“经验判断”中我确认了我的自身剥夺。在这里,自身剥夺所指有二:我作为感觉的主体是从这个主体那里获得主观体验的.并且,我作为知性的主体却又在进行着这种对主体之物的客体化,它感知到质,并且说出谓词。我不仅是被迫的,而且还自己强迫着自己.胡塞尔在外感知中确定为矛盾的东西,虽然不能用康德的话来加以描述,但却可以用一条从康德那里得出来

9、的主线来加以描述:它是一个在感知的主体之中的矛盾:作为自身剥夺的主体,它在自身之中经验到了陌生者的因素.对最初是纯粹主体感觉的客体化统觉-胡塞尔也把它称为对这种感觉的“客观解释”不仅包含着一种自身剥夺,而且还导向自身的过分要求。这一点可以在判断那里得以确定,只要人们对我们通常判断所提出的那种要求进行分析。但我却想用一个事态为例来解释隐藏在判断中的客体性的因素,这个事态处于一个更根本的阶段上,因此,如我所希望的那样,这个事态也就更为直观和明显。存在着具有这样或那样状态的事物,这是自明的,与此同样自明的是另一点:每一个事物,如人们所说都有其两个方面。但我确实对此有把握吗?我从何得知,在我面前的这个

10、事物,除了我看到的正面以外,还有一个我不曾看到的反面呢?如所周知,用来确定这一事实的最简单的措施似乎就在于把对象转一个方向。只是:如果这样做了,那会发生什么?人们不是具有人们想看到的反面,而是重又具有一个正面,即使是另一个正面。人们看到:每个事物都有两面,这个自明性不仅是一个关于事物的陈述,而且还是一个关于它和作为观察者的主体的局限性之间的关系的陈述。由于这种局限性,即使镜子也对我毫无帮助.因为当我在我面前的对象后面放上一面镜子时,我所看到的恰恰是镜子的正面以及在其中的镜子的图像,而不是对象的反面。我要么感知一个对象,那么这便是镜子和它的正面;要么我想看到一个反面,那么我必须就用这个纯粹的反身

11、来凑合.让我们记住在这个开端上的老生常谈:这里的询问不是反面看起来是如何的,而是询问:如果我们设定有一个反面存在,那么这种设定的理由是什么?把事物转一个面或走到事物的后面去或在它们后面放一面镜子;这一切都已经是用来补偿这个第一性的局限性,用来抵消原初的缺陷而采取的第二性的措施。这个缺陷是从何而来的呢?它产生于那种自身的过分要求中,当胡塞尔在谈到与外感知相联系的体现时,他所指的便是这种自身的过分要求。我看到了两者:看到了事物,但只是它的正面;看到了整体,但只是一个角度。这个分离贯穿在观察者的自我的始终:一方面是这个自我连同他有限的观察角度(Perspektive);另一方面是把这个观察角度过分提

12、高到可能的总体性上去的自我.一个是这里的自我,它偶然地看到了这个方面而不是那个方面,一个是这样的自我,在它之中这种偶然性被扬弃了,因为它把事物理解为可能的观察角度的无限性。一个是有限的和定额的自我,另一个是无限的和绝对的自我。在这一情况中包含着的自身的过分要求是由于什么原因引起的呢?并不是有一个别的人向我透露了一个秘密,他对我说:“你所感知的,是一个整体,它仅仅直接地对你显现它的一个部分。这是我自己所知道的!过分的要求仍然存在着:我可以说是一瘸一拐地跟在我自己的论断后面;我从一个单面性奔向另一个单面性,但我的目的在于全面性。我在每个感知中都在向我自己要求比我自己所能做到的更多的东西,这就表明了

13、在我自身之中的一个陌生性(Fremdheit)的因素。我们把握住,哪些东西是这个陌生的、然而却属于我们的主管机构对我们所提出的过分要求。自身剥夺是其中的一个:我们的主观感觉被转让为客观的质并且被转译为判断中的谓词。自身的过分要求是另一个:我们声称整体的对象,但却始终只能指明部分的角度.-这个寓于自我之中的自我的要求和成就之间的分歧正是在这一点上超越出了自身,向它要求一种自身的超越。我离开这里,尔后从那边来看这同一事物;我留在这里,却在那里竖一面镜子:这些都是建立在一个共同的基本思想之上的措施,即这个思想:我如果不在这里,而在那里,那么我怎样看这个对象?一个自我,当它不是在直陈式的这里,而是在虚

14、拟式的那里时,这已是另一个自我了。反面对一个可能的其他主体来说是被给予的正面。就此看来,每个事物都有两面,这个自明性不仅是一个关于事物和他的观察者的局限性的陈述,而且是一个关于许多可能的观察者连同它们各自的局限性的关系的陈述。但我们不要把两个他人相混淆,即:可能的他人和现实的他人.我想像一个别的自我在一个我本人不在那里的地方。这个想象的他人已足以使我理解对象这个概念所指的是什么。但如果一个大的自明性,即有对象存在,这个自明性应当是自明的话,那就迫切需要一个现实的人:但我有什么权利设定这个他人的现实性呢?我从何知道,他和我一样为自己,并且自己向自己提出过分要求呢?并且,对此过分要求负有责任的人,

15、先验自我,是否对于他和对于我来说是完全一样的,并且正因如此而对于我们中间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完全是本己的和亲身的呢?是否在一个先验的自我,并且与它以特殊的方式相联系,有许多数量的主体,它们偶然在此时此地伴随着它们的肉体,因而不仅忍受着这些主体的局限性,而且还忍受着这些主体的限额?随着这个问题提出,就划定了这个系统的位置,胡塞尔在这个位置上确定了交互主体性的问题。如果我通过现象学的还原而回到了我的意识之上,并且还回到了我的本己性的领域中,那么我在这个领域中就需要那些由这个领域从内部出发重新阐述的东西:一个其他的自我,然而是一个现实地可经验到的自我。我所想象、虚构、假设的他人永远不会把我从“对象”这个

16、表达的含义引向对象本身的存在。必须有一个现实的、其他的自我.这便是胡塞尔想用他的陌生经验学说来加以充实的地方。我在这里不想继续讨论这个理论,而只想说明它的基本样式。对胡塞尔来说,陌生经验意味着:我感知到,一个躯体是与我的躯体相类似的;这种相似性使我做出这样的行为,即把一个与我自己的意识相类似的东西放到那个躯体之中去,这样,那个躯体就成为他人的肉体。但是,如果一个“亦为主体”(Auch-Subjekt)以这种方式被经验到,那么这也适用于所有对我自己来说无法拒绝的东西,其中包括,这个那里的自我对自己来说是一个这里的自我,并且把我作为一个那里的自我、作为他人来经验。胡塞尔当然要忙于证明这条通向他人的通道是真正的经验,并且不让它堕落为纯粹的假说。因此,反对胡塞尔的陌生经验之设想的最常用的论据之一是:根据胡塞尔自己的证据,现象学家由于进行现象学的还原而陷入孤独性之中,没有任何道路能引导他走出这种孤独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其它相关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