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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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青岛大学文件青大教字20064号 关于印发青岛大学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方案的 通 知各学院:青岛大学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方案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望各学院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主题词:教育 教学 专业 方案 通知 青岛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6年3月13日印发青岛大学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方案专业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我校专业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工作。一、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

2、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适应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体现先进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宗旨,以大力加强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为重点,强化品牌意识、特色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注重改革的科学性、系统性、综合性和连续性,以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推动各项教学基本建设,促进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带动我校专业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二、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建设目标在现有专业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理念先进、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改革领先、师资优化、设备先

3、进、教学优秀的原则,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设校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20个左右,争取建成10个左右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通过建设,使这些专业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形成优势和特色,达到省内领先水平;一部分争取建成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专业,成为在办学思想、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显著特色和较高社会声誉的品牌、特色专业。通过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进一步优化我校学科专业结构,提升我校学科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我校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和科教兴校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品牌、

4、特色专业学校每年组织申报和遴选一次,连续五年。三、 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遴选(一)遴选条件品牌、特色专业的遴选要利于我校学科专业结构的优化,有利于应用性、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积极扶持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和应用性学科专业,注意评选基础性学科专业和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专业。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1、品牌、特色专业要有坚实的学科基础。原则上要有博士点或一级学科硕士点或具备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做支撑;或者是国家、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品牌专业应有5届以上毕业生,特色专业应有3届以上毕业生。3、专业建设方案要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人才培养目标符合

5、社会发展需要,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注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人才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4、专业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知名度,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合理,有良好的科研或专业技术背景。5、能按照新世纪高素质人才培养要求,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更新教学内容,积极组织多媒体教学和双语教学,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取得显著成效。6、专业教学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经费投入满足持续发展需要,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能满足实践教学要求,并与相关行业、企业或职业界有比较密切的联系,专业建设有其他相关学科专业的强力支持

6、。7、重视教学管理改革,并建立起有效的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能积极开展与国内外高校相同专业的合作。(二)遴选程序1、学院组织申报。各学院根据学校的有关文件和通知精神,在各专业进行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议,择优上报。2、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的专业进行评选,必要时通知有关专业负责人进行答辩。以不记名的投票的方式确定品牌、特色专业名单。3、网上公示。初审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时间7天。4、审批公布。公示结束后,经学校领导审批,正式发文公布评审结果。5、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申报从校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中择优上报。四、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建设与管理 (一)建设措施1、

7、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实行专业负责人负责制,凡是被省、校建设的品牌、特色专业均视为省、校级重大教学改革课题。专业负责人负责主持拟订专业建设目标、制订专业建设规划,落实专业建设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对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的目标、要求和验收标准,加强师资、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保证达到专业建设的预期目标。2、校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自立项之日起,由学校专门划拨经费资助建设。资助经费数额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人文社科类专业每年不少于10万元,自然科学类专业每年不少于20万元,经费使用范围是专业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课程建设

8、、教材建设、双语教学研究、多媒体课件开发、教学研究、图书资料购置等,其中经费的70要用于专业实验室建设、图书资料购置等。3、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凡遴选入围的专业,可以使用“青岛大学品牌专业建设点”、“青岛大学特色专业建设点”名称,面向社会,加强宣传。(二)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检查和验收1、学校要加大对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的监督和检查,每年至少组织专家检查一次。学院要加大支持和管理力度,通过大力扶持和政策导向,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投身专业建设与改革的积极性,为品牌、特色专业的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2、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完成目标和任务后,由所在学院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对申请验收专业的建设、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交自评报告。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专业进行实地考察,依照青岛大学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验收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合格者,由学校授予“青岛大学品牌专业”、“青岛大学特色专业”称号,向社会公布。校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称号有效期5年。经检查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专业,撤销专业建设点,不再组织验收。4、各院系应充分认识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对于学校和院系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办学特色。品牌专业也要讲求特色,特色专业也要具备较高水平。针对我校专业建设情况,尤其要在努力提高水平的同时着意设计培育专业特色。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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