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基建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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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建部工作制度制度名称:基建部工作制度制度编号:HJJ01制定时间: 年月制度内容1. 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院长指示起草医院基本建设总体规划,拟定阶段实施计划,提出建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院长批准后,具体负责组织实施。2. 科室工作人员必须向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按工程类别负责制,同时密切配合,群策群力,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及时完成,不得推诿,重大问题需向分管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执行。3. 熟悉全院建筑的基本情况及动态,经常向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4. 负责全院房屋装饰、装修工作,做好方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勤俭节约。5. 负责办理项目审批、工程规划、报建等手续,落实设计、施工单位

2、,完成工程招标前签订合同、采购供应设备、构件及建筑材料等工作。6. 负责建筑项目的预算、决算及审计工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7. 加强施工管理,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和质量要求严格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按规定认真组织验收。8. 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及技术资料的收集、保管,及时送院档案室归档。9. 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要坚守岗位,尽力尽职,并做好各项记录。10. 工作中不得损公肥私,以权谋私,不收受贿赂,不吃请,必要的工作应酬需经基建部主任批准,工作餐按规定凭证记录,在工资中扣除餐费。同时虚心接受全院职工监督。说明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附录 无招

3、标管理制度制度名称:招标管理制度制度编号:HJJ02制定时间: 年月制度内容1. 凡医院规定由基建部负责招标的基建工程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均要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招标。2. 凡属其建部负责的医院基建工程在五万无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设备、材料及小型基建工程,由基建部份材料和工程招标小组提出计划,报院招标办审批后发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工作。3. 属基建部负责的医疗基建工程,材料设备及小型工程在五万元以下的,由工程科及材料科进行市场调研,以议标的形式提出三家信誉好的单位进行比较,先择其中一家优胜者。4. 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规划预算科负责

4、组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工作由工程科负责组织,设备、材料招标工作由材料科负责组织,专业工程与小型室外工程招标工作由工程技术科负责组织。5. 基建部成立由部领导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部招标工作统一领导,下设工程技术科、规划预算科、材料科三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项招标的组织工作。6. 招标方式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7. 每个项目招标都要成立专家组,由专家组进行评标并采取打分或无记名投票方式定标。8. 专家组成员由医院招标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即时从处专家库中抽取的办法确定,并请审计处派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9. 公开招标后由医院招标办签发中标通知。10. 基建部根据中标通知书组织与中标单

5、位签订采购或工程承包、监理合同。11. 招标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择优定标的原则,每项招标一般应由三家或三家以上投标单位竞争,招标时要对投标者进行资质审查,评标应以方案可行性、质量可靠性、技术先进性、报价合理性和售后服务可靠性等为依据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公布评标结果,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医院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12. 严格招标工作纪律。参加招标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不经招标或集体讨论而确定施工(供货)单位;严禁明招暗定、泄露标底、招标走过场。对违反规定者,要报医院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说明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

6、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附录 无工程预算、决算管理制度制度名称:工程预算、决算管理制度制度编号:HJJ03制定时间: 年月制度内容 合同预结算工作是基建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提高基建工程效益,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1. 根据修建、施工项目的设计要求和概算,按照国家定额标准编制预算。当预算与设计发生矛盾时,应与有关部门商量,改变设计或调整预算,使两者一致。2. 所有工程项目均实行合同(协议)管理,并按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进行签证。无合同的工程不准施工,财务部门拒绝拨付工程款。3. 预结算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全面了解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情况。4. 凡因设计或市、区质监部门

7、强制性技术要求而发生的工程变更,由甲方驻工地管理人员签证。签证前要测算由此产生的造价变化情况。重大变更要经部、院领导批准。5. 因提高工程标准而提高工程造价时,应首先核准材料价格并报部领导批准后再签证。6. 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尽量减少工程变更,以降低工程造价。7. 准确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预算或结算书。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8. 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国家定额标准准确做出决算,财务部门在接到附有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单的决算后方可付款地。9. 经办预算、决算的人员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实事求是,秉公办事,对于从中营私舞弊、受贿行贿者应予严惩。 说明本制度自制订日

8、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附录 无合同管理制度制度名称:合同管理制度制度编号:HJJ04制定时间: 年月制度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定基建部建设工程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工程监理、小型室外工程及专业工程施工合同(协议)的管理制度。1. 合同的签订程序(1) 工程设计、勘察合同由规划预算科联系审计处一起同设计方签订,部主任签字后由办公室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会签,并报分管院长批复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2) 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由工程技术科经办,报部主任审批签字后,由办公室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会签,并报分管院长批复并加

9、盖公章及法人章。(3)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材料科经办,报部主任审批签字后,由办公室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会签,并报分管院长批复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2. 合同的发放范围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发放到医院财务部、基建财务部、基建财务科、规划预算科、工程技术科、材料科等相关科室或部门,办公室留存以便查阅。3. 合同的管理责任(1) 合同签订后,合同经办人必须将正式合同送交处档案资料管理员并办理签收手续。(2) 合同在实施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是否按有关规定与合同内容实施合同,并定期或不定期向基建部领导汇报合同履行情况。(3) 工程技术科、材料科、规划预算科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分别

10、办理有关设计和勘察费用、材料设备款、工程招标费用、工程款和监理费的支付事宜。(4) 由于经办人故意或严重失职造成合同重大失误,或者未按规定范围及时发送合同,或有关人员未严格执行合同,而在合同实施中产生纠纷或产生质量事故、影响工程工期、造成损失的,要按国家和医院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说明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附录 无施工管理制度制度名称:施工管理制度制度编号:HJJ05制定时间: 年月制度内容1.施工管理员应根据基建部下达安排的工程项目(含维修项目)的投资、规模、范围以及其它要求,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展开现场施工及有关工作。

11、2.施工中施工管理员掌握施工操作程序和验收规范,严格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3.施工管理员根据工程实际,本着对医院负责、对工程负责的态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安排和使用材料及人员,精打细算地完成好每一个工程。4.施工管理员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包括自建工程的施工队伍)。经常对施工人员宣传党的政策、法令、法规和医院的有关规定,并应对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进行严格的要求。5.及时了解、掌握工程建设的新规范、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6.按医院下达的计划,签定工程合同,调度人力,准备材料,进行施工,并随时掌握施工进度,按照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计划,使计划不断完善

12、。7.工程竣工后,经施工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检查认可后方能进行工程结算,施工管理员根据施工情况,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按实地进行分部、分项提出工程量收方单、结算单,由编审人员编审工程结算,并应附有有关工程说明交财务和部领导审核。说明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附录 无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制度名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制度编号:HJJ06制定时间: 年月制度内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特制订本制度:1. 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负责与有关单位和人员联系,组织实施现场的“七通一平”工作,并会同施工承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现状图及其它原

13、始记录,作为有关分项工程结算的依据。2. 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严格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现场范围。3. 项目负责人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解释图纸,布置现场,使其全面撑握设计要求的技术规范。4. 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任何意图都需经过项目负责人实施。5. 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6. 项目负责人负责监督施工中的技术质量、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问题。7. 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到场的各种材料、设备的质量,禁止不合格材料、设备用到工程上去。8. 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及时做好隐蔽签证,不得事后补办签证手续。9. 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各工种现场负责人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和各种形式的工程协调、联系会议,并做好记录,负责办理各种相关验收手续。10.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应坚持维修回访制度,在保修终止前十天会同施工承包单位共同回访,并填写回访单,对所存在的问题全部返修合格才能认为保修期已满,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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