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管理开发贷款基本知识流程模板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07944283 上传时间:2022-08-27 格式:DOC 页数:112 大小:27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房地产项目管理开发贷款基本知识流程模板_第1页
第1页 / 共112页
房地产项目管理开发贷款基本知识流程模板_第2页
第2页 / 共112页
房地产项目管理开发贷款基本知识流程模板_第3页
第3页 / 共112页
房地产项目管理开发贷款基本知识流程模板_第4页
第4页 / 共112页
房地产项目管理开发贷款基本知识流程模板_第5页
第5页 / 共1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房地产项目管理开发贷款基本知识流程模板》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地产项目管理开发贷款基本知识流程模板(1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房地产项目管理开发贷款基本知识流程模板22020年4月19日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基本流程时间: -07-22 21:49来源:未知 作者:l 点击: 次开发贷款定义 房地产开发类贷款是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 用于房屋建造、 土地开发过程中所需的贷款。 借款主体 经房地产开发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贷款条件 1.必须经国家房地开发贷款定义房地产开发类贷款是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 用于房屋建造、 土地开发过程中所需的贷款。借款主体经房地产开发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

2、,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条件1.必须经国家房地产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 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过年检, 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2.具有贷款卡, 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3.开发项目与其资质等级相符。4.项目开发手续文件齐全、 完整、 真实、 有效, 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开(施)工许可证, 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5.项目的实际功能与规划用途相符, 能有效满足当地住宅市场的需求, 有良好的市场租售前景。6.项目的工程预算、

3、 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工程预算总投资能满足项目完工前由于通货膨胀及不可预见等因素追加预算的需要。7.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8.项目资本金应达到项目预算总投资的35%以上, 并须在银行贷款到位之前投入项目建设。贷款所需材料一.基本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建设管理部门核准的资质证明;2.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贷款卡;5.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前三个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审计报告和近期报表;6.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7.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8.法

4、定代表人证明、 签字样本;(责任编辑: l)房地产开发贷款能够采取期权抵押方式鉴于购房者获得的房屋期权可设定抵押, 则开发商拥有的房屋期权也应该能够设定抵押。上海市人民政府第76号令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第三条就规定了房屋期权包括房屋建设期权和预购商品房期权, 即依法生效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鉴于购房者获得的房屋期权可设定抵押, 则开发商拥有的房屋期权也应该能够设定抵押。上海市人民政府第76号令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第三条就规定了”房屋期权包括房屋建设期权和预购商品房期权”, 即依法生效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开发商某一时间获得建成房屋的权利可

5、设定抵押。建设银行上海分行曾经尝试以开发商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合法生效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为依据, 按在建项目分部工程完成工程量分段设定抵押权, 分段递增抵押物, 并按约定的抵押额分次发放贷款。房地产抵押贷款知识介绍一、 房地产抵押与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含义 (一)抵押与房地产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在法律上把其财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 而债权人并不占有财产的一种担保形式。 抵押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不成文法抵押, 即是把财产的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 能否收口, 要看债务的偿还一、 房地产抵押与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含义(一)抵押与房地产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在法律上把其财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 而债权人并不占有财产的一

6、种担保形式。抵押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不成文法抵押, 即是把财产的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 能否收口, 要看债务的偿还情况而定, 如不能按时清偿所借债务, 财产所有权便不能收回。如果能按时清偿所借债务, 财产所有权便能够收回;另一类是有合法留置权的抵押, 它是在法律上给予承押人留置财产的权利。抵押是在债务人和债权人都认为比较公平合理的前提下, 为确保债务按时清偿而实行有价担保的一种行为。对于债务人(承押人、 抵押人)来说, 依然保留对财产的占有和使用;对于债权人(受押人。抵押权人)而言, 在债务清偿之前, 拥有抵押财的所有权, 可避免遭受损失, 在整个抵押过程中, 债权人享有抵押权。抵押权是在她人所

7、有的不动产上设定的一种担保物权, 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偿债时, 债权人有权拍卖。转让或兑现设定抵押的财产, 并从其款项中得到清偿。抵押权与债权的关系十分密切, 它随着债权的发生而发生, 随债权的消失而消失。作为抵押的财产即抵押品的种类很多, 一般为易子保存或变卖的商品, 如股票。债券、 房地产等。房地产抵押是抵押的一种形式, 指抵押人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房地产抵押权即是以房地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的财产而形成的权利, 是随房地产抵押的形成而发生的。房地产由于其经济价值大, 耐用期限长, 具有保值、 增值性、 不可移动性, 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抵押品。在

8、房地产抵押期间, 房地产产权依然由产权所有者管理, 债权人只能按期取息和收回借款, 而无使用与管理房地产的权利。当债务还清, 债权人收回房契、 地契, 抵押即告结束。如债务到期抵押人不能清偿, 抵押权人能够向法院申请拍卖 抵押物, 以偿还其债务。债务已到期而未能清偿时, 抵押房地产的所有权属于抵押权人。如抵押物拍卖。转让后所得价款偿还债务有剩余部分, 应退还给抵押人, 不足时抵押权人仍能够和其它债权人一样, 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二)房地产抵押贷款抵押贷款也叫抵押放款或财产担保放款, 指银行或其它金融(责任编辑: l)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当前全国房地产市场处于震荡之中, 虽然国家、

9、地方不断出台调控政策措施, 如果房地产市场一旦衰退, 将对银行的信贷资金将构成巨大的风险, 其杀伤力不可低估。房地产抵押贷款相对于保证贷款风险较小, 但当前房地产抵押贷款潜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 不能不引起银当前全国房地产市场处于”震荡”之中, 虽然国家、 地方不断出台调控政策措施, 如果房地产市场一旦衰退, 将对银行的信贷资金将构成巨大的风险, 其”杀伤力”不可低估。房地产抵押贷款相对于保证贷款风险较小, 但当前房地产抵押贷款潜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 不能不引起银行高度的警觉和重视, 有必要对房地产抵押贷款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以防止信贷资产的流失。一、 房地产开发抵押贷款的风险和防范1、 房地产

10、开发应具备”四个证”, 按照建设部、 国家计委、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 ”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项目, 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按照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四十八条规定”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 违章的建筑物抵押的, 抵押无效。”不具备”四证”建筑起来的房产应属于违章建筑, 因此银行不应向”四证”不齐的开发商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2、 房地产开发建筑承包商优于抵押权人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 承包

11、人能够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 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 拍卖的以外, 承包人能够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 也能够申请人民法院将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的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一条进一步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在受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 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 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它债权。”因此如果借款人欠银行贷款(房地产抵押贷款), 又欠建筑工程款, 那么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款优先于银行抵押贷款受偿。银行应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2、防范这种贷款风险: 一是认真执行贷款”三查”制度, 切实做好贷前调查, 查明防地产开发商是否欠建筑商建筑工程款;二是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 由建筑商作出放弃建筑工程优先受偿的书面承诺;三是经过借款人要求建筑商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责任编辑: l)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有关问题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 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规范我市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工作, 保护抵押权人、 抵押人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 各区(县)房屋

13、行政管理部门、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规范我市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工作, 保护抵押权人、 抵押人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建设部第9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就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本通知所称在建工程抵押, 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 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 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包括其它法定金融机构)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二、 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工作统一由北京市国土资源

14、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及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办理。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称市建委)及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三、 未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拟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需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建委申请核实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市建委核实后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抵押楼栋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证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凭此证明向市、 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手续。四、 未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期间, 市建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的预售许可申请不予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

15、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审批事项完毕后, 方可申请预售许可。五、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 对预售项目已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的, 需由抵押权人出具同意抵押房屋销售的证明。六、 已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 以未售房屋抵押的, 需由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向项目所在地的市、 区县建委、 房管局申请查询拟抵押房屋未销售情况。市、 区县建委、 房管局经过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查询后, 为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拟抵押房屋未销售(指未网上认购、 网上签约)的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凭此证明向市、 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未售房屋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手续。(责任编辑: l)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定义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就是指已经拥有房屋产权的老年人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 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相应的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年龄、 预计寿命、 房屋的现值、 未来的增值、 折损情况及借款人去世时房产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后, 按其房屋的评估价值减去预期折损和预支利息, 并按人的平均寿命计算, 将其房屋的价值化整为零, 分摊到预期寿命年限中去, 按月或年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