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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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铁路安全管理制度 本工程地处铁路站场内,施工场地狭小,列车运行频繁.为加强施工现场铁路安全管理, 保证每个作业人员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有带班人员或班组长统一指挥行走路线,统一指挥施工。2、施工人员通过道口和接触网下市,不准高举、肩扛工具、锹、棍棒、金属物等物品, 必须水平拿着通过.3、接触网下严禁打手机;严禁打雨伞通过。雷雨天气严禁在接触网附近逗留。4、严禁相接触网、铁轨方向喷洒水;严禁在铁路边上大小便。5、严禁攀登接触网支柱,在支柱上悬挂东西或晾晒衣物,严禁依靠支柱休息。6、施工人员严禁破坏铁路设施;施工车辆严禁碰撞铁路设施和建筑物。7、在铁路两边施工的车辆(

2、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吊车、工程车辆等),有机车通过时 必须停止作业并关闭照明灯。8、通过道口的任何车辆,车斗内、车辆外面严禁坐人。9、在接触网左右,严禁距离接触网小于3 米的车辆上作业。10、施工人员严禁攀爬电力设施,接触网支柱,翻越铁路两侧的安全隔离网。11、严禁攀登车皮、钻车皮,严禁在车皮下避风、避雨、休息,严禁在轨道上坐、卧或 在铁路轨枕范围内行走.12、施工人员在站场内严禁吸烟、点明火、焚烧杂物等。13、施工人员进入作业地点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不准疲劳和酒后上岗。14、施工人员严禁向列车和接触网乱抛绳索、石块、工具等物品。15、铁路两侧2 米范围内严禁堆放材料、杂物或作业工具等物品

3、。16、严禁在地磅上行走.17、各分包单位任何机动车辆通过道口时严禁超速行驶(5km/h),驶入站场内及施工 作业区内后速度严禁超过15km/h。18、严禁任何机动车辆在道口和接触网附近(3m以内)停车。19、各分包单位车辆严禁在道口、接触网附近(3m以内)装卸货物等操作。2 0、通过道口的运输车辆装载货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2m (包括装载机通过必 须把铲放平,挖掘机通过臂高不得超过4。2m.吊车、泵车通过把臂放平).21、道口防护栏杆关闭后严禁行人、 摩托车、 自行车、 汽车抢道通过。22、道口防护栏杆关闭后严禁任何人员私自开启。23、任何特殊施工车辆(如挖掘机、 吊车、 装载机等)

4、 通过道口进入站内必须和道口工、 现场管理人员联系并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24、施工现场任何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有相应型号的驾驶证。 无证人员不得驾驶车辆。 严 禁酒后、 疲劳驾驶。25、施工现场吊车、 泵车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看护。 禁止靠近接触网作业.26、各分包单位要安排班组长上下班时清点人数,并报项目部主管工长.由班组长带队有 序通过道口.27、土方车辆运输过程中应覆盖帆布,通过道口时应有专人指挥,如有散落在道口或道 心、轨道附近的土石应立即清理干净。28、施工现场车辆应帖反光标志,避免夜间行车发生危险。 如项目部人员发现各分包有违反以上制度的行为,项目部将对相关分包单位视情节严重 性给

5、以100 元到5000元的罚款。篇二:铁路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 落实员工安全培训计划。所有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后方准安排工作;新职、转换岗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工作。第二条 加强对劳务工的安全生产教育。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工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 加强劳务工的安全生产教育,记名建档,符合作业岗位任职标准方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施工中 按照工作内容进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教育。第三条 在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时,首先对直接接触和从事该项工作 的人员进行具体的方法、性能、规程等的技术培训,然后再上岗。第二章

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岗位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范围的工种有:电 工、登高作业人员、电气焊工、起重及机械操作人员、场内机动车驾驶员、爆破作业人员等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第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操作证要定期参加年检,按时复审, 不得超期使用,项目经理部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保管于安全质 量部办公室,实行动态管理。第三条 涉及既有线施工的经理、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 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既有线施工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担任上述工 作。第四条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

7、证操作,项目经理部安质、设备等有 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查出无证人员,除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外,并给予罚款处 理,造成损失的要分别追究管理人员和直接操作者的责任.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对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特种作业人员资 格证书原件审查合格后,保留复印件,复印件应带有本人照片、证书有效期、复审记录(或者 复审合格证明)、发证单位公章等。第三章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 和职业中毒的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促进施工生产健康发展.项目经理部按照国家劳动保护 有关政策、标准规定,对参与施工生产作业和管

8、理的人员发放个体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 暑、防寒用品。项目经理部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保护 用品必须具备“三证一标志”。第二条 工班长指导、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认真落实安全 技术交底,做好班前安全教育。第三条 作业人员对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和改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 严格按照规定采取措施加强对职业性危害因素的治理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对于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查体,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开展短期健康休养,保护员 工的身体健康。第五条 要按照要求重视和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根据女职工不同

9、时期的生理特 点,妥善安排适宜工作.第四章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第一条 所有施工人员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性能,用电人员各自保护好 设备的负荷线、接地线和开关,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解决,严禁非专业电气操作人员乱动电器 设备。第二条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 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专业电工完 成,非电工严禁进行电工作业。第四条 电缆线路应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场 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和线间距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架在专用电杆上。第五条 变压器必须设接地保护装

10、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s,变压器设置围栏,设门加锁,专人管理,并悬挂高压危险,切勿靠近的安全警示 牌。第六条 室内配电柜、配电箱前要有绝缘垫, 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第七条 各类电器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 均应设接地或接零保护。第八条 防火、防雨配电箱, 箱内不得存入杂物, 并且要设门加锁, 专人管理。第九条 移动电气设备的供电线路使用橡胶电缆, 穿过场内行车道时, 穿管埋地敷设, 破损电缆不得使用。第十条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 电源箱或开关握柄上挂 有人操作, 严禁合闸 的警示牌, 并设专人看管, 必须带电作业时要经有关部门批准.第十一条 现场架设的电力线路, 不得使用裸导线。临时敷

11、设的电线路, 必须安设绝缘 支撑物, 不准悬挂于钢筋模板和脚手架上。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使用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在潮湿的基坑、洞室掘进用的 照明灯则采用12v电压。第十三条 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第五章 自升式架设设施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第一条 项目经理部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承担现场安装、拆卸 施工起重机械、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工作;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起重机械 和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定期检验检测情况,对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施,严禁 使用。第二条 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备安装后,须请地方设备检测机构对其 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检验合格证方准使用。第三

12、条 淘汰、陈旧、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起重机械不准进场使用。第四条 作业前由各施工班组负责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进行检查,对未有验收标志或 对其安全性能有怀疑的设备应拒绝使用。第五条 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除必须制定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安全施工方案按规定审 批程序批准后,报监理部门审批后方能够实施。第六条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书上岗,做好交接班记录。第六章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各营业线相关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必须按照铁道部、所在路局及工程建设指 挥部关于既有线施工相关的管理规定,及时更新、补充内部相应的管理制度.第二条 与营业线相关的施工,必须遵循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并做好重点控制措施。 篇三

13、:铁路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1。1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一、工区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有关法律 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在做好施工技术工作的同时,扎实做好安全技术工作.项目总工 (技术负责人)、主管安全副经理(安全总监)、责任工程师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二、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依 据:1、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2、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安全技术规程;3、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应熟悉的安全技术资料或规定等。三、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由工程项目责任

14、工程师或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指定的技术 人员进行编制。 编制人员必须掌握工程项目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等第一手资料,并熟悉 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施工经验。四、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要有编制、有审核、有审批。符合专家论证要求的按规定进行 专家论证,经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审核,由公司总工或局指挥部总工、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 位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五、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 况需要变更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及时变更或补充,由编制和审批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并签字后 方可实施,否则不能施工。六、编制原则: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的编

15、制内容要全面,要具有及时性、针对性和具体 化。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季节变化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 从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具体要求。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 说明。七、编制安全技术和方案时,必须将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危险和危害程 度的大小等作为编制内容。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周围外部环境不利等因素都必须从技术上采取具体且有效的措施予以预防。八、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时,要有安全技术项目,确定每个项目的资金额度、物资 设备、负责人和具体执行人员,规定完成或投入使用日期。九、对于特殊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必须单独编制安全

16、专项施工方案;对于结构复 杂、作业危险性大、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 (验)算和详图,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制度。十、现场技术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作业班组全体人员作书面安全技术交 底,要准确填写交底作业部位和交底日期,并履行签字手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十一、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培训, 使员工熟悉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懂得各自的岗位职责、操作方法、安全注 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措施。十二、项目部施工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检查、督促职责。切实保证安全技 术交底工作不流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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