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四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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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发包方:_乡(镇)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住址:_村_组(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一、甲方将_亩山林发包给乙方(具体地块见登记表)。承包林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时间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二、乙方的权利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三、乙方的义务:维持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

2、非林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依法依规自觉上缴税费;有责任保护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四、甲方的权利: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林地;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五、甲方的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等服务;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法律、

3、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六、合同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动解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七、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八、山林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要求乡(镇)政府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九、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林业站各留存一份,申办林权证一份。十、双方签字:甲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乙方(签字):_年_月_日农村

4、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二)发包方(甲方):负责人:承包方(乙方)代表:身份证号: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森林法等法律规定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按照乡(镇)人民政府_年_月_日批准的的方案(_号),乙方以(家庭联户均股)形式承包甲方林地,在依法、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一、承包林地情况林地总面积亩。具体为:1、小地名小班号宗地号面积亩,地类林种主要树种;2、小地名小班号宗地号面积亩,地类林种主要树种;3、小地名小班号宗地号面积亩,地类林种主要树种;4、小地名小班号宗地号面积亩,地类林种主要树种;5、小地名小班号宗地号面积亩,地类林种主要树种。以上承包林地四至详见“林地承包、林权登

5、记现场勘验表”。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年,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三、承包林地的用途本承包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四、甲方的权利、义务1、享有林地所有权,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对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3、协助县、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乙方的林业违法行为。五、乙方权利和义务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可依法对

6、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对其承包的林地、林木可依法开发利用。承包期内,乙方转让林地,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转包、出租、互转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的,应当报甲方备案。2、承包经营林地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3、承包期内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毁林开垦、毁林采种、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4、承包经营期内,负责宜林地、采伐迹地的植树造林。如规划入县以上造林工程,应全力做好配合支持工作。5、森林火险期内,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发生森林

7、火灾、森林病虫害和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六、承包价格及支付时间、方式(仅限其它承包形式)乙方按每亩元支付承包费,合计_元。承包林地上原有林木,乙方支付林木元。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1、现金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为。2、实物方式支付,实物为,支付时间为。七、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造成对方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损失额的%。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八、其他事项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8、生效,不因甲定代表人或乙方代表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2)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空格部分双方不做约定时应在空格年打_。合同持有情况为:甲乙双方、乡(镇)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单位)各执一份。县林业局备案一份。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附件1:权利共有人名单附件2:甲方林权证复印件附件3: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转让承包

9、的票决记录复印件附件4: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意见注:联户或均股均利方式承包的应将附件1附后;承包给甲方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将附件2_4附后。发包方(盖章):负责人(签名):承包方(盖章):签约日期:_年_月_日鉴证单位:(盖章)鉴证人(签名):鉴证日期:甲方:_ 住址:_身份证号码:乙方:_ 住址:_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林地所有人:甲方林权证号坐落:林地类型:面积:亩,共一宗。第

10、一宗(亩),四至界限为:东至责任山;西至责任山,南至责任山;北至责任山。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_年,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二)甲方的义务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

1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二)乙方的权利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

12、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四)乙方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

13、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转让费每年元,合计_元,(大写:_)

14、,自_年_月_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五、违法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_);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六、争议的解决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七、其他事项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转让方(盖章):代表人(签名):年月签证单位(盖章)受让方(签名):代表人(签名):年月签证人(签名):年日日日月甲方:乙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挥双方的优势,增加农民集体收入,经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甲方同意将其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一、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范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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