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制度碎片化的成因与对策最终版

上传人:夏** 文档编号:507934181 上传时间:2023-06-23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2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社保制度碎片化的成因与对策最终版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中国社保制度碎片化的成因与对策最终版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中国社保制度碎片化的成因与对策最终版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中国社保制度碎片化的成因与对策最终版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中国社保制度碎片化的成因与对策最终版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国社保制度碎片化的成因与对策最终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社保制度碎片化的成因与对策最终版(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国社保制度碎片化的成因与对策最终版 合同欺诈的成因与对策 王克 南阳市委党校河南南阳473056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的运用越来越广泛,合同为我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负面问题,合同欺诈便是其中一种。本文对合同欺诈的概念和种类进行了详细阐述。重点对合同欺诈的种类和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对合同欺诈的防范也提出了独到见解。 关键词:合同欺诈成因对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而任何经济交往离不开合同,合同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商品交换最基本的法律形式,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连接的纽带,小到家庭主妇上街买菜,大到政府部门代表国家采购国外商品;小到几块钱的

2、买卖,大到国家每年几万亿美元的进出口贸易,合同的身影几乎无处不在,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下,人力,物力和各种资源根据需求自由的在市场中流动。合同的特征正是平等蕾体之间自由意志的体现,符合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所以合同的运用越来越广泛。以信用为基础的合同在为我们的生活创造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个负面问题合同欺诈。据有关数据统计,目前我国企业信用状况有所好转,但信用依然不足,尤其是合同欺诈等现象较为严重,它侵犯国家、企业、个人的财产权,践踏市场公平交易与诚实信用法则,与我们目前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 合同欺诈损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动摇社

3、会的信用价值体系,传播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感,是我们搞好市场经济、和谐社会的大敌,危害如此严重,怎样才能化解和避免合同欺诈行为的发生呢。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必须对合同欺诈有个全面了解,才能对症下药,本文试图通过对合同欺诈的概念、种类、方式以及成因的伞面分析,找到解决的方法。 1.合同欺诈的概念和种类 1.1合同欺诈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欺诈是以签订合同为幌子,以虚构事实或制造假象掩盖真相为手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以蓄意骗取公私财物占为已有为目的的不法行为。合同欺诈的关系中,合同欺诈者和被骗者对合同的了解是不同的,合同欺诈者正是利用了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故意编造事实,或者隐瞒某项事实,来实施欺

4、诈。被骗者基于错误认识,自愿的履行合同。合同欺诈的种类和方式多种多样,但它的基本特征是:一方主观有欺诈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由于一方的欺诈行为,诱使对方陷入了一个错误的认识;被欺诈方由于错误的认识,而做出了违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1.2合同欺诈的种类 合同欺诈按照划分标准的的不同,可以分成不同的种类。 1)根据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消费性合同欺诈和生产性合同欺诈。消费性合同欺诈的主体一方应当是消费者,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所遇到的欺诈;生产性合同欺诈的一方主体应当是生产者,是生产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欺诈。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进行消费时,所遇到的欺诈属于消费性欺诈,应当说消费性欺

5、诈在普通老百姓生活中遇到的多一些,感受更深一些。生产性的合同欺诈,因为一方的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以普通的消费者对此接触可能少一些,但是它的危害性同样大,因为合同的顺利签订和履行,是企业得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企业财富相当部分体现在合同中,如果在合同环节出现问题,出现欺诈,对企业的营利,甚至是生存,都会产生很大影响。 2)根据合同欺诈所承担的责任之不同,可以把合同欺诈分 为合同民事欺诈和合同刑事欺诈洽同诈骗)。在现实生活中,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刑事犯罪)很容易混淆,但是对他们的区分是很有必要的,从事合同民事欺诈者承担的是民事责任,被 处罚的:e要是财产权,而合同刑事欺诈承担的是刑事责任,被剥

6、夺的将是人的自由权和财产权。本文将从以下几方面对两者进行区别: ()行为人是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具体行为。利用合同犯罪的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就无履行合同的诚意,其只是利用合同这一方式骗取对方财物,属于诈骗犯罪的一种类型。诈骗者考虑的是怎样积极创造条件将对方合同定金、预付款、押金、货款或货物骗到手,其根本不去为履行合同创造条件,属于空手套白狼;而合同民事欺骗中的行为人也具有夸大履行能力的言行,那是为了增强对方的信任感,促使合同签订,这种情况下,合同本身是真实的,行为人具有履行合同的意愿和行为。 (2)行为人是否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利用合同犯罪行为人在诈骗行为得逞,财物到手后,一般不会创造条件履行合同

7、,而是找准机会逃之天天,合同民事欺诈者虽然夸大了履约能力,但是在签署合同后,一般会努力创造条件履行合同义务,即使在现有条件和状况下履行约定有困难,也会千方百计创造履行条件,以避免承担违约责任。 (3)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处分财物的行为。合同刑事诈骗者在获得对方支付货物、款项后,常常会进行消费,娱乐,据为己有。不会考虑自己的合同义务。而合同民事欺诈的行为人,在获得货物后为按时履行合同,支付货款,并将签订合同取得的资金用于生产或经营支出上;如果是加工合同,会把从对方当事人那里取得的货物进行加工、生产以履行合同的义务。 (4)从主观角度看两者的区别在于,合同民事欺诈者还有一定的合同履行能力,并具有一定的

8、履行意愿,只是在履行的质量等方面,存在欺诈;而合同刑事欺诈中。欺诈者自始至终都没有履约意愿,合同仅仅是其非法获得财物的手段。合同民事欺诈的社会危害性要小于合同刑事欺诈,所以它承担的是民事责任,而合同刑事欺诈的社会危害性要大,其承担的是刑事责任。刑法第66条规定.欺诈公私财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以j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 合同欺诈的手段和新特点 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不法分子诈骗的手段也在不断更新换代,由过去的一

9、般纯欺骗型向高智能欺骗型转化。欺诈花样越来越多,越来越难以识别。合同欺诈的基本原理虽然很简单,但是方式可算得上是五花i-,无奇不有,欺诈者为了让被骗者上钩,无所不用其极,想方设法使对方信以为真,要识破合同欺诈的骗局,必须对这些五花ai”i的手段有所了解,才能练就一双火眼金睛。透过华丽的外表,看到真相,力求避免欺诈者得手。 2.1放长线吊大鱼 先履行几个小合同,求得对方的信任,然后再进行大额诈骗.被骗者往往因为以前几次交易形成的信任,而认为对方信誉良好,轻易就范。随着社会的进步,这种方法又有了许多的改进,一般的欺诈延续时间不长,因为时间长了,骗子们就会露马脚,但是现在的骗子反其道而行之,一个骗局

10、往往会隐藏一年半载。最近发生的金佛案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案件发生在202年,刘女士是外籍华人,三年前结识了深圳的一个张姓朋友,几年来双方一直都有电话来往,随着时间的推移,刘女士渐渐把对方当作可以信赖的朋友,202X年的一天。刘女士接到这个朋友的电话,说有一批金佛想出手,价值百万,但是国内黄金管制,不能兑换成人民币,想卖给她,到了202X年,刘女士正好到大陆办事,便和对方联系上,等把金佛买到手后,才发现是假的。原来刘女士所谓的朋友其实是诈骗团伙的成员,为了博得刘女士的信任,几年前就以各种理由,和她套近乎,骗局早已埋下。这个诈骗集团,专门收集社会上名流富豪的名片,然后以朋友或客户的名义和对方联系,寻

11、找诈骗对象,慢慢求得对方的信任,再进行行骗。 2.伪造身份,假冒主体 诈骗者像是现实生活中的演技高超的演员,为了让被骗者相信自己的身份实力,费尽心思,编造各种各样的情节;为抬高自己身份不惜血本,包装自己,以求得对方信任,从而骗取巨资。其中02X年发牛的一起诈骗案件中,骗子竟然骗过了在商场上摸爬滚打0多年的商人,事情是这样的:李先生是京城一家房地产老板,他有一个地产项目虽然前景很好,但是缺乏资金,一直无法实施,于是李先生想寻找合作伙伴,这时候个姓张的经理和他联系上了,此人仪表不凡,谈吐文雅,自称是美国投资集团驻中国的负责人,看中了这个项目,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合作。李先生是经验丰富的商人,开始调查

12、这个公司的实力,通过调查发现,:j二商局确实有该公司备案,而且还在北京一个高级写字楼租有办公室,月租金四万元,公司的保安非常正规,李先生还亲眼看到了刘经理出示的公司在一银行的帐户,显示几百亿美元。所有这些细节让李先生相信刘经理所说非虚,所以当对方提出由他支付0万元作为美元兑换人民币的手续费时候,李先生满口答应。得到资金后对方逃之天天,李先生这才发现上当.后悔莫及,原来李先生所注意的细节都是骗子挖空心思制造的骗局。z.3狠狈为奸 这是由双方或多方欺诈人共同实施的一种欺诈手法。这种欺诈手法由数人分工合作,而不是一般的单枪匹马,先由一拨欺诈人假扮买方,高价在被欺诈者面前购买某项商品,让人误以为此种商

13、品供不应求,利润奇高,然后由另一拨欺诈人再出现,假扮卖方,低价销售某种商品,让人误以为有利可图,被欺诈人因此上当。在这种欺诈中,骗子利用的就是人们的盲目从众心理。此种欺诈多出现在日常的消费过程中,人们常常称之为演双簧。 2.4传真诈骗 即欺骗方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先行发出订货要约,然后恶意利用外地汇款的时间差,先通过银行向对方汇去少许款项,取得盖有银行印鉴的汇款单后,再用刀片或涂改液更改为大额汇款。用传真机发往供方,或者与金融部门不法分子相勾结,伪造承兑汇票,供方收到传真来的汇款单或寄来的汇票时即发货,当发现受骗时,诈骗者在提货后溜之大吉,失主追悔莫及。 2.5移花接木 关于移

14、花接木。我们可以先看一个案例,李经理是某废品回收站的经理,一日接到电话,对方自称是某企业的负责人,称新引进了一批进口机床,需要淘汰一批旧机床,作为废旧金属低价卖掉,李经理将信将疑,于是提出看货,对方于是领着李经理来到仓库。仓库壁确实有成堆的废机床,仓库的看守还和负责人打招呼,眼见为实,李经理相信了一切,为防止别人抢到生意.凑足了lo万定金,交给工厂负责人。第二天,当李经理兴高采烈的来到仓库的提货时候,却遭到拒绝,并且仓库空空,这才发现中了圈套:仓库厂房都是租别人的,货物已经被他们连夜运走,骗子也没了踪影。 .6设王语言陷阱 欺诈方设置语言陷阱,让对方受骗后也有口难辩,在合同条款的语言表达上,故

15、意留下歧义。在签约时作一种解释,在履约时又作另一种解释,让对方打不得官司告不得状,自认倒霉。如分期供货合同中“货到全付款”是货全到了才付款,还是货一到就付全部款,就有多种解释。 2.俏货引诱法 利用市场上某种商品供不应求,或者一些人或者单位急需一些紧俏商品的心理,投其所好,谎称能低价提供钢材、水泥、煤炭、名酒等畅销商品,使对方贪图小利,放松警惕,急于签约,从而骗取定金或者预付款。 .合同欺诈产生的原因 合同欺诈产生的原因很多,从个人的因素来说,和人的心理、性格、情绪、智商密切相关;从社会角度来说,和整个社会的风气,价值取向有一定的关系;从制度制定的角度来看, 管理制度不健全也是重要原因。以下从人的因素、社会角度、企业管理角度对合同欺诈的原因进行全面分析。 3.1个人心理因素 社会是由不同性格不同背景的各色人等组成的,要完成一件工作、或者一项事业,离不开人们的相互信赖,通力协作,这种信任来源于相互的接触了解。对于交往次数很少,相互了解不多的人与人之间,存在防范和猜疑心理是正常的,也是应该的,因为彼此并不了解,对于合同签订者来说,和陌生人订立合同,如果丧失必要的防范、警惕心理,被表象迷惑,轻信他人,很容易让诈骗者得逞,所以轻信和麻痹心理是合同欺诈产生的重 要原因。 虚荣心理也是产生合同欺诈的重要原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