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507926105 上传时间:2023-10-2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为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学习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及学籍管理规定和中小学生处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一、关于一般违纪的界定:(一)迟到、早退的;不接受教育,不尊重学校老师的。(二)不认真听课、不认真完成作业、经常抄袭他人作业,或长期不完成作业等学习任务的。(三)不遵守课堂常规,影响课堂纪律,上课睡觉、吃东西,故意扰乱课堂秩序、自习秩序,影响同学学习和老师上课,致使教师无法实施教学和辅导。(四)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校园的。(五)在教室、楼道追逐打闹,乱喊乱叫、大声喧哗的。(六)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的;

2、折损花木、践踏草坪、破坏绿化的。(七)故意损坏公物的;在楼道、教室墙壁内外、黑板、课桌凳(椅)等公共财物上乱涂、乱画、乱刻的。(八)乱窜教室或者宿舍的。(九)逃避卫生扫除劳动的。(十)举止不文明、说脏话、叫外号、起哄的。- 1 -(十一)服装、发型不符合学校要求的,看小说的。二、关于严重违纪的界定:(一)一般违纪行为重犯三次以上的。(二)不接受批评教育、顶撞老师的。(三)无故旷课 5 节以上的(包括早晚自习、早操、集体活动),或一学期累计旷课 30 节。(四)在校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或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五)打牌、抽烟、喝酒的;偷窃他人财物的。(六)携带管制刀具等凶器进校园的。(七)在校玩

3、手机的。(八)出入网吧、游戏厅的;住校生夜不归宿的。(九)不经学校批准,不请假外出,私自离校的。(十)在校外与不良少年勾结,结伙滋事的。(十一)男女非正常交往切造成不良影响的。(十二)购买外卖以及私自接受快递的。(十三)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十四)其他严重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为规范的行为。三、关于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办法:(一)惩罚种类:学生违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给予- 2 -以下处分:1、批评教育;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留校察看;6、开除学籍。(二)处分办法:1、批评教育:对一般违纪者,由班主任对其警告,使其在班内检讨。2、警告:对严重违纪一次者,认错态

4、度好,家长配合好的,给予警告处分。3、严重警告:严重违纪两次或两次以上者,或违纪程度严重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况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有严重警告者继续违纪且经教育仍坚持错误不改的;无正当理由连续旷课 10 节以上或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 60 课时(含 60 课时)以上,寄宿制学校学生 2 次或 2次以上夜不归宿;对抗老师教育管理,谩骂、威胁老师,侮辱教师;不听劝告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园;纠集校外人员扰乱学校秩序,滋事打架;或毁坏、偷窃公物或他人财物的;参与团伙或聚众斗殴;观看、收听色情、淫秽音像、迷信读物;- 3 -拦截他人强行索要财物,或有、敲诈行为的;男女同

5、学非正常交往,造成恶劣影响的。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记入档案。受留校察看处分期间,仍继续有违纪行为的;无正当理由连续旷课一个月,或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 108 课时(含 108 课时)以上的;不服从教师正当管理,殴打或唆使他人殴打学校教职工的;打架斗殴、行凶、赌博、吸毒等屡教不改;传播淫秽读物或者音像制品,进行淫乱或色情、卖淫活动的;破坏公共设施,偷窃国家、集体或个人财物;反对党的领导,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四、关于打架这一严重违纪的处理细则:1、双方发生矛盾,先动手打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2、手持棍棒、砖头、凶器等打人者,或两人以上打一人者,受留校察看

6、以上处分。3、在校内唆使他人协助自己打人,唆使者与参与者同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4、勾结校外人员参与打架者受开除学籍处分,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4 -5、他人发生矛盾,在场者不但不劝阻反而起哄,拉偏架,助威者(未动手)受记过以上处分。五、关于男女非正常交往、手机、抽烟等严重违纪的处理细则:1、以上任何一种严重违纪现象,情况较轻的,第一次发现给予记过处分,第二次发现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三次发现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如果性质非常恶劣的可以直接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六、违反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处分:1、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代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者;2、确系受他人胁迫或诱

7、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好者;3、在违纪过程中,主动有效地制止事件(事态)发生、发展者。4、违纪后,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待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者。七、违反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重处分:1、拒不承认错误者;2、在调查中提供伪证,造成调查困难者;3、对有关人员打击报复、威胁恫吓者;4、同时触犯多条校规者;在本校曾经受过处分者;- 5 -5、指使、挑唆或伙同他人打架斗殴、煸风点火,向别人提供凶器、扩大事态、知情不报、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勾结校外人士来校滋事的;6、集体(团伙)违纪的首要组织者;八、受过处分的学生,在校期间连续 5 个月表现良好,可以给予撤销处分或降级处分。九、受开除学籍处分学生,学生若愿意自愿退学,学校可以根据学生认错态度给学生保留学籍、处分不记入档案的机会,处分可以不在学校公示。- 6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