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苹果标准综合体 第10部分 苹果质量追溯指南 DB6106_T19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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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65.020.01备案号:B30DB6106延安市地方标准DB 6106/ T1952022 洛川苹果标准综合体:第 10 部分苹果质量追溯指南Luochuan Apple Standards Complex Part 10 apple quality traceability guide 2022 - 09 - 15 发布2022 - 10 - 14 实施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6106/ T1952022前 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规则编写。 本文件由洛川县苹果产业管理局提出。本文件由洛川县苹果产业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洛川县苹果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洛

2、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军明、张英、秦斌丽、孙焕芝、吕军平、候秀珍、张世侠、张李明、王军、李永民、白延花、晁先红、刘超、王振龙、刘辉。 本文件由洛川县苹果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标准起草单位通讯地址:洛川县苹果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洛川县农职中院内),联系电话: 0911-3637055。 本文件首次发布。I DB6106/ T1952022苹果质量追溯指南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洛川苹果质量追溯的术语定义、追溯体系、信息采集

3、、信息管理、追溯编码、追溯标识、质量安全问题处置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洛川苹果质量追溯体系的实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8574-2020 食品追溯二维码通用技术要求GB/T 33993-2017 商品二维码 NY/T 1761 农产品质量追溯操作规程 通则NY/T 1762 农产品质量追溯操作规程 水果 3 术语和定义NY/T 1761、NY/T 1762、GB/T 3857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3.1 洛川苹果取得具有可追溯二维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并具有洛川产地证明的苹果果实。 3.2 追溯二维码承载苹果果实追溯关键信息的二维码。 3.3 承诺达标合格证洛川苹果生产经营者根据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洛川苹果经检测或承诺达标合格,并由第三方出具或的电子版或纸质版附带追溯二维码的质量安全合格标识,简称“合格证”。 3.4 追溯单元农产品生产、采供、流通、销售过程中不再细分的追溯管理对象。 4 追溯体系4.1 洛川苹果可通过追溯二维码及生产记录档案追溯到生产管理、采后处理、采供流通、贮藏运输、终端销售等各个环节的产品、投入

5、品、技术措施信息及相关责任主体或个体。1 4.2 洛川苹果供应链中的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应为产品追溯的责任主体,应依托洛川苹果合格证管理系统实施产品追溯。4.3 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应指定其内部部门或人员负责追溯的组织、实施、监控和信息的采集、上报、核实及发布等工作。4.4 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应配备必要的信息采集、传输、读写、标签打印等专用设备及相关软件,还应有相应的纸质档案、证明材料、原始包装或物品(留样)的保存措施。4.5 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应依据建立的追溯体系工作规范、信息采集规范、信息系统维护和管理规范、质量安全问题处置规范等相关制度要求,做好组织实施。4.

6、6 从事洛川苹果生产的经营个体也应接受统一管理,参与产品追溯的相关工作,承担相应责任。4.7 对经销企业追溯单元应确定为该批次商品的生产者。对个体经销者追溯精度应最低确定为具体的生产地块区域。5 信息采集5.1 产地信息息。 5.2 种植信息种植环节相关主体应采集表1中规定的追溯信息。 表1 种植环节采集信息 2 种植环节相关主体应采集产地代码、种植者档案(园主姓名或企业法人、果园面积、所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品种、树龄、当年产量、土地属性(自有或转包)、所在村组证明材料及场景实录图像等信序号 追溯信息 信息描述 1 农药 施(使)用的次数、时间、品名、数量(规格+浓度+几瓶或几袋)、施用浓度

7、、防治对象、安全间隔期、品牌或生产企业、购买地点、购买证明、产品合格证明、施用方式(喷施、涂刷、灌施)、施用场景图像等。 2 化肥 施(使)用的次数、时间、品名、数量(规格+总袋数)、养分含量、来源或 品牌和生产企业、产品合格证明、购买地点、购买证明、施用方式(撒施、喷施、穴施、灌施)、施用场景及包装和实物图片等。 3 果实套袋 套袋时间、品牌、类型(如双层纸袋)、规格、数量、生产企业、产品合格证明、购买地点、购买证明、摘袋时间、实物图像和套摘回收清理果袋等场景图像。 4 反光膜 铺设时间、数量(规格+铺设总长)、品牌或生产企业、产品合格证明、购买地点、购买证明、回收清理时间、铺设回收及实物图

8、像。 5 其他投入品 搭建防雹网所用材质是否含有污染成分,如采取人工授粉方式所用花粉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除草是否使用了除草剂、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措施应用(如诱虫灯、粘虫板等的应用数量、应用时间、生产企业)等情况均应在上传资料中予以说明,并配以相应的图片或场景图像予以证明。 5.3 采摘分拣信息采摘分拣环节相关主体应采集以下信息: a)采摘时间、采摘数量、采摘人员. b) 采摘分拣过程所用物品(如手套、采果袋、防晒防雨遮挡物品等)、盛装器具(如果框、纸箱及内衬等)、包装物品(如纸箱、发泡网、保鲜袋、保鲜剂等)、转运工具(如果果车等)是否洁净、无异味、无外来雨水或其他外来污染物,并配以相应的图片、

9、或场景图像予以证明。 c) 分拣过程所用包装物品购买证明(含购买时间、品名、制造厂家、规格和数量、经销门店)。 5.4 产品检验信息产品检验主体应采集产品来源、检验日期、检验机构、检验结果(检验或检测报告)等信息。 5.5 产品贮存信息产品贮存相关主体应采集以下信息: a)采后暂存或未入冷库贮存的苹果产品,应采集存储位置、存储日期、存储设施、存储环境等信息; b)冷库贮存苹果产品,应采集果库名称、果库类型、苹果品种、数量、入库日期、入库前预冷或保险措施(熏蒸法、预留保鲜剂)、入库证明等信息。存储过程应配以必要场景图像信息。 5.6 产品运输信息产品运输相关主体应采集下列信息: b)运输车型、车

10、号(附冷链运输资质或其他备案资质)、运输起止地点、运输线路、运输日期及期限、产品数量及批次编码、运输过程有无污染及装卸场景图像等信息。 5.7 市场销售信息市场销售主体应采集市场流向、分销商、零售商、进货时间、销售时间、购买者及购买数量等信息。 6 信息管理6.1 信息存储应有长效信息管理制度。纸质记录应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不可随意改动或污损;电子记录图像应及时上传提交系统,并做好备份,所有信息档案至少保存2年。 6.2 信息传输上环节操作结束时,相关生产和经销主体及个体应及时通过网络、纸质记录等形式将代码和相关信息传递给下一环节,并汇总传输到追溯系统。 6.3 信息保密追溯相关信息仅限于追溯

11、体系内必要的追溯需要使用,所有追溯系统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做好保密工作。 7 追溯编码与标识3 a)外运前分级、包装的批次、日期、设施、包装用品和规格、包装责任人等信息 7.1 追溯编码追溯系统中的各组织应按照统一规则建立编码: c) 包括种植环节:产地编码、地块编码、种植者编码、采摘批次编码; d) 采后处理环节:采后处理地点编码、采后处理批次编码、包装批次编码; e)贮运环节:贮存设施编码、储存批次编码、运输设施编码、运输批次编码; f)销售环节:销售代码。 7.2 追溯标识7.2.1 洛川苹果种植、采供、包装、销售的各环节均应同时形成追溯标识,直至形成最终产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或农

12、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签。7.2.2 追溯二维码应与苹果产品的持有者同步,每一次持有人改变都应产生一个新的二维码,用于显示所持有的苹果产品的追溯信息。7.2.3 最终产品追溯二维码标签应印刷或粘贴于产品销售包装的醒目位置,并能准确识读。二维码标签印刷规格和质量要求应符合 GB/T 33993-2017 的规定。8 质量安全问题处置8.1 洛川苹果采供、流通各环节的企业主体或客商个体应对上一环节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对追溯信息进行核实。如发现问题,应对该批次产品采取召回或销毁等处置措施。8.2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相关经营主体或个体应利用追溯体系快速界定产品涉及范围,提供相关记录,确定质量安全问题发生的地点、时间、追溯单元和责任主体,为问题处理提供依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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