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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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细心整理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燃气工程特许经营权出让方案二一年十一月二日细心整理为标准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燃气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立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方法和昆明市特许经营权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谨慎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昆明市特许经营权的出让、经营和管理文件精神,有效运用市场竞争机制合理配置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燃气资源,更好地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平安,维护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二、特许经营权出让人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特许经营权出让标的一出让标的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燃气工程特许经营权

2、仅限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二出让费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昆明市人民政府令102号昆明市特许经营权管理方法,并结合高新区招商引资相关实惠政策办理。三特许经营权业务经营范围在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昆明高新区在马金铺托管范围内从事投资、建立市政燃气设施含管道、LNG站、调压站等工程;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燃气;供应市政管道燃气设施及庭院管道燃气设施除户内共用管道燃气设施和用户自用管道燃气设施以外局部平安运营、维护及抢修和用户效劳业务;车用燃气加气站的建立、运营、燃气销售及售后效劳等。四出让期限本次城市燃气工程特许经营权出让期限为自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30年。四、出让方式遵照昆明市特许经营权管理

3、方法规定,并结合昆明高新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城市燃气发呈现状,拟接受协商方式出让,择优确定一家作为特许经营权的经营者。五、特许经营形式和资产归属遵照昆明市特许经营权管理方法规定,经营期满后,在特许经营期间形成的公用设施资产按国家、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六、工程投资金额依据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自然气工程专项规划,本工程整体投资不得低于1.7亿元人民币。七、工程经济技术指标依据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自然气工程专项规划要求,工程近期管道供气实力不低于3070万立方米/年,远期管道供气实力不低于10405万立方米/年;预料气化人数近期不低于9万人,气化率不低于75%,气化人数远期不低于12万人,

4、气化率不低于85%。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行业标准。八、价格及投资回报受让人燃气价格执行昆明市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燃气价格要充分表达国家能源政策,接受上下游联动机制,促进和鼓舞节能的价格机制。其他有偿效劳价格标准须经昆明市物价主管部门另行批准。特许经营期间投资回报遵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那么,产生的全部收益归经营者全部。九、产品质量标准受让人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其向用户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管输和灶前压力、燃烧热值、华白指数、燃气加臭等方面符合城镇燃气设计标准所规定的质量要求。燃气工程及相关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十、效劳要求受让人应当依据用户的实际须要向用户供应业务热线、用户修理效劳

5、网点、营业接待、定期抄表、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效劳,并向社会公布企业效劳承诺。十一管理要求 受让人应听从高新区园区和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并承受广袤用户和市民的监视。十二建立要求1、受让人遵照高新区园区总体规划和燃气开展规划的要求,进展管道自然气利用工程的规划建立。2、受让人保证全力做好管道自然气利用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平安管理工作,确保管道及道路同步建立。3、管道建立必需覆盖高新区园区用户,保证用户用气需求。十三气源供应保障1、近期接受LNG液化自然气供气并以多个气源供应渠道和强大的能源物流配送实力,保证明现高新区园区内燃气用户平安正常稳定供气。2、中远期接受中缅管道自然气供气,并由受让人解决中缅管

6、道自然气作为主气源供应保障,LNG气源作为备用气源为园区供应稳定牢靠的自然气供应。十四、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申请人除具有昆明市特许经营权管理方法规定的申请人必需具备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一 申请人为在昆明高新区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燃气企业;二 申请人注册资金应不小于3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 申请人或其投资母公司应具有5年以上投资、建立、经营、管理城市燃气方面的成功经验和良好的经营业绩、企业声誉;四申请人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全省城市燃气工程开发公司认可的企业;五申请人应具备及中国石油自然气集团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六申请人应具有稳定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保障和切实可

7、行的经营方案,具有自有燃气气源厂的企业优先考虑;七申请人应具有及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八申请人应具有实施特许经营工程必需的资金、设施、设备,并具有良好的偿债实力和抗风险实力;九申请人应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和平安管理制度;并作出符合本次经营权出让规定的平安及效劳质量承诺;(十)申请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十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十五、临时接收应急预案一特许经营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出让人昆明高新区管委会实施临时接收:1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或将所经营的财产进展处置、抵押的;2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

8、平安事故的;3擅自停业、歇业,紧要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平安的;4法律制止的其他行为。二成立由出让人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临时接收机构,负责被接收企业的临时运行管理,保障城市燃气的正常供应效劳。三临时接收应按以下步骤进展:1高新区建立局向昆明高新区管委会报告所发生的重大事项,并提出临时接收报告;2昆明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同意后,正式启动临时接收应急预案;3临时接收机构向特许经营企业出具政府批准文件,进驻特许经营企业实施接收;4临时接收期间,高新区建立局负责组织正常生产,其他部门按预案分工协作;5在临时接收的同时,高新区建立局应及特许经营企业进展谈判,对同意刚好整改、承受惩处、担当违约责任,并能挽回影响的

9、,可以接着经营;对拒不整改、无实力复原正常生产的,应当按法定程序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重新择优选择后续特许经营者。四 接收机构应在昆明高新区管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严格按预案组织运作,保障城市供应和员工队伍稳定。五临时接收所发生的费用由被接收的企业担当,被接收企业拒不担当的,从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补偿费用中扣除。十六、出让程序及规那么一 出让人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展协商,选定特许经营者。二确定经营者后,由出让人向社会公示结果,公示时间为20天。三公示期满,经相关授权主体批准,出让人及经营者于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签署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并颁发特许经营许可证件。十七、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达不成相同按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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