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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公司程序文件文件编号:QMB01-13成品检验和型式试验控制程序修改状态:01目的:在产品的实现过程中,对规定的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保证未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出厂。2适用范围:适用于成品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3职责:3.1 由品保部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和型式试验工作,签发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并出具检测报告。3.2 技术部门制定成品出厂检验标准。3.3质检人员负责对放行产品进行标识和记录。3.5检验和型式试验报告单由主管技术人员审核签字并对数据负责。4程序内容:4.1基本要求4.1.1 检验和试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4.1.2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的环境条件应与产品检验
2、项目所规定的条件相符.4.1.3检验和试验所用的仪器仪表、设备、计量器具应符合标准或技术条件所规定的类别要求和准确度,具有检定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使用。4.2成品检验和型式试验程序应根据产品技术标准及要求进行。4.3 成品检验和试验4.3.1 生产分厂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供相关的记录,办理成品提交手续,提交品质保证部验收。4.3.2质检人员根据技术标准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检查水平和合格质量水平查阅抽样方案,按抽样方案在每一个检验批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厂检验收。4.3.3例行试验人员查阅技术标准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检查水平和合格质量水平,查阅抽样方案,检查抽样数量是否正确,按照规定项目进行试验
3、。4.3.4质检人员根据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试验周期,在交收试验的合格批中随机抽取周期检验样品,在例行试验室进行型式试验。工厂如有规定以外的委托检验项目,必须委托有合法地位的检验机构并签有正式的委托检验合同。4.3.5最终产品经厂检验收合格和确认各阶段的监视和测量结果符合规定要求后,由质检人员填写检验报告单,签发产品合格证,方可交付顾客。4.3.6当发现最终产品有批次性不符合时,应停止验收,查明原因,直到纠正。不合格品或产品未通过某项监视和检测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4.4产品在检验和型式试验过程中由品质保证部负责对其状态进行标识和控制,未经品质保证部部长认可,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动用待检和正
4、在检验的产品。4.5 监视和测量记录控制4.5.1例行试验人员对自己检验的项目作好原始记录保管好,每月由组长收集汇总交本单位文件管理员存档。4.5.2 质检人员对自己检验的项目作好原始记录,并将理化分析、例行检验报告单附于记录上,每月由组长收集汇总交本单位文件管理员一并存档,记录要求整齐、清晰、正确。4.6 产品监视和测量报告及产品质量统计报表4.6.1 例行试验室质量统计员根据试验原始记录和技术标准写出产品检验报告单或试验报告单并签字,要求数据准确、字迹清晰,由主管技术人员审核。4.6.3 监视和测量报告经报告人、审核人签字或盖章后一份自存,一份送各分厂,一份送检验组,一份送品保部技术科。4.7 质量反馈4.7.1 质检人员在生产线上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向主管工程师(或部领导)汇报,主管工程师立即协调解决。4.7.2 例行试验中发现试验样品失效后,试验人员要对失效样品做不合格标识,进行登记并隔离保管。经主管工程师确认后以检验报告单反馈至分厂,以便及时进行原因分析,采取措施。5原始记录5.1 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单或试验报告表5.2质量检验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