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材管理制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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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供材管理制度如果是甲方指定的分包商进场,甲方指定的让你管理,首先需要看合同的约定,这个合同约定就是相当于授权,你可以把这个合同拿给分包商看一下,你需要行使你的管理权利。因为这些会保证你的自身利益,甲方授权后你的责任也就明确了。其次你要从甲方那里得到他们指定分包商的分包合同,这些有利于你的管理职责的落实。再次明确你的管理内容和权限范围。你给甲方指定的分包商提供现场管理的一些具体规定和要求,这些都是书面文件,不要口头提出来,因为现场管理的条条框框太多,又可能记不住,书面文件提供是必须的同时也要让他们签字。这样他们就会知道现场的制度管理是怎样的,怎么遵守现场管理制度。同时还要明确这种分包管理,是总

2、承包出面签订分包合同,在法律上总承包对所分包的工程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管理上面有些不好说的事情可以直接找甲方处理,比如:不服从管理、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问题后,如果有出格的地方,你就找甲方出面处理,把他们有恃无恐的后路断掉才行。把总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写进分包合同内,比如付款方式、检查验收、竣工要求、进度管理等等都要随着总承包合同约定执行。有些总承包不便于出面的事情,可以让分包商直接去面对甲方、监理、主管部门解决。1、分包单位提交的工程详尽施工_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不应对总包单位整体施工_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实质性变动,而是对其进一步细化。总包单位认为必要的,有权要求分包单位随时

3、提交关于施工_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的任何说明或文件,分包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交。2、分包单位应在合同履行期间,按照总包单位要求的时间间隔和内容,及时提交工程的进度报告与进度图片,记录工程的每日进展或阶段进展。3、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单位批准确认后的安全质量进度计划_施工,并接受总包单位监督和检查。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工程实际进度滞后于已经确认的进度计划时,分包单位应主动采取措施予以补救,确保合同约定的主要节点工期和竣工日期不变。如分包单位不主动采取措施对以滞后的工期进行补救时,总包单位有权另行委派其他分包单位完成全部工程或未完成的工程。点评+11、分包单位提交的工程详尽施工_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不应对总包

4、单位整体施工_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实质性变动,而是对其进一步细化。总包单位认为必要的,有权要求分包单位随时提交关于施工_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的任何说明或文件,分包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交。2、分包单位应在合同履行期间,按照总包单位要求的时间间隔和内容,及时提交工程的进度报告与进度图片,记录工程的每日进展或阶段进展。3、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单位批准确认后的安全质量进度计划_施工,并接受总包单位监督和检查。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工程实际进度滞后于已经确认的进度计划时,分包单位应主动采取措施予以补救,确保合同约定的主要节点工期和竣工日期不变。如分包单位不主动采取措施对以滞后的工期进行补救时,总包单位有权另行委派

5、其他分包单位完成全部工程或未完成的工程。点评+11、分包单位提交的工程详尽施工_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不应对总包单位整体施工_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实质性变动,而是对其进一步细化。总包单位认为必要的,有权要求分包单位随时提交关于施工_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的任何说明或文件,分包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交。2、分包单位应在合同履行期间,按照总包单位要求的时间间隔和内容,及时提交工程的进度报告与进度图片,记录工程的每日进展或阶段进展。3、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单位批准确认后的安全质量进度计划_施工,并接受总包单位监督和检查。甲供材管理制度(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甲供材”的账务和税务处理技巧及例解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甲供

6、材”的概念所谓“甲供材料”建筑工程,是指由基本建设单位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仅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甲供材”建筑工程,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称甲方)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仅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甲供材”产生的原因是甲方从材料质量和成本效益角度出发,防止建筑乙方在材料上做文章,担心不能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影响住房和自身的声誉。一般材料占商品房建造成本的_-_。对于甲供材的税务处理,在税法上是比较明确的。但对甲供材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一直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这就带来了开_的问题,以及随之而来的税收问题。二、“甲供材”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甲供材征税主要是如何征收营业税的问

7、题。_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_第52_)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_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税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防止纳税人将“包工包料”的建筑工程,改为以基本甲方的名义购买原材料,从

8、而逃避营业税收。_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_第52_)没有明确规定装饰工程中甲供材要不要不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而根据_年_月_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_纳税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_财税_的规定:“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计税营业额”。上述以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是指,工程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由客户自行采购,纳税人只向客户收取人工费、管理费及辅助材料费等费用的装饰劳务。因此,除了装饰劳务以外的“建筑业”的甲供材(包括甲方提供设备的情形)需要并入乙方的计税营

9、业额征收营业税。三、甲供材的账务处理及其税务处理(一)甲供材的账务处理甲供材产生的问题主要是在于不同的会计处理上,由此衍生出来甲供材如何开_及税收问题。在现实的会计处理中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建设单位市场购入材料时的会计处理:借:工程物资_万元贷:银行存款_万元建设单位将材料提供给施工方用于工程。在将材料提供给施工方时,在目前实务中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1、方式一:(1)建设方发出材料时:借:预付账款_万元贷:工程物资_万元(2)施工方收到材料时借:工程物资_万元贷:预收账款_万元(3)施工方将工程物资用于工程时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_万元贷:工程物资_万元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根据国家关于工程造价

10、的相关规定,在工程中,无论材料由谁提供,工程总造价中都要包括全部的材料价款,在总造价确认的情况下,建设方在支付现金给施工方时是做预付账款处理,同样,建设方将材料给施工方时也应作为预付账款处理,只不过付的是实物。2、方式二:(1)建设方发出材料时:借:在建工程_万元贷:工程物资_万元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收到材料以及以后将材料用于工程时就不做任何会计处理了。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建设方认为其所购物资给施工方就是用于本单位的工程,因此在发出材料时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是符合规定的。(二)甲供材的税务处理以上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带来不同的的施工方建筑业_的开具问题:1

11、、方式一下的_开具及营业税处理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通过预付账款核算的,没有进入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应按含甲供材金额开具建筑业_,并全额缴纳营业税。此种方式施工企业按含甲供材金额开具建筑施工_给建设方并确认收入,但甲供材由于是建设方购买提供给施工方的,施工方无法取得_入成本。采用这种核算方法需要事先征得税务机关的同意,以免施工企业加重企业所得税负担。2、方式二下的_开具及营业税处理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就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最终开具建筑业_时,只能按不含甲供材金额开票,如果按含甲供材金额开票就会导致甲供材料在建设方重复计入成本的情况。但是根据营业税的相关规定,无论怎样开票,甲

12、供材都要并入施工方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即施工方都必须按含甲供材的金额缴纳营业税,负税义务与方式一一致。需要注意的是,甲供设备、装饰劳务中的甲供材料计税方式与上述规定有所差别。四、“甲供材”的账务和税务处理例解案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一个建筑单位修建厂房,工程总造价为_万元,其中含甲供材为_万元。(一)甲供材的账务处理1、建设方对于甲供材的账务处理(1)建设方(甲方)从市场购入材料时:借:工程物资_万元贷:银行存款_万元这里假设建设方(甲方)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是普通_,然后,该企业将这_万的材料提供给施工方(乙方)用于工程。(2)在建设方(甲方)将材料提供给施工方(乙方)时:方式一

13、:建设方发出材料时:借:预付账款_万元贷:工程物资_万元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根据国家关于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在工程中,无论材料由谁提供,工程总造价包括全部的材料价款,且在工程总造价的核算中,所有的材料都要提税后计入工程总造价,即工程造价是含税价。在总造价确认的情况下,我们将工程的总造价作为建设方应该支付给施工方的工程价款。建设方在支付现金给施工方时是做预付账款处理,同样,建设方将材料给施工方时(就是我们所说的甲供材)也应作为预付账款处理。只不过一个付的是现金,一个付的是实物,在不存在其他误差的情况下,该企业无论是支付现金还是实物,最终预付账款总结算价款的金额应该_万元。方式二:建设方发出材料

14、时:借:在建工程_万元贷:工程物资_万元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建设方认为,我买的物资给施工方就是用于我的工程,因此在发出材料时直接计入我的在建工程是符合规定的。从相关的法律法规看,目前对于甲供材究竟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问题,还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在企业实务的会计处理中,有些建设单位发出甲供材是采取的第一种方法,有些就是采取的第二种方法。因此,从会计核算角度而言,只要能为会计信息的第三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两种会计处理方法都是可以接受的。2、施工方对于甲供材的账务处理(1)方式一的账务处理:施工方收到材料时借:工程物资_万元贷:预收账款_万元施工方将工程物资用于工程时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_万元贷

15、:工程物资_万元施工方按工程进度确认合同毛利,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主营业务成本贷:主营业务收入(2)方式二的账务处理: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就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收到材料以及以后将材料用于工程时就不做任何会计处理了。(二)甲供材的_开具以上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就带来的下一步的施工方建筑业_的开具问题:1、方式一的_开具在该模式下,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通过预付账款核算的,没有进入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应该按_万开具建筑业_,并按_万缴纳营业税。2、方式二的_开具在该模式下,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就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最终开具建筑业_时,只能按_万开票,如果按_万开票就会导致_万材料在建设方重复入成本的情况。但是根据营业税的相关规定,无论施工方是按_万开票还是按_万开票,甲供材都必须要并入施工方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即施工方都必须按_万元征收营业税,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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