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部风险管控制度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上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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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分级管控制度1、目的 规范和指导各单位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达到降低风险,杜绝或减少各种事故隐患, 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适用范围适用各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工作。3、相关要求3.1 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 对于操作难度大、 技术含量高、 风险等级高、 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以及危险性大、 波及范围广、 失控状态下可能导 致严重后的设备设施、场所、区域应重点进行管控。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 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3.2 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要做到全员参与, 全员管控, 合理辨识的要求, 严格落实管控要 求。4、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4.1 风险分

2、级工作4.1.1 各单位应结合企业实际, 成立各级工作小组, 负责本单位危险源识别、 评估和管 控措施制定、 监督落实工作, 确保风险识别、 评价及管控措施的制定涉及企业各区域、 场所、 岗位、各项作业活动和管理活动,确保风险识别全面,定位准确,评价得当。4.1.2 各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梳理、明确本单位风险划分的原则及单元, 顺利进行下一步危险源辨识评估工作的开展。4.1.3 各单位根据识别范围的划分, 可明确到特定的部位、设施、 场所和区域,以及在 特定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作为危险源辨识的基本单元。根据辨识的风险,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D=LEC或

3、其他方法,结合公司安全目标控制要求及各单位自身安全目标控制要求,进行评价。各单位将评价分析的相关风险, 结合企业风险等级划分要求, 划分风险等级, 明 确风险管控层级, 将识别辨识的风险分为一、 二、三、四级风险, 对应的将风险源分为 1、2、3、4级危险源。4.2 风险分级管控工作4.2.1 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划定管理等级要求,遵循 2级以上危险源进行重点管控的 原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点管理,不能降低控制等级,将 2级及以上的危险源列为重大 风险,对于不同级别风险的管理按照公司要求严格落实。4.2.2 对于重大风险的管控,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分公司及其责任单位应建立并保存

4、本单位内部的重大风险清单 ,如有变动需及时更新,至少每半年更新一次。(2) 分公司应根据本单位排查出的风险中所指定的“控制措施” 对重大风险进行管理。(3)对于重大风险,应在明显的部位设立“重大风险”标示牌,注明重大风险名称、 级别、危害因素及防范措施等信息。( 4)分公司应成立重大风险管理领导小组。(5)各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中应涵盖本单位所有重大风险的事故应急预案, 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填写事故应急演练记录表。(6)分公司及责任单位应编制重大风险布置图,并上墙公示,定期对重大风险进行隐 患排查治理,并形成记录。(7)对于在重大风险区域进行的作业,属于高危作业,应制定实施高危风险作业管

5、理 要求及规定,并进行高危风险作业审批。4.2.3 对于较大风险的管控,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并保存本分厂内部的较大风险清单 ,如有变动需及时更新, 至少每半年更 新一次。(2)分厂应根据较大风险清单中所列的“控制措施”对较大风险进行管理。(3)对于较大风险,分厂应在明显的部位设立“较大风险”标示牌或在分厂进口区域 醒目位置张贴分厂较大风险清单,注明较大风险名称、级别、危害因素及防范措施等信息。(4)分厂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中应涵盖企业内部所有较大风险的综合或专项应急 预案 ,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填写事故应急演练记录表。(5)应编制较大风险布置图,并上墙公示,定期对较大风险

6、区域或设备进行巡查,并 形成记录。(6)对于在较大风险区域进行的作业,属于较大危险作业,应制定实施分厂级风险作 业管理要求及规定,并进行较大风险作业审批。4.2.4 对于一般风险的管控,应做到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车间建立风险清单。(2)需要开展操作、检修工作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完善个体防护,消除存在 的安全风险,同时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3)对人的不安全行为控制:通过制定安全规程、习惯性违章管控办法等对日常工作 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风险控制。( 4)对物的不安全状态控制: 为降低设备不安全状态的风险, 需明确责任, 明确要求, 建立完善的设备点巡检、 维护保

7、养台帐, 及时记录设备运行状态、 设备检修时间及评价、存 在的安全隐患及控制措施、设备改造方案等。(5)对管理缺陷风险的控制:明确车间内部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及日常检查落实机制, 达到有检查、有落实、有责任、有追究的闭环管控体系。5、监督考评办法5.1 各单位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奖惩制度对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的实施、 保持及 持续改进进行过程及绩效管控考核, 安全管理机构根据各部门、 车间、 人员风险辨识活动开 展情况、完成的质量情况进行考核以及进行适当的奖惩。5.2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要不定期抽查各单位对于重大风险的管控要求执行情况, 对于未 按照要求严格执行或者降档执行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

8、通报考核。6、相关记录6.1 危险源辨识、评价、管控一览表6.2 重大风险清单6.3 较大风险清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总则1.1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加强事故隐患 检查和治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1.2 铝电公司各生产单位及后勤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适用本制度。1.3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 ,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 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 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

9、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 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 并经过一定时间整 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1.4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 均有权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 检 查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 应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 并予以查处; 发现所报告事故 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要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2、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2.1 铝电公司各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 产活动。2.2

10、 各生产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 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2.3 各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2.4 各生产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 单位的事故隐患。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 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 建立事故隐患 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2.5 各生产单位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 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

11、表彰。2.6 存在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以及作业外委的,应与承包、承租单 位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和防控的 管理职责。 发包单位对承包、 承租、 施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 的职责。2.7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 各被 检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2.8 各生产单位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于每月上报的安监月报中进行统计分析,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 应当及时向铝电公司安监部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 当包括:2.8.1 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12、2.8.2 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2.8.3 隐患的治理方案。2.9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单位各级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 事故隐患, 由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 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2.9.1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9.2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2.9.3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2.9.4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2.9.5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2.9.6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2.10 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

13、人员, 并疏散 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 设置警戒标志, 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 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制定预防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2.11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 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标准和本制度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 制定应急 预案。 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 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 发生自然灾害可能 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 应当采取撤离人员、 停止作业、 加强监测等安全措 施,并及时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3、监督管理3.1 各单位应该

1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等各项制度。3.2 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该定期对生产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应 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纳入重点行业领导的安全专项整治 中加以治理。3.3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应当及时上传安全管理系统或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整改方案。3.4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提出工 作改进措施。4、责任追究4.1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负总责。4.2 生产单位发生以下情况,应追究相关人员管理责任:4.2.1 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4.2.2 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4.2.3 未按规定及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传安全管理系统的。4.2.4 重大事故隐患不上报,未制定整改治理方案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程规定的。4.2.6 安全管理人员未按制定要求履行职责的。5、相关记录5.1 隐患整改通知书5.2 检查通报5.3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5.4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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