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借款合同经典版(七篇)

上传人:m**** 文档编号:507749263 上传时间:2024-02-23 格式:DOC 页数:30 大小:4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抵押借款合同经典版(七篇)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抵押借款合同经典版(七篇)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抵押借款合同经典版(七篇)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抵押借款合同经典版(七篇)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抵押借款合同经典版(七篇)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抵押借款合同经典版(七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抵押借款合同经典版(七篇)(3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抵押借款合同经典版合同编号:_年_字第_号抵押人(甲方):_身份证号码:_地址:_电话:_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抵押权人(乙方):_法定地址: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电话:_为确保_年_字第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_年_字号_借款合同向_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_(币别)_佰_拾_万_仟元整,贷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_(币别)_佰_拾_万_仟元整及其利息、

2、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乙方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第三条甲方以“抵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以抵押财产为借款人基于本合同第一条限定的借款合同所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全额担保,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本合同第一条所限定的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条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1.房地产坐落:_2.座号:_3.土地面积:_4.土地使用年限:_5.土地来源:_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_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8.商业用房

3、建筑面积:_9.共有权份额:_10.商业用房所有权证号:_11.商业用房预售、买卖契约号:_第五条以商业用房设定抵押的情况1.抵押土地四至:_2.抵押土地面积:_3.抵押土地评估价值:_4.抵押商业用房部位:_5.抵押商业用房建筑面积:_6.抵押商业用房评估总价值:_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元整,抵押率为_%,实际抵押额为_元整。第七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五日内按规定到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间,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由乙方保管。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4、。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或免于支付。第十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不得有任何有损乙方权益的限制条件。保险单证在投保后三天内交由乙方代为保管。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出售、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第十二条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

5、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第十四条在抵押有效期内无论任何原因导致上述抵押物账面净值总额减少至不足以担保全部抵押债权时,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并办理本合同前款约定的保险手续。第十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或可撤销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第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贷款本息。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3.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续办抵押登记。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

6、追索;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第十七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4.支付其他费用。第十八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消。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

7、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二十二条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偿清完毕后止。第二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2._3._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份。甲方:(签字、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或受权代理人)_年_月_日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或受权代理人)_年_月

8、_日抵押借款合同经典版(二)抵押人(即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抵押权人(即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甲方因资金需要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名下自有房屋(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担保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借款金额给甲方。现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元(¥元_)。第二条借款期限:第三条甲方将位于号(权证号为:号)的自有房屋作担保抵押给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办理登记所缴纳费用由方承担。第四条:本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

9、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保全费)。第五条抵押权设立后_日内,甲方将其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等交由乙方收执,乙方应将借款支付给甲方。第六条借款利率:_。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还本付息,届时乙方配合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若甲方不按约定还本付息,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第八条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第九条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并向法院申请依法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第

10、十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政府主管部门执一份。本合同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甲方:_ 乙方:_期:_ 日期:_抵押借款合同经典版(三)合同编号:_年_字第_号抵押人(甲方):_身份证号码:_地址:_电话:_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抵押权人(乙方):_法定地址: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电话:_为确保_年_字第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

11、行。第一条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_年_字号_借款合同向_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_(币别)_佰_拾_万_仟元整,贷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_(币别)_佰_拾_万_仟元整及其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乙方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第三条甲方以“抵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以抵押财产为借款人基于本合同第一条限定的借款合同所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全额担保,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本合同第一条所限定的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

12、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条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1.房地产坐落:_2.座号:_3.土地面积:_4.土地使用年限:_5.土地来源:_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_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8.商业用房建筑面积:_9.共有权份额:_10.商业用房所有权证号:_11.商业用房预售、买卖契约号:_第五条以商业用房设定抵押的情况1.抵押土地四至:_2.抵押土地面积:_3.抵押土地评估价值:_4.抵押商业用房部位:_5.抵押商业用房建筑面积:_6.抵押商业用房评估总价值:_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元整,抵押率为_%,实际抵押额为_元整。第七条甲方保证

13、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五日内按规定到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间,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由乙方保管。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或免于支付。第十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不得有任何有损乙方权益的限制条件。保险单证在投保后三天内交由乙方代为保管。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出售、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第十二条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第十四条在抵押有效期内无论任何原因导致上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劳务/用工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