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文书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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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文书使用规定第一条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正确使用行政执法 文书,保证事实要素的完整性,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文书按其使用范围分为内 部使用文书和外部使用文书两类。(一)内部使用文书:1、行政执法案卷2、卷内文件目录3、立案审批表4、现场检查笔录5、调查笔录6、行政案件审查表7、行政案件审理记录8、听证笔录9、行政案件结案报告(行政案件结案审查表)10、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登记薄11、行政案件办理报批书12、行政复议申请笔录13、行政赔偿申请笔录14、行政复议案件调查报告(二)外部使用文书:1、当场处罚决定书2、通知书3、检验(检定)(鉴定)

2、委托书4、产品质量检查结果告知书5、案件办理报批书6、强制执行申请书7、送达回证8、涉案物品清单9、登记保存(封存)(扣押)决定书10、质量技术监督局封条11、监督检查抽样单12、听证通知书13、行政处罚告知书14、行政处罚决定书15、责令改正(更正)通知书16、 解除登记保存(封存)(扣押)决定书17、涉案物品处理记录18、行政案件移送书19、行政案件指定管辖决定书20、行政执法委托书21、行政执法变更(暂停)委托决定书22、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23、行政复议告知书24、责令受理行政复议通知书25、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26、彳丁政复议答复通知书27、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28、行政复

3、议中止审理通知书29、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30、行政复议终止审理通知书31、行政复议决定书32、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33、行政赔偿决定书34、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35、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第三条 行政执法文书根据适用范围分为以下几类:(一)适用于行政处罚案件的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案卷、卷 内文件目录、立案审批表、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通知书、 听证笔录、检验(检定)(鉴定)委托书、产品质量检查结果告 知书、行政案件审理记录、案件办理报批书、送达回证、结案报 告(结案审查表)、登记保存(封存)(扣押)决定书、解除登记 保存(封存)(扣押)决定书、涉案物品清单、质量技术监督封 条、监督检查抽样

4、单、听证通知书、当场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 告知书、彳丁政处罚决定书、强制执彳丁申请书、涉案物品处理记录、行政案件移送;(二)适用于行政审批案件的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案卷、卷 内文件目录、立案审批表、行政案件审理记录、行政案件指定管 辖决定书、送达回证、结案报告;(三)适用于行政复议案件的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案卷、卷 内文件目录、立案审批表、调查笔录、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受理 行政复议通知书、不予受理行政复议通知书、责令受理行政复议 通知书、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行政复议告知书、案件办理报批 书、送达回证、通知书、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检验(检定)(鉴定)委托书、产品质量检查结果告知书、登记保存(封存)

5、 (扣押)决定书、解除登记保存(封存)(扣押)决定书、涉案 物品清单、质量技术监督封条、监督检查抽样单、停止执行具体 行政行为通知书、行政案件审理记录、行政复议决定书、强制执 行申请书、结案报告、涉案物品处理记录、行政案件移送书;(四)适用于执法监督案件的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案卷、卷 内文件目录、立案审批表、调查笔录、通知书、行政案件审理记 录、案件办理报批书、送达回证、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行政执 法监督通知书、结案报告;(五)适用于行政赔偿案件的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案卷、卷 内文件目录、立案审批表、行政赔偿申请笔录、行政赔偿决定书、 送达回证、结案报告。第四条 办理行政案件,必备使用的文书必须齐

6、全。现场处罚必备使用文书为: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现场 处罚决定书、结案审查表、罚款收据;立案处罚案件必备使用文书为: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 立案审批表、案件审理记录、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回证、行政 处罚决定书、罚款收据、结案报告、行政案件审查表;复议案件必备使用文书: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行政复议受 理通知书、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案件调查报告。第五条 办理案件,根据案情实际,应当使用的文书必须齐 全。第六条制作行政执法文书,应当坚持事实求是、遵守法制、 效率的原则。第七条 制作行政执法文书,应符合主旨鲜明、内容规范、 语言准确、效力稳定的要求,严格按照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文书 范例要求制作

7、。第八条 对外使用的执法文书填写完毕后,须经单位领导批 准同意方可发送;未经批准,执法人员不得擅自发送,否则,责任由执法人员 个人承担。第九条 执法文书应当专人管理,统一编号,妥善保管。第十条 本规定自二()0二年七月一日起执行。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教育培训三年规划当前,我国正处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现代化 建设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科技革命和信息化建设突飞猛进,新 的形势对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目前, 我州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队伍状况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2002年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机构改革后,全系统共有人员 487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54人,占11.

8、 1%;具有大专学历的277人,占56. 9%;具有中专、高中学历的156人,占 32%。共有行政执法人员95人,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13 人 占13. 7%;具有大专学历的72人,占75. 8%;具有中专、 高中学历的11名,占11. 6%。从上述基本情况看,我州质量技 术监督系统人员中,学历水平偏低,技术力量薄弱:人员结构不 合理,行政执法水平还不高。为提高质量技术监督队伍的整体素 质,以适应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局、自治区 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系统 教育培训三年规划。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 按照第三

9、次全国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工作会议的部署,紧密围绕西 部大开发、经济建设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深入教育培训改革, 强化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质量技术监督队伍的 整体素质,适应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需要。二、工作目标以全面提高质量技术监督队伍整体素质为中心,建立起一个 目标明确、制度健全、机制灵活、功能完备、内容丰富、方法科 学、适应我州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教育培训体系。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质量技术监督领导干部,一批掌握市场经 济法律、法规的复合型现代管理人员,一批既懂法律又懂技术的 行政执法人员,一批掌握现代化高新技术专业技术人员。形成一 支掌握现代化科技知识、懂经济、善管理、秉公执法、高

10、素质的 质量技术队伍。三年内,争取全州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人员普遍接 受一次以更新知识为目标的业务培训,逐步形成继续教育机制。推进教育培训改革,提高办学水平,完善和发展质量技术监 督系统的学历教育体制,使全州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学历水平逐 步提高,三年后力争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达到100%, 同时努力做到学以致用。三、培训对象和目的要求(一)培训对象: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 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二)培训目的要求:领导干部应通过接受政治理论、市场经济理论、宏观经济学、 领导科学、行政管理学,以及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教 育培训,不断提高宏观管理和科学决

11、策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管理人员应通过接受以岗位培训为主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 综合管理能力。行政执法人员应通过接受以资格培训为主的各类培训,不断 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接受有关专业技术方面的新理论、新技 术、新方法、新信息,以更新知识为主要目的继续教育,不断提 高专业技术水平。四、教育培训安排(一)强制性培训:1、州、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领导的岗位培训。三年内, 州、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领导有计划地轮训一遍。2、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培训。结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换证考 核工作,三年内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考核;尚 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在岗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方能取得行 政

12、执法资格证书。3、新进入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各类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 方能上岗。4、锅容管特、纤维检验、计量检定、质量检验人员必须经 过资格培训方能持证上岗。5、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的培训。(二)继续教育培训1、学历教育。根据工作性质及特点,采取脱岗、函授、业 余学习等方式,有计划地安排学历教育,力争三年内使州质量 技术监督系统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大专学历达 到 100%。2、知识更新培训。依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公务员 进行知识更新培训,依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 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计量检定、 质量检验

13、机构中的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轮训一遍。五、教育培训的主要措施(一)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实行教育培 训领导责任制,州、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 领导者的任期目标,建立考核指标,将是否完成培训任务作为考 核领导者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不重视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培 训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二是实行教育培训督导制,州局法制宣传科对教育培训单位进行 督导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 规和规定,端正学习态度,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学改革,加强 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有效解决教育培训工作中存 在的问题。(二)

14、建立规范的评估制度和激励机制。一是积极落实国家 局制定的教育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二 是各单位要建立人员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机制,使在职人员接受 培训制度化,并纳入职工考核内容,把职工培训和考核结果记入 业务考核档案,作为任职与晋升的依据之一。(三)确保教育培训资金投入。州、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及 其所属事业单位应加大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确保强制性培训和 继续教育培训的经费。州局每年教育培训经费应占总收入3%, 各县市局每年教育培训经费应占总收入的5%。与此同时,要积 极采取措施多种渠道筹集教育培训经费,加强对教育培训经费使 用的监督管理,使教育经费发挥最大效益。经费使用情

15、况由州局 法制宣传科会同有关科室进行检查。(四谜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以兼职为主的教师队伍。州局 负责培训部门应有计划地选送专、兼职教员参加国家局举办的各 类师资培训班,经常组织专、兼职教员进行教学研讨,不断提高 教学人员的综合素质。要严格执行教师聘任制度,确保教师业务 水平符合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逐步建立起一支素质精良,结构 合理,门类齐全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五家渠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稽查 队及局属事业单位要根据三年教育培训规划要求,结合本单 位实际,制定出三年教育培训阶段性实施计划,将计划落实到人, 确保规划的实施。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教育培训管理办法I三第一条 为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建立高素质的质量技术 监督队伍,适应改革与发展的新要求,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 依法行政水平,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全系统广 大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勤政廉洁意识,维护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根据 国家和自治区局“十五”教育培训计划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全体干 部职工。第三条 教育培训工作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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