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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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常见问题解答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常见问题解答一、关于2016年纳税信息等级评价的背景1、【问】2016年纳税信用等级的评价范围【答】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以下纳税人除外: 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足一个评价年度的;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 尚未结案的;零散税收纳税人。2、【问】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的政策依据是什么?【答】深圳市纳税信用管理办法、深圳市纳税信用评价 指标和评价方式3、【问】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的所属年份是哪一年?【答】2016年。4、【问】纳税信用等的评价程序是什么?【答】3月1日3月6日,主管税务机关初评。3月9日3月11日,纳税人申辩。纳税人

2、登录深圳国税 网上办税服务厅查看主管税务机关初评结果,如有异议,于 3月11日前提交申辩意见,逾期无申辩意见视同同意主管税 务机关初评结果。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申辩操作说明及2016年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常见问题解答详见附件。3月9日3月13日,主管税务机关复核。主管税务机关 复核纳税人申辩意见,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纳税人。3月16日3月20日,国地税初评结果比对。国税主管 税务机关初评结果与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初评结果比对,按照 从低原则,确定纳税人2016年纳税信用等级。4月1日,深圳市国税局、深圳市地税局联合公布2016年纳 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二、关于深圳市纳税信用评价指标1、【问】深圳市纳税信用评

3、价指标和评价方式010104: 评价年度内非正常原因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 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扣11分,请问营改增纳税人2016年 增值税非零申报,但营业税全年零申报,是否要执行该项扣 分标准?【答】该指标扣分前提是“非正常原因”,是否正常原因需由 税管员判断。2、【问】深圳市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010104: 评价年度内非正常原因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 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请问这里的非正常原因指什么原 因?零申报口径的标准是什么?免抵退生产企业反映因为 这一条扣分,但实际每月均有出口销售额,能否进行申辩?【答】总局对非正常原因没有正式解释,一般认为季节性 销售、

4、筹备期等为正常原因,具体由税管员判断。零申报口径参照征管口径,一般纳税人:负申报:应税销售 额不为0且应纳税额=0;零申报:所有销售额=0且应纳税额 =0;.查帐征收小规模纳税人:负申报:应税销售额不为0且 应纳税额=0;零申报:所有销售额=0且应纳税额=0。 可以提交申辩,是否通过需由税管员复审。3、【问】深圳市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040106. 法律规定对纳税人进行强制认定,纳税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办 理税务认定的。请问这里所说的“强制认定”除了一般纳税人 认定,还会有哪些认定涉及?【答】目前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4、【问】部分纳税信用等级为A、B、C级的纳税人有反映 扣分项和分数都

5、不匹配的,请问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答】根据深圳市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兼顾公平原则,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 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 分起评。指标分类见第九条。具体到深圳市纳税信用评价 指标和评价方式,指标编号为“05”和“06”开头的指标即为非 经常性指标。上述纳税人应无非经常性指标,90分起评,扣10分得80分。5、【问】有部分纳税人反映其纳税信用等级评分为90分,但等级仍为B级,有可能是哪些原因导致?【答】均为在之前的“主管税务机关初评确认”环节, 主管 税务机关调整所致,系统初评为A级,调整后为B级。三、关于网上办税服务厅个人信

6、息提示模块-查询您的纳税信 用等级-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情况表1、【问】 表中有一项是出纳人员信息,但税务登记时并没 有登记此项内容,是否需要补充?如果要,如何补充?【答】暂未对该指标扣分,暂时不需补充,何时补充、如 何补充另行通知。2、【问】 表中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注册地址等信息 为空,但是国税网站涉税信息查询、Ctais均能查询。请问这 种情况是否为系统问题?是否需要补充?如果要,如何补 充?【答】是数据同步时间差的原因。不需补充。四、关于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申辩操作1、【问】是否所有参与评级的纳税人均会出现纳税信用等 级评价申辩操作界面?而初评为90分及以上的则无扣分项 目,无须进

7、行申辩?【答】 参评纳税人都可查看初评结果,无扣分、无调整 的无须申辩,没有申辩栏,有提交按钮,期内提交或逾期未 提交视同同意国税初评等级;有扣分或调整的有申辩提交按 钮,可以提交申辩。2、【问】纳税信用评价分值为90分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 B级的纳税人,具体扣分项目指标没有相应项目,无法直接 点击申辩,纳税人如要申辩,应如何办理?【答】均为在之前的“主管税务机关初评确认”环节, 主管 税务机关调整所致,系统初评无扣分,为A级,调整后为B 级。3月10开始在扣分明细增加一栏,显示主管税务机关调 整情况。纳税人如确需申辩,可在申辩网页提交。3、【问】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纳税人对起

8、评分有疑义但在网站上无法对起评分进行申辩,这种情况应 如何处理?【答】起评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 法规定执行,本环节不提供对起评分的申辩,只提供纳税 人对评价结果的申辩。4、【问】纳税人若只是勾选了需要申辩的指标,但是没有 录入申辩意见,点击提交,实际是没有申辩成功的,初评等 级仍然是税务机关初评的等级结果。纳税人若误操作并提交 成功后,只有“返回”按钮,无法再次申辩,这种情况应如何 处理?【答】已提示申辩须填申辩意见,未免纳税人误操作,3月 10日开始增加监控“勾选了申辩就一定要填写申辩意见,否 则不能提交”。之前无申辩意见的会返回给纳税人,纳税人如 确需申辩可再次登录网上办

9、税服务厅处理。逾期没提交的视 同同意国税初评等级。五、其他问题1、【问】深圳国税网站-服务区-“A级纳税人申请”下面A 级纳税人申请须知提示初评为A级的需纳税人提交申请, 否则自动降为B级,请问初评为A级的纳税人是否需要进入 此界面提交申请?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做A级纳税人申请?【答】 按照修订后深圳市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A 级纳税人不需申请。服务区-A级纳税人申请模块已停用。2、【问】初步评价结果为B级以下的纳税人如想申请成为 A级纳税人,是否需要在服务区-A级纳税人申请模块重新提 交申请?【答】在申辩页面提交申辩。服务区-A级纳税人申请模块 已停用。3、【问】有纳税人反映在网上办税服务厅个人信息提示点 击查看您的纳税信用等级,上面没有出纳税信用等级的信 息,应如何处理?【答】 纳税人不在参评范围。对应未参评原因:本评价年 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全部零申报的。3月10起删除 不参评纳税人的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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