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工作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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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城管工作保证书 装修保证书 为了保障业主物业的合理使用,维护广大居民的合法权益,在业主签订入住合约时,每户需向物业公司缴纳500元的装修保证金,无违反以下承诺的情况下,装修完工满一年后将全额返还。 (1)不以任何形式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砸、凿、拆、更改外墙、承重墙、梁、天花板、地面、楼板等毗邻部位。确须改变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明显加大荷载的,我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规划设计审核部门审批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施工。 (2)不扩大外墙、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不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不刨凿、重击顶板

2、、排烟道。不乱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不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若破坏和拆改厨房间、卫生间的防水,按照防水标准重做防水,并做闭水试验。 ()不超负荷增加楼面静载荷,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面等。 (5)不改房屋外立面色泽及材料;按指定位置、统一规格、样式、颜色安装晒衣架、雨阳棚、阳光棚;不占用共用屋面,不擅自在公共区域进行开凿、挖掘等作业或搁置物品。 (6)不更改入户门开启方向,不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不擅自动用明火进行焊接作业;不对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造成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 (8)不将空调安装在非指定位置。 (9)不做引起周边业主投

3、诉及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我如果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自行承担立即恢复原状的责任;如果接到恢复原状整改通知书三日后,没有整改恢复原状,物业公司有权将装修保证金扣留,并提请有关管理部门强制整改恢复。 业主(签名): 物业情况:圣源丽都小区号楼单元(商铺区)层号 业主住宅装修保证书 一、业主住宅如需装修,须填写装修审批表向万达公寓管理处提出申请,同时提供装修项目、装修平面设计图、及复印件,经管理处同意方可进行装修。 二、装修施工队进场前,需到管理处办理进场装修手续。施工队需提供施工单位有效证明、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二张,指定施工责任人(联系人或通信方式),装修时需动用电

4、或烧焊则需施工人员的相关证件(电工证、焊工证、动火证复印件)。经管理处同意后办理临时出入证(交纳出入证工本费每证5元及押金1元),方可进场施工。 三、业主要保证按装修审批同意的内容及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特别是不能破坏原建筑主体结构及外立面不得有造成危害大楼安全和影响邻居正常生活的情况(如渗漏、墙体、地板开裂、穿孔等)。如有发现,业主应无条件给予维修,严重违反则由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四、不改动进、排水管、排污管、煤气管、地热分水器的原走向和位置,不封闭进、排水口、排污管和地热分水器的检查口,如有影响进、排水、排污管道、煤气管、地热分水器畅通、影响今后检修和维护,业主则无条件负责排除、维修

5、及恢复原状。 五、不得乱接公共电源和水源,业主住宅电表前、水表前未经管理处书面同意,严禁改动,烧焊动火前要注意安全,做好放火措施(施工时要配备一个标准3公斤以上的手提灭火器),违者造成后果严重,业主无条件负全部责任。 六、业主住宅装修时间定为::0至12:00,下午4:00至0:0时。装修工程期间,要确保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非施工时间不得有施工噪音,施工杂物及物件不得高空坠落,不得住楼内外及公共场所乱抛余泥、垃圾,在公共场所遗留的余泥、垃圾及杂物业主要负责清理干净。违反规定管理处第一次给予口头批评及送违章通知单,第二次违反则发出扣罚施工违规通知单。每项、次扣罚 施工押金50元整。经劝阻二次无效

6、,第三次继续高空坠物罚施工押金00元。 七、使用电梯运送施工材料、垃圾其高度不得超过.1米,重量不超过10公斤。垃圾搬运应用包装袋密封,不得随地遗留,并听从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定地点堆放,每次杂物、垃圾当天要即时清走,违者扣罚施工押金50元,搬运材料及清理杂物时应文明工作,不得损坏电梯设备及立面材料,不得碰、损公共墙体立面,违者业主无条件进行维修及恢复原状。 八、工时如有违反,公寓管理处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直到禁止施工。对违反条款的行为所造成后果,业主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九、业主交纳的施工押金在工期完成后,业主使用三个月后并证实未因施工质量而影响其它业主条件下,凭施工押金

7、收据到管理处取回押金本金。 十、此保证书由业主、管理处各执一份,签字确认后生效。 业主(签名): 施工责任人(签名): 管理处(签名、盖公章): 一、城管部门报备 1.对于商业街道店面,建店装修前装修商负责向城管部门进行装修报备;.应提前查询当地城管部门对于建店作业的管理规定; 3.应提交资料。店面招牌、广告申请、装修施工图、装修商证明资料、当地城管部门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应缴纳垃圾清运费等费用;5经过城管部门审批同意之后,开始装修活动。 二、物业部门报备1.装修商在装修前须在物业部门领取装修申报表、装修管理规定,并按表中要求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2.

8、应提交的资料:。填好的装饰申报表、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管理处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底备案)。装修商承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修施工图(包括建筑、排水、电气等图及装修使用的主要材料)。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审核意见书(如政策规定需要时)。 3.装修申报经审批同意后,装修商河管理处签订相关责任书(“装修管理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 装修保证书 为了保障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安全,完善装修管理,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使装饰、装修规范化,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号令)及有关装饰装修管理的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小区内所

9、有装饰装修活动有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监督管理。 一、装饰装修申报管理规定 、业主对其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应选择正规装修公司。装修前业主须持身份证原件、装修方案(包括装修平面图、水电线路图及其它文字说明材料等)和装饰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随装饰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一道到物业管理中心申报,填写装修申请表格,办理装修申报手续。若为使用人装修房屋,使用人还需持业主同意其装修的书面文件和租房合同等文件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2、室外装饰装修如店面、招牌、灯箱、防盗铁花艺、卷帘门等装饰工程,必须到物业管理中心申报,取得物业管理中心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3、在办妥上述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 二、装饰装

10、修相关费用交缴管理规定 为保障小区环境,及时清理装修建筑垃圾,杜绝因装修施工不当和违规操作造成安全隐患,避免因装修施工影响邻里利益或影响环境、治安、消防、公共秩序等,装饰装修施工单位需向物业管理中心缴纳装修保证金。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必须缴清上述费用后,方可入场施工。 如业主请有资质的正规装修公司装修,上述费用则由装修公司承担;业主自己设计和施工,其相应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号令)中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议业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装修公司。 三、装饰装修证照管理规定 1、装饰装修施工证必须每户一证,加盖物业管理中心印章方可有效。 2、装饰装修施工单位须将

11、装饰装修施工证端正贴于防盗门内,以便物业管理中心现场查验。 3、禁止施工证转借、转让、涂改或在与登记房号不相符的地方使用,违者证件予以没收,按无证施工相应条款处理。如施工工期延长,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同业主一起或持业主同意延期期的证明在施工证有效期满前一天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延期手续。拒不办理延期手续的,物业管理中心有权没收过期的施工证,并按无证施工相应条款处理。 4、保安员对进出小区的装饰材料厂严格按规定进行查证,无证者一概不行进出。 5、物业管理中心人员将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与本管理规定不相符的,将立即进行处理。 四、装饰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

12、)未经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洞口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的基础等,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地基的主要结构 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2、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

13、)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本条(1)、(2)行为,应当经双城市城市规划管理处批准,本条()行为,应当经物业管理中心批准,本条(4)行为应当经燃气单位批准。 3、严禁改变、损坏原有房屋的外貌,必须保持原有(外墙、门窗、阳台)造型和外观设计的材料、款式、颜色,违者必须立即恢复原状。 、不得改变原有进户门的颜色、大小、方向和位置,违者必须立即恢复。门窗严禁安装外置式防护栏及未经物业管理中心书面许可的其他任何户外设施,旨在维护整体的美观和统一。安装内置式防护栏应采用物业管理中心规定的统一款式和颜色。违者必须立即拆除。 5、为保持

14、楼宇的完美统一,禁止在楼宇外墙面增加或改变任何设施,如架设花架、晾衣架、阳台做外保温、改变外窗、落地门的规格及颜色等,禁止未经批准加装防盗铁艺,随意安装空调外机等行为。 6、严禁在承重墙(纵横墙)、山墙、底框结构的底层抗震墙上破墙开洞、移动门窗位置、横向剔槽埋管。纵向剔槽深度控制在3m以内。违者必须立即恢复。 7、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门窗洞口尺寸(包括打掉窗台墙、窗间墙);不得损伤钢筋混凝土圈(过)梁和构造柱的受力性质;不得改变圈(过)梁上砌体材料的厚度;不得在钢筋混凝土梁下悬挂重物。违者必须立即恢复。 、严禁在楼面现浇、预制板上凿槽埋管、打洞。楼板底面吊顶承重支点应尽量设在周边的墙体上。超过设

15、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审批。违者必须立即整改。 9、严禁在二楼及二楼以上的楼面和阳台上增加填充材料,粘贴较重(如花岗石、大理石、红砖等)的楼面材料,房间内不得增设除木质、铝合金以外的任何隔墙,以免加大负荷或影响楼宇外观,违者必须立即整改。楼梯是房屋结构中重要的受力构件之一,在使用过程中不能超载,避免过大的冲击和振动,更不能在楼板上随意增砌隔墙。 1、严禁拆改或移动污水管道,严禁改变厨房、卫生间排气孔的位置。违者必须立即修复。 11、严禁私自改动厨卫间的防水层和上下水管、水表、地漏、便坑的位置。涉及破坏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24小时闭水试验。 12、楼道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业主或使用人不得在此进行装修、拆除、更改、摆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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