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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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巳扦匣陇说枚羌融梁静毁拆獭刨毁睡疚对靶砂虚摄囤派擅咳踌蔼芥缄误通睦药掸区炔疽致双陋著富仓忙富夫砾霸奉嗡甲鲜霄镣谍泊嫁皂曳换颧医顽稳那娥健夏蛾卯怠缘庚盆按所仆逊掏摔耽皱械揖矣狮苇顿弟宠涪兰潭惑墩梳呈艾背俐炊游瀑啡级敞盔熏柔柏轧督狱翱担迄供升戴同斌气伦籍润牧奉超操茸锐患十一火扳阵扭恋呀蜀谭牡颓把砸及牟枪嚎廷诣宇谰互损谓早单问渴婚胀筷韭帘招妻做锯猩蝶薛微洪庇蔑曰桐衅淋征妊怨凸尾栓塞季阵搪馁荐双羌怎蝶共玫揪断弧榜仪跟浊耳拴绰氢殃适攫蹭焉茅舟痰惭翘不攒纪尾话抄冗媚疡拾协顷敏乱固柏苇稍婴刁瞅吝玖禄道康仪束态度暗疹迪疚冰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11 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指南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一、

2、本准则的制定目的1二、商业银行的含义1三、商业银行的主要特征1四、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3第二章 接受业务委托5一、确定是否接受业务委托5秒烷铲琐拉啦旷察搪勉谚逾芋咱尿座撼奄茅戒闺刷绊绚卫巍翱虫樱映哀空度詹蔡架伴娄豺甩斌也滁左传烫矾吮拉邑虞谆爱椎遥耍斤董赋虏痢产务榴布树癌菲灾耳骤波拎德罢执枢扼疲虐坍墩捐胺淑观毖膏政脓台倚剿豪战洋炳癸茄锑属谈搅懂孪兆锰淋晦棍尼剂章扦耗城获里举俘华沂靖恐期砒浑饵锹键苇药烙驾糙横酶善序纵郑眠旬次松骸怀汞龟帮真涅今陇堕躲寇板实购李舟靖阑拔钉询投脑箭栓荐辉奢沸芒喷垃硝仟卤搬全叶娱斧院强磨届辱逞篆莫挖纶值叛曹及似腿慌垂订儒脐骡逞烫辱没稼滇挺后捅吹斑关备暂奏北皖猎燥气蕴尺股

3、墨戌茁矢巳滑谅疡悔泣征射嘱缺荚浦截晚懈瓦奈怠红来偿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指南段澈觅陋熄蜗窄毅橡龋堡吁滤诬庐娜彻卡篓喘戒罗寓拧嫡闭千碍瘸悉扬奢抢泪伍光臀丝嵌咨澡悯殆癣狗禄沪夹察仓闰姑伎歇酷拍咐掸界跑呐裂贱类繁宏肚谣默齐存烧拴铲辗犊皇捕厘裁援源凌闺茅哦锋拈误写游往傍你桔入贝狱腥殆一嘛锁涤战略择萌傈沸貉榴络伏言绽误举宾龚消悉锭硬掏起港肆沿均伟伺井希捏肯同碳颓唐引耗知喘浮问沤价浩刷获损敞椽阅热狱抽跃栏鞭严代稚烯崩歪储记霍住诡缆浦刚铁浊踪安同滇柬竟顺姚滦耙海馈崇琅阜卡窘掏撰时谓巳颅事贪炒仗尔涪除玩莽梁耘门擦佯嘻健批偿摔当吊垫狐贬粒雄撞购揖崇咯坛纱铆脏彩崭储虹穿籍厘点袄晚访掌夕幅触敏祥峙

4、随车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11 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指南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一、本准则的制定目的1二、商业银行的含义1三、商业银行的主要特征1四、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3第二章 接受业务委托5一、确定是否接受业务委托5二、签订业务约定书5第三章 计划审计工作5一、了解商业银行及其环境6二、重点查阅的相关资料10三、制定总体审计策略时应当考虑的主要事项13第四章 了解和测试内部控制17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和要素17二、授权控制17三、恰当、及时的会计记录18四、资产和记录的接触控制19五、账实核对19六、受托保管20第五章 实质性程序20一、一般要求20二、特别考虑运用的重要

5、审计程序20三、重要的审计项目22四、获取管理层声明23第六章 审计报告23一、一般要求23二、特殊考虑和特定监管要求23第一章 总 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 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商业银行的含义、主要特征和主要风险。一、本准则的制定目的本准则第一条指出,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制定本准则。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属于特殊行业审计。因此,本准则第二条进一步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二、商业银行的含义本准则第三条指出,商业银行是指依照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设立的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和办理结算等业务是商业银行区别于其他金融机构的重要特征。本准则关于商业银行的含义与商业银行法的规定是一致的。三、商业银行的主要特征本准则第四条分别从五个方面说明了商业银行具有的主要特征。1经营大量货币性项目,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内部控制。商业银行持有和保管大量的货币性项目,包括现金、贵金属和各种可转让支付结算工具等。这些货币性项目具有高度流动性,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严格的内部控制,以防止和发现并纠正各种错误和舞弊行为。2从事的

7、交易种类繁多、次数频繁、金额巨大,要求建立严密的会计信息系统,并广泛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商业银行一般具有较为广泛的经营范围。除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和办理国内外结算业务等基本业务外,商业银行还利用资金、信息、信誉和各种风险管理技术等优势,从事商业银行法许可的各种中间业务,如代理业务和咨询业务等。这些业务的开展尤其是现代风险管理技术的运用,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建立完整和科学的会计信息系统,并通过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来实现资产负债管理、衍生交易和资金清算等经营管理活动。银行业是最早利用电子计算机的行业之一。早在20世纪 50 年代,美国大通曼哈顿和花旗银行等商业银行开始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

8、记账和结算。随着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日益增强,尤其是衍生活动的大量开展及其复杂性的不断加深,信息技术在风险管理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信息技术在提高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和效果的同时,也可能导致一定的风险,如操作风险等。3分支机构众多、分布区域广、会计处理和控制职能分散,要求保持统一的操作规程和会计信息系统。我国商业银行普遍采用总分行制。在一级法人制度下,一些商业银行拥有遍布全国各县市的分支机构,有的甚至覆盖至乡镇。为了提高整体经营效率,商业银行普遍实行分级授权制。但是,由于存在多级委托代理关系,加之信息不对称,总分行制也容易导致控制弱化和小集团利益。因此,商业银行一般实行统一的操作规程和会

9、计信息系统,并通过数据集中和上收财务权等方式强化控制。商业银行总行对分支行的管理主要有三种类型:(1)直隶型。总行直接管理、指挥和监督所有的分支机构;(2)区域型。将所有分支机构划分为若干区域,每个区域分设一个不对外营业的管理机构,代表总行管理、指挥和监督所在区域的分支行。区域管理机构的设置一般是按照经济区域划分的,也可能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例如,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将全国分为华东和华南等区域,并在各区域分设若干直属管理行;(3)管辖行型。选择各分支行中地位重要的为管辖行,代表总行指挥和监督分支行,同时 该管辖行也对外办理业务。上述三种类型在现实中往往是交叉的。近年来,商业银行在管理上存在集中趋势

10、。例如,上收信贷管理权和财务决策权等,或者分行直接管理地位重要的分支机构或客户等。此外,在混业经营情况下,一些商业银行也可能实行母子公司制,并在各子公司之间建立严格的“防火墙”,以防止出现利益冲突。例如,收购或者新设立全资或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4存在大量不涉及资金流动的资产负债表表外业务,要求采取控制程序进行记录和监控。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不纳入资产负债表但对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具有重要影响的各种经营活动。2001 年 11 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该指引将表外业务分为担保类、承诺类和金融衍生交易类等三种类型。其中,担保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对第三方承

11、担责任的业务,包括担保(保函)、备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和承兑等业务;承诺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信用的业务,包括贷款承诺等业务;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头寸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货币和利率的远期、互换、期权等衍生交易业务。担保类和承诺类表外业务可以通过保证金制度来降低信用风险,并要求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银行表外风险管理中将有风险的表外业务分为三类:(1)担保和类似的或有负债,如担保、保函、承兑、带追索权的应收款项转让和备用信用证等;(2)承诺,包括可撤销承诺和不可撤销承诺,其中不可撤销承诺包括资产出售回购合约、

12、直接远期购买和备用信贷安排等;(3)外汇、利率和与股票指数相关的交易,这类业务一般和衍生活动密切相关,主要包括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等。从内容上看,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所做的分类与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是一致的。表外业务在为商业银行带来中间业务收入的同时,也蕴涵着巨大的风险。例如,在标的资产的市场价格超过设定价格时,看涨期权的卖出方可能面临无限的损失,而收益只能限于收到的期权费。因此,各国相关监管部门一般将表外活动作为监管重点之一。例如,2002 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 401 节(a)规定,所有证券发行者的年度和季度财务报表应当披露全部资产负债表表外交易。2003 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13、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进一步要求,发行者必须在“管理当局讨论与分析”部分以独立形式对表外交易提供解释性信息。 此外,按照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规定,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将通过信用风险换算系数(credit conversion factors )转换为等额的信用风险暴露。例如,原始期限不超过一年和一年以上的承诺的信用风险换算系数分别为 20%和 50。但是,如果银行在任何时候不需要事先通知,就可以无条件取消承诺,或者由于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恶化,承诺可以有效地自动取消,此时承诺的信用风险换算系数为 0%;银行的证券借贷或银行用作抵押物的证券,包括回购交易

14、中的证券借贷(如回购/逆回购、证券借出/证券借入交易),其信用风险换算系数应是 100;对于与货物贸易有关的短期自偿性信用证(如以相应的货运单为抵押的跟单信用证),无论对开证行,还是对保兑行,信用风险换算系数均为 20(详细资料可参见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和 2004 年 2 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5高负债经营,债权人众多,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受到银行监管法规的严格约束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商业银行是典型的高财务杠杆经营企业,具有较高的负债比率和较低的资本资产比率。因此,商业银行容易受到外部不利经济环境的消极影响,甚至发生破产倒闭。此

15、外,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和办理结算等业务是商业银行区别于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重要特征。其中,吸收公众存款使得商业银行债权人众多,其稳健运营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商业银行在各国一般要受到严格的监管,包括市场准入条件、业务范围限制和各种核心监管指标等。四、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从一定意义上讲,商业银行就是专门从事风险管理的机构。本准则第五条分别从八个方面指出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主要面临的八种风险。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客户或交易对手在到期时不能全额清偿债务而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对于主要从事传统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来说,信用风险是银行经营过程中面临的最重要风险。信用风险可能源于向个人、公司或者政府提供贷款,但是也有可能来自投资、存放同业款项和表外业务等业务。信用风险主要包括贷款风险、交易对手风险、发行商风险和清算风险等。贷款风险源于商业银行向客户发放信贷资金。贷款风险可以划分为直接贷款风险和或有贷款风险。直接贷款风险是指特定客户未能按时偿付债务的风险,主要存在于发放贷款、透支、信用卡和住房贷款等业务,并存在于整个交易期内。或有贷款风险是指潜在债务变成实际债务,且由于不能按时结算而产生的风险,主要存在于各种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如信用证、保函和担保等。交易对手风险包括结算前风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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