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关于科技文化创新学分的管理制度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507670923 上传时间:2023-09-17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31.8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某大学关于科技文化创新学分的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某大学关于科技文化创新学分的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某大学关于科技文化创新学分的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某大学关于科技文化创新学分的管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某大学关于科技文化创新学分的管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某大学关于科技文化创新学分的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大学关于科技文化创新学分的管理制度(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鲁建大校字 2006 209 号关于印发山东建筑大学关于科技文化创新学分的管理规定(试行) 的通知各院(部) 、校直各部门:为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 山东建筑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 鲁建大校字 200644 号 )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讨论研究了如何鼓励学生从事创新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实施意见,形成了山东建筑大学关于科技文化创新学分的管理规定(试行)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山东建筑大学关于科技文化创新学分的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2、 为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法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51 号) 、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实践的意见 (中青联发 20053 号)和山东建筑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 鲁建大校字200644 号)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实现学校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全日制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从事科技文化创新活动并取得成果, 可获得科技文化创新学分 (简称 “创新学分” ) 。科

3、技创新活动是指除第一课堂外的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科技文化活动。凡在各类科技竞赛(如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等) 、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社会调查与实践、发表论文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成果的在校本科学生,均可申请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创新学分分为实践类学分、成果类学分和其他类学分三大类别。 实践类学分主要包括参加社会实践、本科生研究实践计划项目、开放实验以及学术讲座等实践创新教育活动。 成果类学分主要包括科技文化竞赛获奖、 科技论文、专利、 计算机等级考试 (非计算机专业) 、 国家级注册水平 (资格)证书类以及操作技能类证书等。在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应明确规定学生毕业前应获得24个创

4、新学分,属必修学分,列入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为鼓励学生参加创新教育活动,超出规定的创新学分之外的部分, 可以用来冲抵公共选修课学分,冲抵学分数最多不超过3 分。第二章 组织与条件保障第三条 学校设立学生创新教育专项经费, 专门用于资助 各类创新教育项目和奖励。第四条 学校依托实验室建立大学生创新教育基地, 为学 生创新能力培养和素质的提高提供基础设施。第三章 创新教育的主要内容第五条 参加以下活动,可获得创新学分:1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并能够提交一定的成果;2参加本科生研究实践计划项目;3 利用开放实验室, 完成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 设计性或创新性实验,并写出实验总结报告,根据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

5、,可获得创新学分;4 参加在全校范围内开设的学术讲座并提交与讲座内容相关的体会或总结报告。主要聘请校内外知名专家、教授以及在科学研究与应用领域具有较高造诣的学者,开设以科技、经济和社会的最新发展、学科专业前沿知识为主要内容的讲座。各院(部)每学期规划并开展适量的学术讲座。学生参加学术讲座并针对报告内容写出总结和体会后,根据主办单位评定的成绩,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5参加科技文化竞赛并获奖;6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合法学术期刊、 报刊、 杂志上且以山东建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高质量作品;7学生研究成果获奖;8申请专利且获得批准者;9 参加教师的研究课题, 完成一定的研究任务, 并撰写文献综述、调

6、查报告、研究论文,或进行实验设计等,由指导教师负责考核评定后,可获得创新学分;10 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以及其他证书考试,通过并取得证书者。第六条 其他类学分: 各专业可以根据专业特点, 规定其他创新教育的内容。学生接受创新教育而取得优异成绩者,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第七条 创新学分的分配见附件 1。第四章 创新学分的认定与管理第八条各教学单位要重视和加强学生创新教育与创新学分的认定和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按规定程序审批。第九条每学期第18 周集中受理创新学分的申请。 学生申请创新学分时,凡属第五条中第14款的内容,需填写山东建筑大学科技创新教育成绩登记表 (附件2) ,凡属第五条中第510款的内

7、容,需填写山东建筑大学学生获取创新学分申请表 (附件 3) ,连同证书(如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获奖证书等) 、 成果原件、 有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 出席学术讲座证明材料, 交由各院 (部) 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 认定, 由院 (部)指定专人将本院创新学分按班级汇总,填写山东建筑大学学生获取创新学分统计表 (附件4)一式两份,一份留院(部)存档,一份报教务处备案。院(部)指定专人将学分登录到学成绩管理系统中。由教务处负责抽查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第十条 学生申报的创新学分应为本学期内取得的, 同一申报的项目按照获得最高学分计算,不重复加分。有关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认定、审核等材料由学院(部)保留 3

8、5年。第十一条 有关记分说明。所有奖项或成果均按项记分。若某个奖项或成果由多人完成,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每个成员贡献大小分配奖励学分。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或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创新学分只取最高值计分,不重复记分;多项创新成果取得的创新学分可以累计。若某个奖项或成果由多人完成且完成人中有非我校学生的人员,则我校学生作为完成人所得的创新学分为该奖项或成果应得的总学分减去非我校学生按人均学分数所得的学分,剩余学分由指导教师或学生协商分配。第五章 奖惩第十二条 学校倡导各院(部)积极开展创新教育活动。学校每年表彰在创新教育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学院、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第十三条 指导学生获得创新学分的指导教师

9、给予一定的工作量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十四条在各类奖学金、优秀学生评选中,创新学分作为重要依据。每年评选并表彰大学生创新先进个人。第十五条对在创新学分认定、记录与管理工作中,因疏忽造成工作失误的教师,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弄虚作假的学生、单位和相关管理人员,学校将取消获得的创新学分,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六章其他第十六条学校对20032005级学生在创新学分方面没有 定量的要求,但可以冲抵公共选修课学分,冲抵学分不超过3学分。2006级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应取得规定的创新学分后才 能获得毕业资格。第十七条 各院(部)亦可根据本规定制订由具体的实施 办法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第十八条

10、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1.创新学分计分办法(试行)2. 山东建筑大学科技创新教育成绩登记表 (略)3. 山东建筑大学学生获取创新学分申请表 (略)4. 山东建筑大学学生获取创新学分统计表 (略)附件1 :创新学分计分办法(试行)类别具体内容获奖等级/其他认定学分备 注实践 类学 分社会参加全国重点团队2.0学分实践集中实践参加全省重点团队1.5学分由评比产生学分r参加校级重点团队1.0学分参加院(部)级团队0.5学分分散实践实践单位鉴定0.3学分提交实践成果0.1学分奖励个 人国家级先进个人3.0学分省级先进个人1.5学分1校级先进个人0.8学分院(部)级先进个人0.6学分成 果校级一

11、等奖0.8学分多名作者时,按工作量 自行分配学分校级二等奖0.6学分校级三等奖0.4学分院(1郡)级一等奖0.3学分院(部)级二等奖0.2学分院(部)级三等奖0.1学分本科生研究实践 计划项目、实验开 放项目r 厘2.0学分良好1.5学分中等1.0学分及格0.5学分开放实验小0.8学分良好0.6学分中等0.4学分r及格0.3学分学术讲座听学术讲座0.2学分/次提交体会或总结报告。 不超过0.8学分类别具体内容获奖等级/其他认定学分备注成果科技文化 竞赛国际学科竞赛入围6.0学分包括电子设计竞赛、 数学建模竞赛、艺术 设计大赛、英语竞赛、 挑战杯大赛、大学生 文化艺术节、机器人 设计大赛等。国家

12、、获奖10.0学分国家级一等奖12.0学分国家级二等奖9.0学分国家级三等奖7.0学分省部级一等奖6.0学分类学分省部级二等奖5.0学分省级奖级别界定参照 山东建筑大学教学奖励工作办法。多名 作者时,按工作量自 行分配学分省部级三等奖4.0学分学校级一等奖0.8学分学校级二等奖0.6学分学校级三等奖0.4学分院(部)级一等奖0.3学分多名作者时,按工作 量自行分配学分r院(部)级二等奖0.2学分院(部)级三等奖0.1学分科技论文检索论文(SCI、EI等)10.0学分多名作者时,按工作 量自行分配学分国外公开发行外文期刊8.0学分国内核心期刊6.0学分其他公开发行刊物 及会议论文集4.0学分有独立见解的专业 科技报告1.0学分国家级公开发行报刊1.5学分具有合法刊号的报 刊;非新闻类文章。学术文章;省部级公开发行报刊1.0学分r其他公开发行的报刊0.2学分国家发明专利10学分多名作者时,按工作 量自行分配学分实用新型专利2.0学分外观设计专利1.5学分计算机等级考试 (非计算机专业)4级通过2.0学分3级通过1.5学分P 2级通过1.0学分国家级注册水平 (资格)证书类中级及以上2.5学分初级1.5学分操作技能类证书r中级及以上1.5学分初级0.5学分其他类 学分院(部)结合学科 专业特点拟定累计不超过2.0学分以上未涉及到的创新 教育内容的学分,由 教务处组织专家负责 具体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