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全监督检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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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安全监督检查措施做好安全监督工作,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改正不足,做好防范工作,提高安全度。下面就由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安全监督检查措施的范文,欢迎阅读。安全监督检查措施篇1针对省集团公司百日安全督察组检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20xx年9月25日省集团公司百日安全督察组来我公司对百日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进行了全面督查工作,并提出14项问题,以下为整改情况汇报如下:(一)、“一通三防”方面。责任人:王宽1、一通三防专业技术人员目前只有一名技术员整改结果:通风部门已增加2名技术员。2、防灭火系统未建立整改结果:通风部门正在对防

2、灭火系统进行完善,因为期间,市公司对入井人数控制,只有带班领导、安、瓦检和排水人员,所以暂无法完善。3、建议建立瓦斯超限手机短信报警(相关安全、通风、管理人员)整改结果:通风部门已联系移动、联通公司,正在完善短信报警业务。(二)技术及防治水方面。责任人:李中文1、上层采空区积水分布广、积水量大、需加强探放、整改结果:坚持探放水原则、已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探放2、探放水设计不规范整改结果:地测科已按照上级要求已经编制完善。3、无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整改结果:地测科已报公司,现待安排。(三)机电方面。责任人:宋俊彪1、从供电图看、井下及掘进工作面供电系统存在单回路供电、必须立即整改、实现双电源、双

3、风机整改结果:机电科已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了供电系统图(四)劳动用工方面。负责人:王权1、劳动用工管理未实现“五个统一”整改结果:我公司劳动用工信息由市公司发布。2、从业人员的“五个百分百”有计划、抓紧落实整改结果:其它四个百分百已完成,综合办公室正在对“五个百分百”中的年检率办理中。3、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未实现“三同时”整改结果:预评价已完成,已报省,待审批下文。4、职能科室人员配备不足整改结果:综合办公室已向上级公司上报,对职能科室人员进行配置(五)安全监管方面。责任人:韩炳德1.隐患闭合管理不及时、不规范整改结果:安检科已对隐患闭合台账进行了完善。2、应急物质储备与预案要求差距较大整改

4、结果:安检科已按照应急预案对应急物质储备进行了对照,已补充完毕。(六)采掘部署方面。负责人:马源1、矿井三条大巷开拓未到位,待完成二期工程后,再开拓回采工作面整改结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施工建设程序逐步建设安全监督检查措施篇2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渔业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区社会稳定,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渔港渔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的现状和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渔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度,按各自职责,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建立系统

5、的安全管理体系。第三条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协调、监督下开展。第四条 水产局负责对辖区内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渔政站是水产局二级单位,作为执法机构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渔业船舶的更新、建造、购置、报废、入渔许可和船舶修造业的监督管理。(二)负责渔业船舶登记发证、换证、年审和渔业船员的考试、发证,以及船舶进出港签证。(三)负责传达、起草有关渔业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四)负责组织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查处渔业船舶的违规行为,对渔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落实。(五)负责

6、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把好渔船质量关和救生、消防、信号设备的配备关。(六)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渔船安全管理网络,完善渔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通讯联络制度、安全会议制度。(七)负责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八)负责监督实施本辖区内渔船动态报告制度。(九)负责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十)定期分析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深入基层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十一)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方面职责。第五条 水产局领导本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履行渔业安

7、全生产的领导职能,对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目标,有措施。(二)督促渔政站落实专职人员,落实经费,完善制度,明确职责。(三)健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渔政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对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有检查、有考核。(四)开展经常性的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和落实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六)定期分析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渔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方面职责。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对本乡镇的渔业船舶实施安全管理。(一)负责渔业安全法

8、规的组织实施,对本乡镇渔业船舶进行日常性安全检查。(二)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工作。(三)督促并做好本乡镇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与落实工作。(四)建立健全渔业安全通讯网络,落实安全值班制度,及时向渔业船舶通报气象信息。(五)搞好编组生产工作,落实抢险救灾船只,制定相应的报酬政策。(六)负责本乡镇渔业船舶相关审核工作。(七)协助做好本乡镇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和渔船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八)劝阻渔业船舶非法搭客,如劝阻无效的,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第七条 村民自治委员会、合作社、公司对所属渔船的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一)负责本村、合作社、公司渔民群众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二)组织本村、合作

9、社、公司渔业船舶实行“编组生产、互助互救”,建立和完善本村、合作社、公司渔业生产安全通讯网络等各项安全保障制度。(三)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所辖渔船的安全适航状况、持证情况、职务船员配备和安全设备配备情况,随时掌握船员的变动情况及船舶进出的动态况,并按规定上报渔船动态情况,建立各类安全台帐。(四)对渔业船舶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上报,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查处。(五)对安全管理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当督促渔民整改落实。(六)严格管理雇用外来劳力,制止无资质劳力进行渔业生产,做好村与各渔船船长渔业安全责任状签订工作,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到位。第八条 渔业船舶的所有人或经营人

10、对渔业船舶及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负管理责任,船长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渔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内河防避碰规则,切实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航行生产作业,教育督促全体船员共同执行。(二)服从乡镇、村委会、合作社、公司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三)按规定及时办理渔业船舶及船员的各类证书,配齐航行安全设施及消防、救生、通讯等设备,保证船舶处于安全适航状态,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航行签证。( 四)切实执行渔业船舶“编组生产、互助互救”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及时报告船舶动态。(五)积极参加渔业船东、船员互助保险,提高抗灾自救能力。对雇用人员要签订雇工合同,

11、不雇用无资质劳力上船作业。第九条 建立完善渔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县级半年一议,乡镇(街道)级一季一议,渔业村一季一议,及时交流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消除渔业安全生产隐患。第十条 渔业船舶生产应认真履行互助互救的义务,一旦发现有船舶遇险求助,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做好抢险救助工作,并及时向各级安全机构报告。抢险救助实行救助有效补偿原则。第十一条 渔业船舶在各级安全机构的监督管理下,应根据各自的作业特点及不同情况,切实做好各自的安全工作。(一)木质渔船应加大“三修”投入,做到风前风后对本船灰缝水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查漏补缺。(二)钢质渔船随着船龄的增加,

12、应及时检查水线下、舱室内、肋骨底部的腐蚀及焊缝情况,不得擅自改变水密舱壁及排水口,确保舱室密封。(三)捕捞渔船在作业过程中,船员必须戴安全帽、穿救生衣,并严格按操作规程和作业流程作业。(四)渔业运输船舶,必须严格按船舶检验部门核定的载重线标志装载,严禁超载,严禁违章搭客;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如确需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应当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五)渔业船舶应做好防风工作,切实做到不抢风头、不抗风尾,应在安全时间内及早回港,有关规定到指定锚地避风,严禁超航区、超风力航行生产。第十二条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职务船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实行渔船船长考核记分制度,对安全意识淡薄,业务技

13、术素质差,屡次违反安全管理法规和制度的船长及其他职务船员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吊销职务证书。第十三条 渔业行政执法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合作社、公司等组织对渔业船舶违反下列禁令和规定之一的,应坚决予以禁止,并督促整改;对不听劝阻,擅自下水作业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船长及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一)严禁无证及三证不齐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二)严禁未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及其他船员证书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三)严禁未按规定配齐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备和船舶处于不适航状态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四)严禁未按规定配置有效通讯、导航设备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五)严禁擅自改

14、变船体结构,影响船舶设计稳性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六)严禁违章搭客、超载、超航区、超风力航行生产。(七)严禁其他一切有碍或可能有碍航行安全生产的行为。第十四条 建立渔业船舶船长违规处理制度,切实落实船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有违章、违规情节并造成后果的船长,根据不同情况,可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乡镇府、渔政站、渔业村、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按照本规定履行职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塞职,失职、渎职,所辖范围内发生重特大渔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第十六条 对切实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15、、政策和本实施办法,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先进单位、渔业船舶和船长要予以表扬奖励。安全监督检查措施篇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检查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及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已竣工的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监管巡查、泄漏检测;各类用户的安全检查;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以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管网巡查管理第三条 管网巡查工作主要目的是保护我公司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并处理事故隐患,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第四条 管网巡查工作的内容包括:检查管道周围的环境状况,分析管道沿线的异常情况,检测判断管道是否存在泄漏,及时发现危害管线安全运行的施工活动等。第五条 管网巡查工作由安全检查监督部负责,由巡线员和检漏员实施,实行轮班制度, 巡线员和检漏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管理制度:1、自觉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2、按工作时间每日到指定地点签到,不得迟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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