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督查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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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督查方案3篇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督查方案第1篇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根据区纪委、区委政法委、区监察局安排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集中4个月的时间,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活动,现结合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提升制度执行力、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创新监督方式,拓展监督层面,突出监督效果,深入

2、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估,摸清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切实加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公正廉洁执法。二、主要目标(一)开展集中学习和正反面典型教育,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不断增强制度执行意识。(二)强化纪律约束和执法监督,全面深化政(所)务公开,大力推行权力公开运行,规范执法行为,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三)加强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促进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在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水平。(四)做好制度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和制度完善工作,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

3、度体系。三、督查重点(一)突出重点内容。抓好“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全区司法干警深刻领会“忠诚是政治本色、为民是宗旨理念、公正是价值追求、廉洁是基本操守”的深刻内涵。认真组织学习廉政准则、关于加强司法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重要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在此基础上,围绕行政审批、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监管等权力运行环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效果。主要看是否存在利用职权为行政相对人打招呼,违规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等问题。(二)突出重点环节。要结合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深入剖析近年来司法行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例,通过剖析具体案例查找工作中

4、的薄弱环节,突出抓好廉政风险多发、高发工作环节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紧紧围绕广大群众对司法行政系统反应比较强烈的热点问题,强化监督措施,针对司法行政机关的社区矫正、律师管理、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环节,抓好监督检查和整改提高工作,要通过剖析具体案件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三)突出重点对象。把各司法所所长、公证、法援及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监督的重点。通过访谈、测评、查阅资料和问卷调查等形式,看他们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视程度,制度执行力度,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等,作出客观评价,同时,要重点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通过案件调查和案卷复

5、查复核等形式,看他们是否依法行政和在执法中对案件的处置是否法律依据充分,处置结果是否适当,是否存在明显有失公平、当事人强烈不满等问题,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四、方法步骤此次专项督查活动从7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检查督办和整改提高四个阶段进行。(一)学习动员阶段(7月1日至7月25日)认真组织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文件及全区有关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和专项督查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司法行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明确重点,将专项督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和个人。(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6日至8月25日)(1)围绕本次督查活动的工作

6、重点,认真开展对照检查。(2)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填报相关调查统计表格。(3)通过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总结本单位各科室、处、所、中心在工作中贯彻执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工作情况,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廉政风险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接受检查验收阶段(8月26至10月10日)本阶段主要是对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准备迎检资料,接受市、区检查考核;积极参加反腐倡廉知识测试,对党员干部学法、知法、守法的基本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四)整改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底)(1)结合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2)各科室、处、所、

7、中心对此次督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专题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局办公室。(3)做好典型案例的剖析和点评,总结交流贯彻落实司法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经验和做法,迎接全市政法系统案例警示教育报告会。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督查活动在区纪委、区委政法委、区监察局领导下,区司法局成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办公室,承担专项督查活动的日常工作。(二)加强协调督办。局纪检监察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好信息反馈和情况综合工作,及时向市、区报送专项活动动态信息和工作总结。(三)做好统筹兼顾。要坚持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

8、督查活动与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结合起来,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做到专项督查活动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督查方案第2篇近日,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与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对两个纪检监察组所监管的15个部门及单位,就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两个纪检监察组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等形式开展督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遮不掩,力求“一针见血”地向各部门及单位进行督查反馈,督促各部门及单位务必在近日召开动员部署会。力争在问题查纠阶段按照时

9、间节点要求,对照“画像”,通过自己找、谈心谈话共同找、组织座谈找、发动群众找、征求意见等多方面多渠道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梳理出部门及单位所有人员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一是要重点排查执法权、审批权等部门及岗位的廉政风险,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重点防控,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要针对每个岗位每个人排查出的风险点时刻警醒。三是要对廉政风险实行动态化管理,对部门及单位的职能以及岗位变化人员及时跟进相关廉政风险防控,形成长效机制。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督查方案第3篇为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推动我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现根据惠阳区房产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10、特制订本制度。一、基本原则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组负责、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二、组织领导成立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设立两个督查小组,督查一组由局长和副局长组成;督查二组由纪检组长及监察室工作人员组成。督查小组的日常管理事务由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小组主要履行如下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局领导班子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决议和决定;2、研究制定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方案,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3、在局务会议报告督查情况;4、研究督查结果,提出相关意见

11、和整改建议。三、督查范围和主要内容督查小组对领导班子、各科(所)及干部职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下列情况进行督查: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我局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任务部署情况;2、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相关情况(“一岗双责”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廉政勤政、作风建设、思想学习、党务公开等);3、依法执行各项权力情况;4、制定及执行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情况;5、群众对党风廉政状况满意度评价;6、需要督查的其他情况。四、督查方式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采取责任自查、定期巡查、垂直抽查、责任报告、其他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责任自查领导班子、各科(所)及干

12、部职工每半年按照自身的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和防控措施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情况自我检查,进行自我评价,并以书面形式上报自查到局督查小组。(二)定期巡查1、巡查时间:按照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划分风险,定期巡查存在风险点。高级(红色)廉政风险岗位:局长岗位、副局长、纪检组长岗位;各科(所)正职岗位。每1个月巡查一次,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在局领导班子会上汇报,要求发现存在问题的部门制订出整改措施。局长岗位的巡查由督查一组(局长回避),针对廉政风险岗位风险点逐一对照检查,并3天内将检查情况在局领导班子会上汇报;副局长及纪检组长岗位、各科(所)正职岗位的巡查由督查一组针对廉政风险岗位风险点逐一对照检查,并3天

13、内将检查情况在局领导班子会上汇报。中级(橙色)廉政风险岗位:除高级廉政风险岗位和工勤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的巡查由督查二组落实。每2个月巡查一次,并3天内将检查情况汇报局领导班子,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苗头制订出整改意见。低级(黄色)廉政风险岗位:工勤廉政风险岗位的巡查由督查二组组织落实。每2个月巡查一次,并及时将检查情况汇报局领导班子,要求发现存在问题的部门制订出整改措施。2、督查准备工作:督查组应提前5天向被督查的局领导或科(所)发出督查通知书,告知做好相关事项准备工作。3、督查方式(1)专题报告:听取被督查局领导或科(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执行情况报告。(2)召开座谈会:同时分组召开党员干部和职

14、工代表座谈会,听取干部职工对被督查科(所)或局领导执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执行的情况意见。(3)个别访谈:分组与被督查科(所)正副职、一般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廉政风险点预防和执行情况。(4)查阅资料:查阅被督查局领导或科(所)有关廉政风险险防控机制的执行情况和工作记录等相关资料。(5)民主测评:对被督查局领导或科(所)党风廉政状况进行干部职工及群众满意度民主测评(问卷调查)。4、后续工作集体评议:督查组汇总了解情况,分析突出问题,对被督查局领导或科(所)情况集体作出基本评价,形成督查意见。(1)意见反馈:督查意见经组长审核同意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被督查科(所)进行反馈。(2)整改报告:

15、被督查局领导或科(所)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应及时整改,在收到督查意见之后的15天内,向督查小组报送整改方案,并在下一次督查前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三)垂直抽查督查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重点科(所)开展抽查工作,抽查的内容主要是各科(所)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垂直抽查的主要方式包括:1、明查暗访。发挥廉政监督员的作用,选择重点科(所),对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2、专项检查。针对重点部门在重要事项方面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开展专检查。(四)责任报告1、接受过督查的科(所)及个人,针对督查意见中指出的问题,于督查后15天内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并在下一次巡查前提交整改报告。2、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应根据岗位职责,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执行情况列为一项重要内容。(五)其他监查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掌握干部职工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方式包括:1、利用述职述廉,掌握党员干部自我批评中暴露的缺点与不足;2、利用民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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