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

上传人:夏** 文档编号:507619829 上传时间:2022-12-08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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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甲方:乙方:广州开发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档案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号令)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规定,为加强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档案真实、准确、齐全,并按规定移交广州开发区城建档案馆,以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需要,甲乙双方签订本责任书。一、甲方责任:1、领取报建审核意见书前,向广州开发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档案馆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责任书。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_)、广

2、州市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和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工程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乙方报送一套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原件。3、在向乙方申请工程档案验收时,应已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二、乙方责任:1、在接到甲方工程档案验收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2、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在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该认可书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文件。三、违约责任:甲方如不能按时报送合格的本工程档案,依据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进行处罚(处1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建设工程档案交接完毕,责任书责任终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第 页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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