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妇幼卫生监测项目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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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妇幼卫生监测项目管理方案根据财政部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0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48号)精神,今年中央财政支持在我省继续实施三网监测、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等妇幼卫生监测项目。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及时、动态、准确地监测我省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为妇幼卫生和卫生决策提供准确依据,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项目管理方案。一、项目目标(一)长期目标建立科学规范的省级妇幼卫生监测网络,准确及时地监测全省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危重孕产妇发生率、孕产妇死亡指数和儿童营养与健康情况等妇女儿童健康相关

2、指标。(二)年度目标1. 各级监测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各级监测人员的“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N90%。2. 以县(市、区)为单位网络直报达到100%,录入的正确率达到99%,各级审核率达到100%o3. 以人群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县(市、区)工作优良率达到90%以上,3次随访率达到100%o4. 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优良率达90%以上。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一)项目实施范围1、三网监测分别在国家级妇幼卫生监测点和省级妇幼卫生监测点实施(名单见附件1)。2、省医院等56所医疗单位(见附件2)为以医院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单位,富裕县和XX市阳明区为以人群

3、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地区。3、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在XX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XX红十字中心医院、XX市南岗区妇产医院、XX市人民医院、XX市妇幼保健院、富裕县妇幼保健院、XX市第一人民医院、XX市妇幼保健院、XX县人民医院、XX县妇幼保健院、XX妇产医院、五XX池市人民医院12所医疗单位。4、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地区为XX、XX阳明区。(二)项目内容1、加强培训对各级监测管理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开展管理和逐级技术培训。培训重点在危重孕产妇和出生缺陷诊断和儿童营养与健康动态监测等内容。一是加强危重孕产妇的识别、追踪和诊断,采集相关信息的培训,提高孕产妇疾病诊断和防治能力。二是加强重大出生缺陷预防、筛

4、查、诊断、跟踪随访等专业技能水平的培训。三是强化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上报、跟踪随访、漏报调查的的培训,保证监测系统连续稳定、高效运转、结果准确。四是开展省级、地市级XX级孕产妇死亡评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以评审促进妇幼保健服务的提高。2、进一步完善网络平X的建设加强基层妇幼卫生监测的软硬件建设,进一步完善和维护各级妇幼卫生三网监测数据网络直报系统,不断提高监测水XX质量。3、重点做好出生缺陷、危重孕产妇、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基于村-乡-县三级以人群为基础出生缺陷监测的数据采集和报告流程,完善多部门参与的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出生婴儿随访工作。提高出生缺陷诊断能力。二是在

5、12个国家级以医院为基础开展危重孕产妇监测点,开展危重孕产妇的识别、追踪和诊断,采集相关信息,提高孕产妇的疾病诊断和防治能力。进一步规范数据釆集流程和报告,提高对危重孕产妇病例的识别及诊断水平。加强数据质量控制,提高监测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在XX、XX阳明区开展儿童营养与健康动态监测工作,建立儿童营养与健康动态监测网络,完善数据釆集和报告流程,对儿童卫生信息进行连续、动态监测,及时获取全面、客观、准确的儿童营养相关数据。4、监督指导省、市(地)、县(市、区)、乡(镇)、村各级要逐级全面进行监督指导,重点加强新监测点、危重孕产妇监测、出生缺陷人群监测、儿童营养与健康动态监测的质量控制工作,

6、要求对所有的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点和危重孕产妇监测点进行全部的查漏工作,监督指导重点检查数据的漏报、瞒报、错报等,提髙监测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出生缺陷诊断质量、危重孕产妇识别质量、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数据质量和各级政府对该工作补偿经费的落实等方面,提高对整个监测系统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三、项目组织实施(一)组织形式1、省卫生厅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2、各市(行署)卫健委应有一名主管局长负责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按照项目方案制定相对应的实施细则,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3、县卫健委负责项目地区的实施工作。(二)资金安排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按照财政部

7、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0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48号),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对国家级妇幼卫生监测点对人员培训、出生缺陷发现、诊断和随访、危重孕产妇监测、儿童营养与健康动态监测、质量控制等工作提供部分补助经费。项目经费由省妇幼保健院统一管理;要定期对监测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考核与评估结果要作为经费补助的依据。同时,要切实加强妇幼卫生监测项目经费管理,专款专用,有明细账目和专人管理,严禁挪作他用。四、监督指导与评估(一)省级监督指导每年进行12次,“三网(孕产妇死亡监测、出生缺陷医院监测、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监测每两年覆盖所有妇幼卫生监测县(区);市(地)级专家每年对所属监测点监督指导2次;县(区)级相关人员对所属监测单位(医院、乡)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指导。(二)监督指导主要内容1、省卫生厅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工作。各地要根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方案制订、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培训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培训工作结束后通过考试或考核等方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于年度项目完成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年终总结。省卫生委将对各地的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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