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双氧水的知识点及储罐设置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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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双氧水的知识点及储罐设置的相关要求一、双氧水理化特征 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液体,有微弱的特殊气味。 Ph值: 熔点():-2(无水) 陷湓密度(水=1):1.46(无水)沸点():158(无水) 陷湓密度(空气=1):无资料 饱合蒸汽压(kPa): 0.13(15.3) 燃烧热(Kj/mol):无意义 临界温度():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无资料 闪点():无意义 引燃温度():无意义 爆炸下限%(V/V):无意义 ; 爆炸上限%(V/V):无意义 最晓点火能(mJ):无意义最大爆炸压力(MPa):无意义 溶解性:溶于水、醇、醚,不溶于苯、石油醚。 主要用途:用

2、于漂白,用于医药,也用作分析试剂。二、危险类别判定根据储存物品双氧水的浓度(20%60%),判定其火灾危险性为乙类。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是原交通部于1972年1月1日颁布试行的规章性文件,该规章已经作废,现行版本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2018)和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TG/HY 1052017)等。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引用的危险货物品名表、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等标准也已经多次升版,现行版本与GHS和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分类的技术内容一致,均采用GB 30000.14,将氧化性液体分为1类、2类和3类,不再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确定的I级氧化剂和II级氧化剂分类

3、原则。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附件“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浓度为20%含量60%的过氧化氢溶液,其危险性类别为:氧化性液体,类别2;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中分类依据即为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GB30000.14-2013)。依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GB30000.14-2013)表1,氧化性液体类别2的判定标准如下图所示。再查建规3.1.3条文解释,乙类储存品的划分,依据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其中级氧化剂为乙类。由于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已被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2部分: 分类JTT617.2-2018替

4、代,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2部分: 分类中5.5.1.1.9中规定的包装类别与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GB30000.14-2013对氧化性液体类别2的判定标准一致,因此可以判定20%含量60%过氧化氢溶液定为乙类。三、危险特征:爆炸性强氧化剂。过氧化氢本身不燃,但能与可燃物反应放出大量热量合氧气而引起着火爆炸。过氧化氢在pH值为3.54.5时最稳定,在碱性溶液中极易分解,在遇强光,特别是短波射线照射时也能发生分解。当加热到 100以上时,开始急剧分解。它与许多有机物如糖、淀粉、醇类、石油产品等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撞击、受热或电火花作用下能发生爆炸。过氧化氢与许多无机化合

5、物或杂质接触后会迅速分解而导致爆炸,放出大量的热量、氧合水蒸气。大多数重金属(如铁、铜、银、铅、汞、锌、钴、镍、铬、锰等)及其氧化物合盐垒浼是活性催化剂,尘土、香烟灰、碳粉、铁锈等也能加速分解。浓度超过74的过氧化氢,在具有适当的点火源或温度的密闭容器中,能产生气相爆炸。 四、健康危害:吸入本品蒸气或雾对呼吸道有强烈刺激性。眼直接接触液体可致不可逆损伤甚至失明。口服中毒出现腹痛、胸口痛、呼吸困难、呕吐、一时性运动合感觉障碍、体温升高等。个别病例出现视力障碍、癫痫样痉挛、轻瘫。长期接触本品可致接触性皮炎。 五、双氧水储罐各参数要求:1.材质:一般使用321不锈钢做罐体,也有使用PE、玻璃钢等为主

6、体材质的容器。不锈钢罐体表面需打磨毛刺后经酸洗钝化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前最好使用脱盐水做渗漏实验。PE容器及玻璃钢容器表面需做光洁处理。2.储罐罐底标高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是泵的吸入要求;二是满足罐前支管道与主管道连接所需安装尺寸的要求。3.储罐用仪表应符合下列规定: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和高液位报警器,必要时储罐应设置远传温度、液位和高度报警器,并连接至DCS控制系统中,设置相应的报警值。4.储罐应设置排净阀,阀门材质应高于321。5.罐体顶部应有透光孔,侧面有人孔,透光孔设置在罐顶并距罐壁800-1000mm处,且应与人孔、排污孔(或清扫孔)相对应。6.气体放空接合管应设置在罐体顶部,当罐体顶

7、部设有人孔时,气体放空接合管可设置在人孔盖上放空口,总放空量应满足0.01m3/t。7.安全阀应设置在罐体的气体放空接合管上,并应高于罐顶。8.双氧水储罐应设置降温装置(喷淋水)。9.固定顶罐,应设置通气管,并安装在罐顶中央顶板范围内,通气管应按确定的通气量通气管的通气量曲线来选定通气答的规格。10.储罐的进料管,应从罐体下部接入;若从上部接入,应延伸至距罐底200mm处。11.储罐在使用过程中,基础有可能继续下沉时,其进出口管道应采用金属软管连接或其他柔性连接。六、罐区要求:1.防护围堰,根据(GB50160-2008)立式储罐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卧式储罐至防火堤内

8、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罐间距为0.75倍的罐体直径,围堰距罐体最近距离为0.5倍罐体高度。2.罐区泄漏容积应满足单个罐体泄漏不外溢,固定顶罐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应为计算高度加0.2m,且其高度应为1.02.2m,并应在防护堤的适当位置设置灭火时便于消防队员进出防护堤的踏步,且不宜低于1m。3.储罐为常压设备,设备基础及板材选择应满足相应压力要求。4.储罐的消防、防雷和防静电接地,应符合现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和(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的要求。5.设置报警电话。6.安装洗眼器、消防设施(可用雾状水、沙土、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等消防设施。7.设置劳保

9、用品用具工具箱(防静电工作服、防护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护靴)。8.加设MSDS标志牌及各类安全警示标示牌,如构成重大危险源(27.5%的双氧水200吨),应加设重大危险源标示牌。七、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聚乙烯防毒服,戴氯丁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易燃、可燃物。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窒避免与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合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八、储存注意事项

10、: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易(可)燃物、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合合适的收容材料。 九、包装运输1.包装:大包装:塑料桶(罐),容器上部应有减压阀或通气口,容器内至少有10余量,每桶(罐)净重不超过50公斤。试剂包装:塑料瓶,再单个装入塑料袋内,合装在钙塑箱内。 2.运输:双氧水应添加足够的稳定剂。含量40% 的双氧水,运输时须经铁路局批准。双氧水限用全钢棚车按规定办理运输。试剂包装(含量40% ),可以按零担办理。设计的桶、罐、箱,须包装试验合格,并经铁路局批准;含量3%的双氧水,可按普通货物条件

11、运输。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时单独装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并车混运。运输时车速不宜过快,不得强行超车。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洗净,严禁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十、泄露应急处理 1.应急行动: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晓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喷雾状水冷却合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把泄漏物稀释成不燃物。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2.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水、雾状水、干粉、砂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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