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港路勘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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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嘉峪关市金港路上跨清嘉高速公路桥梁工程 第二标段工程勘察招标编号:2014-02-0011招标文件招 标 人: 嘉峪关市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嘉峪关市宏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 期: 2014 年 1 月 7 日目 录投标须知前附表1第一章 投标须知4第二章 合同条款14第三章 技术标准及工作要求19第四章 资料清单22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24第六章 资格审查28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38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 容1名 称:嘉峪关市建设局 地 址:嘉峪关市迎宾路9号联系人:邹航 电 话:180937796692名 称:嘉峪关市宏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兰新东路43号联系人

2、:刘桂兰电 话:6715011传 真:0937-67171883发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4 年 1 月 9 日时间:上午 9 时至12时;下午 15 时至18时。地址:嘉峪关市兰新东路43号 41.2.1项目名称:嘉峪关市金港路上跨清嘉高速公路桥梁工程勘察,由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由嘉发改投资函字【2013】266号;建设资金,多渠道筹措。51.1.1工程勘察周期:在中标后的20个日历天61.3.1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预审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 及以上的单位。71.5.1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考虑是否踏勘现场,可与招标人联系

3、联系人: 邹航 电话:18093779669 81.6.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人 支付。92.2.1接收疑问截止时间: 2014 年 1 月 24 日下午 18 时 0 分疑问接收人: 刘桂兰 电话: 13519483661 传真:0937- 6717188102.3.1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15 天前,可因任何原因,以“补充招标文件”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13.3.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后 60 天。123.4.1投标文件份数:第一册投标函及组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第二册技术方案正本 1 份,副本 4 份。133.4.5第二册技术方案规格为 A4 大小,封

4、面采用 A4 空白纸张。143.5.1投标保证金:壹万元。1、开标前投标人应缴纳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 (大写)。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支票、网银(以银行到账为准)。收款单位:嘉峪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户行:兰州银行嘉峪关分行 账号:102 022 00000 7709行号:10202 2、交款后到嘉峪关市建设局四楼财务科开收据。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需退回嘉峪关市建设局开出的收据(办理科室:嘉峪关市建设局招标办212室)。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是从投标单位的账户中支出,不接受现金,不允许以个人名义或

5、其它方式代缴。154.1.2内层封套内容:投标人邮编: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招标人名称:嘉峪关市建设局招标人地址:嘉峪关市兰新东路43号 164.1.3外层封套内容: (项目名称) 工程勘察第 册投标文件本文件在2014 年2 月 10日 15 时 0 分前不得开封17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 年2 月 10 日 15 时 0 分。递交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科(南市区政务中心三楼) 185.1.1开标时间: 2014 年 2 月10 日 15时 0 分。开标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科(南市区政务中心三楼) 195.6.2招标人将从商

6、务、报价和技术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其中商务权重K1为 0.4 ,技术权重K2为 0.2 ,报价权重K3为 0.4 。 206.4.2签署合同的期限:签发中标通知书后 15 天内。第一章 投标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本项目的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周期等情况详见附件一项目概况。1.1.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勘察人。1.2资金来源1.2.1本项目已由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由嘉发改投资函字【2013】266号批准文号,建设资金来源于多

7、渠道筹措。此项资金的一部分将用于合理支付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费用。1.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1.3.1投标人的资格1.3.1.1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预审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1.3.1.2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1.4投标费用1.4.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现场考察1.5.1投标人可自行或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由招标人统一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的考

8、察,以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5.2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自身的费用。1.5.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1.6 招标代理服务费 1.6.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人 支付。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内容2.1.1招标文件按照章节顺序分章装订,除本款下述各章节的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说明和其它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

9、件的组成部分。各章次主要内容如下:章 次 内 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技术标准及工作要求第四章 资料清单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资格审查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2.1.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检查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而被拒绝接受。2.1.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备,如有缺页或附件不全等情况发生,应及时告知招标人并由招标人予以补齐。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传真及电子文档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但应于 2014年 1 月 17 日下午18时整(北京时间)以前送到

10、 嘉峪关市宏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的形式向所有相关的投标人发布答疑资料。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15 天前,可因任何原因,以 “补充说明”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疑问而做出的,招标人发出的所有补充说明应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招标人发出的补充说明若前后存在矛盾,则以后发出的补充说明为准。2.3.3为便于投标人在合理的时间内,按照补充说明提出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在适当的时

11、候推迟投标截止期,招标人和投标人相应的权利与义务亦应随之延长。2.3.4投标人在接到上述的补充说明或延长投标截止期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内容3.1.1投标函;3.1.2授权委托书;3.1.3投标报价表;3.1.4资格审查文件;3.1.5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施工组织、进度保证措施、勘察服务工作大纲等)。以上内容的格式及要求在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六章中予以明确,投标人应按此编制投标文件。3.2勘察费用3.2.1投标人的工程勘察费用按照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规定的相应计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现行规范的相应

12、规定,在充分考虑工程勘察的实际工作量、工程勘察现场实际情况、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竞争性报价。3.2.2投标人的工程勘察费用应涵盖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包括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分析、评估,提交资料,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后续服务等内容。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3.2.3投标人应按报价表的格式进行报价。3.3投标有效期3.3.1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

13、期的要求,对此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3.3.3投标人如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视为其主动放弃了本次投标,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第3.5条的相关规定,向投标人及时返还投标担保。3.3.4投标人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原相关条款的约定仍然适用。3.4投标文件的形式及签署3.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份数,以本须知第3.1条规定的内容与格式,编制和签署投标文件。3.4.2投标文件的分册:第一册投标函及组件,包括并不限于第3.1.1、3.1.2、3.1.3、3.1.4条;第二册技术方案,包括并不限于第3.1.5条;3.4.4第一册投标函及组件正

14、本与副本,一律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其封面右上部应印有“正本”或“副本”的标记,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4.5第二册技术方案,规格为 A4 大小。3.4.6投标文件的任何地方均不应涂改、插字和增删。如第一册投标函及组件出现改动,无论何种原因造成,都应由投标人在改动处盖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3.5投标担保3.5.1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交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担保用于保护招标人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3.5.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3.5.3依据本须知第3.3条,投标人如同意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将投标担保的有效期相应延长;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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