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宝业务服务协议模板(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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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网宝业务服务协议模板甲方:_乙方:_兹因电信服务事宜,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书,并经双方合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第一章服务范围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其业务范围为_市内,国内长途陆缆电路出租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第二条本业务专供乙方作正常合法通讯之用,乙方必须为第一类或第二类电信事业始可申请。第三条本业务现行可提供之营业区域为_市。第四条甲方对乙方提供通讯服务项目如下:_出租。第二章申请程序第五条乙方办理申请手续时,应检具下列文件:一、申请书表。二、政府主管机关核发之公司证明文件与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及代表人之身分证明文件。三、第一类电信事业应检附交通部核发之特许执照,第

2、二类电信事业应检附电信总局核发之许可执照,以供核对。第六条乙方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时,除需检附前条证明文件外,该代理人并应出示身分证正本及已得合法授权之资料或文件供甲方核对。代理人代办之行为,其效力及於乙方,由乙方负履行契约责任。第七条乙方依规定缴费后,甲方应于_日内使其通讯。但因不可抗力特殊原因,得予延期。甲方应将前项延期原因及预定通讯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延期者,应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终止租用及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同意延期。第八条甲方与乙方之责任介接点如下:1.甲方头端机房与乙方自备设备介接处;2.乙方分接器以下与乙方自备设备介接处。第十条甲方应维持电信机线设备正常运作

3、,乙方向甲方及出租接续电路之业者租用之全段电路遇有障碍时,乙方均可向甲方申告,甲方应尽速修复,或通知出租接续电路之业者尽速修复。乙方自备设备部份,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如因而影响电信网路之传输品质或其他电路之使用时,甲方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乙方自行负责。第十一条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规定如下:一、一般租用:租用期间连续满一个月以上者。二、临时租用:乙方为展示,测试,或其他特殊需要而租用,其租用期间不满一个月者。第十二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善保管使用。除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所致外,如有损毁或遗失,应按照甲方所订价格赔偿。前项定价,甲方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第十三条有

4、下最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绝其申请,并将原因通知乙方:一、非第一类电信事业或第二类电信事业者。二、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缴费而逾期不缴者。三、申请人撤销申请者。四、申请书内所填乙方名称不实,或非属於甲方营业区域者。五、其他依法律不得为申请者。第三章异动程序第十四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除依甲方营业规章所订之各项规定办理外,得以电话申请,乙方如以电话申请异动事项,甲方得询问其原登记资料,确认无误後即可办理。第十五条乙方有关异动事项应办登记而未办理者,经甲方发现并通知乙方限期补办手续後,逾期仍未办理者即予暂停通讯,俟乙方依甲方营业规章规定补办各项手续後再予恢复通讯,暂停通讯期间之月租费仍应照缴。第十

5、六条乙方欲申请暂停通讯及办理恢复通讯服务时,应以电话或书面向甲方申办。但暂停通讯期间,乙方仍应缴付月租费。第十七条乙方之本业务租用主体不变,仅更改乙方名称或其代表人,或电信使用单位有异动者,应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甲方申请更名。第四章服务费用第十八条乙方应依甲方公布之各项经由主管机关核定或备查之收费标准,於缴费通知单所定之期限内缴纳全部费用。前项详细收费标准资料,应依_规定之期限,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第十九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时,需缴纳接线费,其後每月月初应按期缴纳月租费。乙方租用光纤同轴混合网路(HFC)频宽,应於缴纳月租费之同时缴纳维护费。异动

6、费於乙方申请变更已租用之电路,光节点或数据机时收取。乙方自备终端设备障碍检查费於乙方申告障碍,经甲方现场查明系乙方自备终端设备障碍时向乙方收取。第二十条乙方租用光纤同轴混合网路(HFC)频宽之业务,甲方於每月月初向乙方收取维护费。第二十一条乙方租用本业务以甲方电路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申请终止租用时,以电路拆除之日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起租月及停租月之电路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数计算,每日租费为全月租费之三十分之一。第二十二条乙方因欠费或违反法令致遭停止通讯,其停止通讯期间,仍应缴付月租费。第二十三条乙方溢缴或重缴之费用,甲方得於通知乙方後充抵次月应付之费用

7、。如乙方不同意充抵,甲方应於乙方通知不同意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如乙方终止租用本业务时,其溢缴或重缴之费用於充抵应付费用後仍有馀额时,甲方应於终止租用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第二十四条乙方租用之本业务,倘因甲方机线设备障碍,阻断,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时,其停止通讯期间,电路或光纤连续阻断满一小时以上,每满一小时扣减一日应付租费之十二分之一,未满一小时,不予扣减,最多以扣减当月份应缴月租费为限。停止通讯开始之时间,以甲方察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第二十五条乙方租用本业务由於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

8、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电路阻断开始之时间,适用前条第二项之规定。第二十六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依第三十四条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应於甲方规定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清者,甲方得通知定期停止其通讯,经再限期催缴,或逾原缴费通知单所规定之缴费期限两个月,逾期仍未缴清者,视为乙方自行终止租用,甲方即迳行终止提供其通讯服务,并得暂停该乙方向甲方所租用本业务其他电路之通讯。乙方因未缴费致被停止通讯,甲方应尽速於其缴清全部费用通知甲方後,於二十四内小时恢复通讯。第二十七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

9、据,皆须盖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有无缴费均以甲方纪录为准。第五章契约之变更与终止第二十八条乙方欲终止本契约之服务时,应亲自向甲方或委托代理人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并缴清所有费用。第二十九条本契约之变更或修正,应经主管机关核准,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後,视为契约之一部份。第三十条本契约之任何通知如须以书面为之者,应以亲自送交或邮寄方式寄至本契约所载他方之地址。双方地址变更,应立即通知他方,否则对他方不生效力。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第三十一条甲方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之营业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请乙方至

10、甲方办理无息退还其溢缴费用及终止租用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三十二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时,甲方於收受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公告,并请乙方於两个月内至甲方办理无息退还其溢缴费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三十三条甲方因业务上所掌握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当事人要求查阅本身资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其他相关法令规定,并以正式公文载明理由及相关法令依据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二、其他政府机关因执行公

11、权力并有正当理由所需者。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第三十四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或停止通讯。第三十五条乙方之名称及其证照如有不实致生任何纠纷时,由乙方自行负责。第七章广告之效力第三十六条本契约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第八章申诉服务第三十七条乙方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服务中心办理,甲方即视实际情形依相关法令规定处理。第九章附则第三十八条因本契约涉讼时,系争金额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合意以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12、第三十九条本契约之约定事项如有未尽,应依相关法令及甲方营业规章之规定办理之。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地址:_ 地址:_代表人(签字):_ 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上网宝业务服务协议模板(二)编号:_甲方(网上银行客户):_乙方(中国工商银行):_分行_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二、乙方网上银行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

13、必须填写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银行服务。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银行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14、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_日后自动失效。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15、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银行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银行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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