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四篇).doc

上传人:壹****1 文档编号:507545812 上传时间:2023-03-01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四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四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四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四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四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四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四篇).doc(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专业介绍中南大学成教专科: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中南大学自考本科:建筑工程、英语中南大学成教本科: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木土工程_学成教专科: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_学成教本科:会计学、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新闻学、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建筑学

2、_学自考本科:企业财务管理、会计学、会计电算化、金融管理、金融学、机电一体化、工业管理工程、人力资源管理、经济法、工商企业管理、新闻学、国际贸易、工业自动化、动画设计、保险、经济信息管理_工业职工大学:计算机信息管理、金融管理_实务、证券投资与管理、会计电算化、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法律事务、汉语、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机械制造与自动化_农业大学成教本科:水利水电工程、动物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电子商务、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农林经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生态学、金融学、工程

3、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教育学、法学、农学、水产养殖学_农业大学成教专科: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法律事务、商务日语、电商务、金融保险、工商企业管理、国土资源管理、农业经济管理、会计电算化、水产养殖技术、机电_工程、模具设计与制造、环境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畜牧兽医、城镇规划、水利工程、作物生产技术_理工大学自考本科:交通土建工程湘潭大学自考:经济法超高通过率,轻松拿名校正规文凭。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二)专业介绍中南大学成教专科: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中南大学自考本科:建筑工程、英语中南大学成教本科: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

4、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木土工程湖南大学成教专科: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湖南大学成教本科:会计学、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新闻学、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建筑学湖南大学自考本科:企业财务管理、会计学、会计电算化、金融管理、金融学、机电一体化、工业管理工程、人力资源管理、经济法、工商企业管理、新闻学、国际贸易、工业自动化、动画设计、保险、经济信息管理

5、长沙工业职工大学:计算机信息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证券投资与管理、会计电算化、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法律事务、汉语、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湖南农业大学成教本科:水利水电工程、动物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电子商务、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农林经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生态学、金融学、工程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教育学、法学、农学、水产养殖学湖南农业大学成教专科: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法律事务、商务日语、电商务、金融保险、工商企业管理、国土资源管理、农业经济

6、管理、会计电算化、水产养殖技术、机电安装工程、模具设计与制造、环境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畜牧兽医、城镇规划、水利工程、作物生产技术长沙理工大学自考本科:交通土建工程湘潭大学自考:经济法超高通过率,轻松拿名校正规文凭。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转学实施办法(_年_月)为了帮助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在保证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情况下,根据我校本科培养方案和现有资源,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转专业第一条申请条件(一)确有专长,转入新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在读一年级、二年级学生;(二)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鉴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

7、习者;(三)学校认为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四)学校招收的定向生不能申请转专业。第二条办理程序(一)每年春季学期的适当时间,根据教务处统一安排,各学院教务科向学校教务处报当年可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名称、学生人数、考核方式及内容。教务处汇总、公布当年度全校本科生转专业信息;(二)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学校公布的“本科生转专业信息一览表”相关信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同意后,报相关接收学院并报教务处备案;(三)接收学院按照本学院自定的考核方式和内容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_、考核成绩连同申请一起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四)教务处批准后,发文公布获得转专

8、业资格的学生_,同时变更转专业学生信息。转出、转入学院交接转专业学生入学以来的各种档案,指导学生选课;(五)符合申请条件(二)、(三)的学生,原则上应在每学期的第五周前,直接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经拟转入学院同意,教务处严格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第三条学业要求所有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严格按转入专业的学业要求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方能获得毕业资格。第二章转学第四条申请条件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我校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学:(一)确有专长,本校无相应专业,转入其他院校的相应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二)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鉴定或由于特殊困难,不适宜在本校

9、学习者。(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招生时低于我校录取批次或学历层次的拟转入我校的外校学生;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生;4、应予以退学的;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第五条办理程序(一)申请转出到其他院校学习的学生,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经学院领导签章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批;(二)学校教务处批准转校申请后,填报四川省教育厅统一的“高等学校转学申请表”;经学校教务处签字并加盖校章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接收学校审批;(三)接收学校同意并签章后,由本人或接收学校报四川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批,如跨省转学,还须报接收学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四)学校接到四川省教育厅行

10、政部门批准批复后,学生方可办理离校手续。第三章附则第六条从_年春季学期起,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按本办法执行。此前校内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七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四)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转学实施办法(_年_月)为了帮助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在保证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情况下,根据我校本科培养方案和现有资源,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转专业第一条申请条件(一)确有专长,转入新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在读一年级、二年级学生;(二)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鉴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11、(三)学校认为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四)学校招收的定向生不能申请转专业。第二条办理程序(一)每年春季学期的适当时间,根据教务处统一安排,各学院教务科向学校教务处报当年可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名称、学生人数、考核方式及内容。教务处汇总、公布当年度全校本科生转专业信息;(二)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学校公布的“本科生转专业信息一览表”相关信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同意后,报相关接收学院并报教务处备案;(三)接收学院按照本学院自定的考核方式和内容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_、考核成绩连同申请一起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四)教务处批准后,发文公布获得转专业资格

12、的学生_,同时变更转专业学生信息。转出、转入学院交接转专业学生入学以来的各种档案,指导学生选课;(五)符合申请条件(二)、(三)的学生,原则上应在每学期的第五周前,直接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经拟转入学院同意,教务处严格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第三条学业要求所有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严格按转入专业的学业要求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方能获得毕业资格。第二章转学第四条申请条件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我校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学:(一)确有专长,本校无相应专业,转入其他院校的相应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二)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鉴定或由于特殊困难,不适宜在本校学习者

13、。(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招生时低于我校录取批次或学历层次的拟转入我校的外校学生;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生;4、应予以退学的;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第五条办理程序(一)申请转出到其他院校学习的学生,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经学院领导签章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批;(二)学校教务处批准转校申请后,填报_省教育厅统一的“高等学校转学申请表”;经学校教务处签字并加盖校章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接收学校审批;(三)接收学校同意并签章后,由本人或接收学校报_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批,如跨省转学,还须报接收学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四)学校接到_省教育厅行政部门批准批复后,学生方可办理离校手续。第三章附则第六条从_年春季学期起,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按本办法执行。此前校内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七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第2页共2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