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篇).doc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507496457 上传时间:2023-01-17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篇).doc(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技术)科科长是煤矿生产科技术组织、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采煤、掘进以及其他技术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科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一、岗位职责第1条必须积极协助安全生产副矿长、配合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第2条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3条组织编制煤矿的采掘接续计划,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第4条组织人员进行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比,负责煤矿采掘安全

2、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等工作。第5条负责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第6条参加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查,组织采、掘工作面贯彻规程、措施的检查活动。第7条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第8条参与灾害预防、反风演习。第9条及时上报各类技术资料、报表。第10条建立煤矿技术档案,做好煤矿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第11条按规定组织本科室职工进行业务技术学习,提高技术水平。第12条组织进行分工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工作。第13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14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

3、究第15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生产(技术)科科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16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生产(技术)科科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决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1

4、7条未及时组织分工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有效治理措施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第18条对煤矿采煤、掘进等方面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第19条未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20条生产(技术)科编制的煤矿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不合理,矿井采掘接续失调,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21条在由生产(技术)科科长组织的有关设计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生产(技术)科科长负

5、直接责任。第22条在组织的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23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24条因生产(技术)科科长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25条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26条生产(技术)科科长对上报各类资料、报表的准确性、时效性负直接责任。第27条煤矿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及时做好煤矿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6、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28条生产(技术)科科长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29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生产(技术)科科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30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生产(技术)科科长是煤矿生产科技术组织、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采煤、掘进以及其他技术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科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一、岗位职责第

7、1条必须积极协助安全生产副矿长、配合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第2条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3条组织编制煤矿的采掘接续计划,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第4条组织人员进行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比,负责煤矿采掘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等工作。第5条负责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第6条参加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查,组织采、掘工作面贯彻规程、措施的检查活动。第7条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

8、现场存在的问题,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第8条参与灾害预防、反风演习。第9条及时上报各类技术资料、报表。第10条建立煤矿技术档案,做好煤矿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第11条按规定组织本科室职工进行业务技术学习,提高技术水平。第12条组织进行分工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工作。第13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14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5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生产(技术)科科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

9、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16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生产(技术)科科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决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17条未及时组织分工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有效治理措施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

10、分。第18条对煤矿采煤、掘进等方面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第19条未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20条生产(技术)科编制的煤矿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不合理,矿井采掘接续失调,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21条在由生产(技术)科科长组织的有关设计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22条在组织的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23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24条因生产(技术)科科长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现场

11、存在的技术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25条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26条生产(技术)科科长对上报各类资料、报表的准确性、时效性负直接责任。第27条煤矿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及时做好煤矿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28条生产(技术)科科长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29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生产(技术)科科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30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第4页共4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