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租赁合同标准模板(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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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租房租赁合同标准模板签约双方:出租人,名称和基本信息见附表之第1部份及承租人,名称和基本信息见附表之第1部份双方达成协议如下:1、按照本租赁合同的条款及条件,出租人同意出租及承租人同意租用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卢湾区路号的广场内于附表之第2部份所列之建筑物内的承租单元,连同于附录四列出的固定附着物及装置所包括的由出租人提供的固定附着物、装置、家俱或任何其它物品。承租人租用承租单元的租期列于附表之第3部份,在整个租期内承租人须支付列于附表之第4部份的租金及管理费。2、本租赁合同的附表附录一内所载之租赁合同标准条款,连同按附录二内所载的特殊条款作出之更改及修订及其它明文附加于本租赁合同的各附录

2、,均构成本租赁合同之一部份。附表本附件详列本租赁合同之细节及详情,除非文意另有指定,否则本附件内所指定之词句应具有此下所赋予之含义。第1部份签约双方出租人:地址:承租人:地址:第2部份承租单元承租单元:建筑物8层4_7室建筑物:建筑面积:约703平方米第3部份租期租期:_年起始日:_年_月_日届满日:_年_月_日第4部份租金及管理费租金:每历月人民币_万元,及按照本租赁合同规定支付管理费:每历月人民币_万元,及按照本租赁合同规定支付第5部份保证金及预付款保证金:人民币_万元作为现金保证金预付款:人民币_万元作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期间之租金及管理费出租人: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_ 电话:

3、_传真:承租人: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电话:_传真:公租房租赁合同标准模板(二)出租人(甲方):_承租人(乙方):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计_年_个月。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三)乙方继

4、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二条租金及押金(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个月¥:_元月),房屋押金(个月,¥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二)支付方式:现金_(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月日前支付。第三条房屋维护及维修(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

5、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第四条转租(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第五条合同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出租房为_所有,无其他关系人,由于本房屋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与承租人无关,若由纠纷使乙方不能正常居住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房屋交付使用时应确保房屋建筑结构安全

6、可靠,门、窗完好,上、下水通畅,供电正常,太阳能设备能正常使用,歌华有线(电视信号)正常使用。在甲方同意下,乙方可视居住情况对房屋内非承重隔墙增加或减少,对院内隔墙进行拆除。合同终止前根据甲方要求是否恢复原样。水电费、电视收视费、小区卫生费、液化气费由乙方自付,液化气由甲方平价提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_份,乙方执_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元。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

7、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元。第八条补充协议:_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_年_月_日公租房租赁合同标准模板(三)_房管所管理的上列房屋租给_商店使用,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条款如下:1.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房屋法律、政策、法令的义务。2.房屋租金数额,由出租方根据本市现行租金标准核定。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承租方应于当月_日前交清。3.甲方根据本市公房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使用安全和正常使用。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承租方

8、遭受经济损失时,由出租方负责赔偿。4.出租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承租方应按期迁出。5.承租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因照管不周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时,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赔偿。6.承租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确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出租方的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承租方应负责恢复原状。7.承租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出租方并办清以下手续:交清租金、暖气费和应交纳的赔偿费;按租约交清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撤销租约。8.承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出租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把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9、未经出租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无故拖延租金三个月以上的。9.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10.本租约自立约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出租方:_ 承租方:_立约日期:_年_月_日公租房租赁合同标准模板(四)甲方(出租方):_乙方(承租方):_承租方家庭成员姓名: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区的住房(产权人为),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二

10、条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第三条房屋租赁期限自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之日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第四条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6个月结束前向甲方交纳下6个月租金。乙方逾期交纳租金的,甲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交租金总额2%的滞纳金。房屋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本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调整租金,仍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执行。(此款适用除长期租赁外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金总计为元,每月为元。该合同签订之日,由乙方代为甲方支付给出租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单位6个月的租金;其余租金每隔6个月结束前继续由乙方代为甲方支付给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单位一

11、次。乙方租赁房屋属于保障部门租赁社会个人房源配租的,且由乙方代为甲方按市场租金支付给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单位租金的,保障对象应享受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优惠(每月为元),在本合同签订后每隔6个月由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返还给保障对象。(此款仅适用长期租赁社会房源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第五条租赁期间,该房屋的供暖费、物业费由房屋产权人承担;水、电、煤气和有线(数字)电视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第六条乙方拖欠租金和水、电、煤气、有线(数字)电视、电话、宽带等费用,甲方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优惠中直接划扣。第七条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按照签订合同时个月租金标准向房屋产权人缴纳押金,为元。第八

12、条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应与房屋产权人共同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进行核验,并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点交保管清单。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损失。第九条房屋产权人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为原则,对房屋实施维修养护,乙方应对房屋维修养护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租赁期间,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现损坏而影响正常使用时,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扩大,并立即通知房屋产权人维修。房屋产权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上门查看并落实维修。第十条房屋产权人确保该房屋消防安全设施符合相关

1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安全标准,并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乙方承诺不在该房屋内或公共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变供水、供暖管、供电线路,不违规安装电器设备等。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均应积极配合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人对住房使用情况及住户有关资料的检查。第十二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1、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2、因就业、房产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逾期不退出的;3、将房屋转让、转租、出借、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或者用于违法活动的;4、擅自装修或者改变房屋结构的;5、累计3个月

14、以上未交纳租金的;6、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以房屋所在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或其他管理方的记录为准);7、违反房屋使用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其它行为。第十三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_日内腾空该房屋,并通知甲方或房屋产权人验房验收及办理水、电、煤气、有线(数字)电视、电话、宽带费用等交接事项。验收时发现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丢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十四条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有关约定,且不腾退房屋的,甲方或房屋产权人有权单方收回出租用房。乙方在房内的物品,甲方或房屋产权人可在公证机关的现场监督下,进行清点、腾空,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租手续,并书面告知甲方。第十六条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法规政策调整,本合同与之有抵触的部分,以调整后的法规政策为准。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1、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乙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因经济条件改善、收入水平提高而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享受条件的,或购买(含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受赠、继承其他住房的,应在三个月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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