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山镇“6.2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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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和调查取证,基本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肇事车辆情况:1.皖K6c591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蒙AL035挂号牌重型低平板半挂车,牵引车品牌型号:豪沃牌,注册日期:2017年3月17日,检验有限期至2018年3月31日,车辆登记所有人:阜南县新山大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登记住所:安徽阜阳市,使用性质:货运,办理

2、了道路运输证(皖K6c591道路运输证有效期至2019年3月20日),车辆核定载客3人,实载3人(驾驶人党会军,党会军的孙女党晨夕、党会军的女朋友谢丹),准牵引总质量40000kg,事故发生后牵引货物已被卸载,无法核查载货重量。车辆安装GPS事发前GPSE常运行,事发后因肇事驾驶人害怕被追踪从而拆卸电池。半挂车品牌型号:江淮扬天牌,2013年由党会军从安徽省阜南县新山大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购买(无购买合同),并未办理转让过户手续,注册日期:2011年3月18日,检验有限期至2019年3月31日,车辆登记所有人:武川县永兴运输有限公司,登记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使用性质:货运,办理了道路运

3、输证(蒙AL035挂道路运输证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核定载质量30000kg,事故发生后牵引货物已被卸载,无法核查载货重量。车辆无有效的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商业险。经查,该牵引车近三年来共有过3次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已接受处理2次,无历史事故记录。该半挂车近三年来无历史违法及事故记录。(二)肇事驾驶人情况:党会军,男,身份证号:,住址:安徽省阜南县,是皖K6c591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蒙AL035挂号牌重型低平板半挂车驾驶人;党会军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调查党会军长时间无证驾驶经营车辆,并于2016年11月因无证驾驶被拘留15日,无历史事故记录,未有证据证明党会军存在疲劳驾驶的情况。

4、经调查,党会军每年以1200元的挂靠费,把运输车辆挂靠在新山大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与新山大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为挂靠关系,不属于新山大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的员工。(三)检验检测情况1高速大队委托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痕迹部门对肇事车辆是否见有人体接触碰撞的新鲜痕迹进行鉴定,得到如下鉴定意见:送检的皖K6c59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蒙AL035挂号重型低平板半挂车的牵引车的右侧见有与人体所穿纺织物刮擦形成的新鲜灰尘减层痕迹。2高速大队委托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对肇事车辆中提取的疑似组织与肖争肌肉组织进行个体识别鉴定,得到如下鉴定意见:依据现有材料和DNg析结果,在不考虑多胞胎、近亲及外缘干扰的前提

5、下,支持肖争肌肉组织与皖K6c591牵引蒙AL035挂车右侧尾轴轮胎上方挡泥板提取疑似组织来自同一个体。3高速大队委托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对肇事车辆是否与行人肖争发生过接触、碾压进行鉴定,得到如下鉴定结论:可认定皖K6c591号豪沃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及其拖挂的蒙AL035挂号江淮天牌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底盘右侧前部与身体处于较低状态(如倒卧)的行人肖争发生接触、碰擦后,该车第六轴右轮再与肖争发生碾压、拖擦。4高速大队委托东莞市广协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肇事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得到如下鉴定结论:皖K6c591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蒙AL035挂号牌重型低平板半挂车:(1)牵引车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各系

6、统重要技术安全部件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标准(合格),灯光系统(左前转向灯、左后位灯、雾灯不亮)重要技术安全部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标准(不合格);(2)半挂车制动系统重要技术安全部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标准(合格),灯光系统(后倒车灯、雾灯没有安装灯具、灯泡)、其它安全设备(该车车尾后部粘贴反光标识,但有老化、损坏现象;该车后下部安装防栏装置,且横梁离地面高度为570MM不符合GB7258-2017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第8.1“在车辆空载状态下,车辆在其全部宽度范围内的后下部防护装置的下边缘离地高度不大于500MM的规定)重要技术安全部件均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标准(不合格)。(四)涉事单位情况1.安

7、徽省阜阳市阜南县新山大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法定代表人:杨梅,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营业期限:2010年9月8日至2030年9月7日,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一类)、汽车销售(不含小轿车),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物流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办理了道路运输许可证,证号:皖交运管许可阜字号,有效期至2018年9月3日。经阜阳市车辆管理所查询,该公司目前名下有车辆396辆,逾期未检验车辆39辆,经公安网公安云搜索查询,该公司名下车辆有4辆车有历史事故记录(伤

8、人事故两宗,死亡事故两宗),有3辆车查封状态,有7辆车注销状态,有12辆车报废状态,有200辆车违法未处理,近三年来有历史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有202辆。2.武川县永兴运输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据党会军反映,其于2013年从安徽省阜南县新山大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手上购买该车,并未办理转让过户手续,该车一直由党会军自行经营管理。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发函至该公司,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前来交警部门配合调查,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一直未前来接受调查,亦未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经查,该公司名下有车辆123辆车,均无历史事故记录,有1辆车查封状态,有10辆车注销状态,有12辆车逾期未年

9、检,有37辆车违法未处理,近三年来有历史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有9辆。(五)事故现场情况1事故时间:2018年6月22日3时33分,地点:G94(11)莞佛高速公路西行大岭山服务区路段(大岭山镇),天气晴朗,沥青路面,路面完好,干燥,视线良好。2道路情况:事故路段呈东往西走向,现场为服务区转入主路面的匝道,两侧有隔离带,路面平直,柏油路路面。单向设一机动车道和一紧急救援车道,机动车道宽4.5m,救援车道宽2.3m,道路限速40km/h。经核查,事故路段的技术指标、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情况均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3肇事车辆停车位置:肇事车辆离开现场。4车辆痕迹:肇事车辆停于云南省昆明市宏风停车场

10、内,该车车头前挡风玻璃见有破裂痕,车头底盘见有织坊物纹条状刮擦痕迹;左前轮挡泥板后侧提取疑似人体组织;右前轮挡泥板前侧提取疑似人体组织;右侧第二轴轮胎上方挡泥板提取人体组织;右侧尾轴轮胎上方挡泥板提取疑似人体组织。5路面痕迹。在行车道上见有一男子尸体,尸体被碾压成两段在车道上,尸体头东脚西仰面躺在车道上,头部距离基准点2210厘米,距基准线270厘米;向前有一条肇事车辆碾压死者留下的车轮血印,起点以死者躺地处,向前延伸,水平全长8250厘米,距基准线270厘米的车道上一直往前,该血印轮胎为双轮印痕,单轮血印痕宽22厘米。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善后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8年06月22日0

11、3时30分许,党会军无证驾驶皖K6c591重型半挂牵引车从常平往虎门方向途经G9411莞佛高速进入西行大岭山服务区内,当党会军驾车驶离服务区时,遇服务区保安员肖争因事先后从皖K6c591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左侧绕车头正面往右侧拦截,双方在减速闪避过程中,党会军驾车继续往前慢速行驶,当车辆进入服务区出口匝道后,皖K6c591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蒙AL035挂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底盘右侧前部与肖争发生接触、碰擦致肖争倒地后,该车第六轴再与肖争发生碾压、拖擦,造成肖争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党会军驾驶皖K6c591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蒙AL035挂重型低平板半挂车驶离现场,且先后采取拔除车载GPS电池

12、、甚至在2018年6月22日15时37分接到公安机关电话明确通知其返回接受事故调查的情况下,继续以拔除手机电话卡和更换车辆号牌等方式逃避公安机关追查。后经多方劝说下,党会军于2018年6月27日14时前往高速大队接受调查处理。(二)应急救援及处置情况1.接处警情况。2018年06月22日3时33分,高速大队值班室接群众报警称,在G94(11)莞佛高速公路西行大岭山服务区路段,一大货车撞到一个保安,大货车逃逸,请大队派人处理。03时34分,大队值班室通知巡逻民警、执勤民警、120救护中心赶赴事故现场;03时36分,交警部门出警;03时50分,高速大队人员到达现场,开展抢救伤者、控制现场和勘查取证

13、等工作。2应急救援情况。高速大队人员到达现场后,经勘查发现,肇事驾驶人已经驾车逃离现场,现场见死者肢体及内脏散落路面,血迹蔓延,已无生命迹象,大岭山处警医生宣告死者当场死亡。(三)应急处置评估意见:经评估,此次事故处置,高速大队先期响应迅速、现场处置得当、现场处置开展有序,救援过程未发生次生衍生事故,无救援人员伤亡,事故应急处置较好,符合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四)善后处理情况:事故发生后,高速大队成立事故善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全力做好死者家属的慰问安抚工作。2018年7月20日,死者家属将死者肖争的遗体火化。事故其它善后工作正平稳有序开展。三、事故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1事故造成1人当场

14、死亡的交通事故。具体情况如下:死者肖争,男,服务区保安,住址:江西省萍乡市,身份证号:。经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医鉴定,证实肖争符合钝性暴力(如交通事故)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2.直接经济损失:由于事故尚处于诉讼阶段,暂时无法统计。四、相关单位履行职责情况(一)阜南县新山大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新山大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制度严重缺失;公司对车辆的日常使用未建立技术档案和管理档案,未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的监控人员,公司名下有车辆396辆,其中有39辆车逾期

15、未年检,特别是党会军其车辆无保险、未按期年检,党会军长期存在无证驾驶的违法状态,公司对公司名下车辆大量存在未按期年检、无保险的情况下上路运营的情况置若罔闻,日常对车辆的管理仅仅通过微信群及电话发布通知,显示出该企业对车辆的管理流于形式,未能对企业车辆实施有效监管,处于放任、失控状态;该公司没有组织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没有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没有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该公司车辆有4辆车有历史事故记录(伤人事故两宗,死亡事故两宗),有200辆车违法未处理,近三年来有历史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有202辆,党会军无证驾驶已达数年之久,并曾因无证驾驶被公安机关处于行政处罚后而后任然肆意驾车上路运营,显示该企业及其驾驶员对相关部门的管理不重视,对驾驶员的监管、教育和培训的管理制度完全缺失,依靠挂靠承包人自行负责,对公司车辆的驾驶人员完全失控,完全没有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未能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新山大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法人成立公司后,公司名下有车辆396辆,全部为挂靠车辆,公司没有实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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