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验收管理讲义教材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507444209 上传时间:2023-02-11 格式:DOC 页数:119 大小:1.4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小水验收管理讲义教材_第1页
第1页 / 共119页
小水验收管理讲义教材_第2页
第2页 / 共119页
小水验收管理讲义教材_第3页
第3页 / 共119页
小水验收管理讲义教材_第4页
第4页 / 共119页
小水验收管理讲义教材_第5页
第5页 / 共1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小水验收管理讲义教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小水验收管理讲义教材(1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黑龙江垦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讨论稿)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水务局二OO六年十月黑龙江垦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垦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验收管理工作,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及黑龙江垦区水利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办法(黑垦局文200262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垦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垦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第三条 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

2、明书等。第四条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竣工验收。第五条 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1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2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并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3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4总结工程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并对工程作出评价。5及时移交工程,尽早发挥投资效益。第六条 验收工作的主持单位和验收委员会组成1、分部工程验收由农场水务局或监理单位主持。验收委员会由农场水务、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2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委员会由农场水务、监理、计划、

3、财务、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3重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由总局水务局主持;其它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分局水务局主持,总局水务局负责抽验。验收委员会成员由验收主持单位确定。第七条 重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由农垦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报告。第八条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第九条 验收工作由验收委员会负责,验收结论必须经过2/3以上验收委员会成员同意。验收委员会成员必须在验收成果文件上签字。验收委员的保留意见应在验收鉴定书或签证中明确记载。验收委员对所签署意见负终身责任。第十条 工程验收资料应按有

4、关工程验收及档案管理的规定准备,资料应全面、真实、齐全、规范。工程验收资料由建设(监理)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所需提供资料见附件。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的遗留问题,应按验收委员会所提要求,由建设(监理)单位督促有关单位按期完成。第二章 分部工程验收第十二条 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2分部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和成果已完成。第十三条 分部工程验收程序:1组成分部工程的单元工程全部完建并质量全部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提出分部工程验收申请。2建设(监理)单位接到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的成果是“分部工程验收签证”。第十四条 分部工程验

5、收的主要工作:1鉴定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2按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3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第三章 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第十五条 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按规定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并已进行分部工程验收。2工程投入运行后,不影响其它工程正常施工,且其它工程施工不影响该工程安全运行。3运行管理条件已初步具备。4少量尾工已妥善处理。第十六条 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程序:1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2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按验收程序进行。投入使用验收的成果是“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鉴定书”。第十七条 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主要工作:1检查工程是否已按

6、规定的建设内容完建。2进行工程质量鉴定,并对工程缺陷提出处理意见。3检查工程是否已具备安全运行条件。4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第四章 竣工验收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工程已按规定的建设内容全部建成。2、单位工程已正常运行。3、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4、归档资料符合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九条 竣工验收程序: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结束后,由总局、分局水务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成果为“竣工验收鉴定书”。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主要工作:1检查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2协调处理有关问题。3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第二十一条 “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的份数,

7、应满足验收主持单位及项目法人、建设、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各一份的需要。第二十二条 竣工验收遗留问题,由项目法人责成有关单位妥善处理。建设单位应负责督促和检查,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总局、分局水务局。第五章 责 任第二十三条 分部工程在验收时,由于验收单位的疏忽或过失,导致不合格或存在重大隐患工程未被发现的,验收单位负主要领导责任,验收主持人负主要责任,其他成员负次要责任。第二十四条 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时,由于验收委员会的疏忽或过失,导致不合格或存在重大隐患工程未被发现的,验收委员会负主要领导责任,验收主任委员负主要责任,副主任委员负次要责任,其他成员负一般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

8、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水务局负责解释。附 件:1、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开工报告审批表2、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开工报告单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合同4、分部工程验收签证5、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鉴定书。6竣工验收鉴定书7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资料整编内容及归档要求。8、小型农田工程质量评定常用表式9、水利工程项目分部、单元划分表10、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编制大纲11、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编制大纲12、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编制大纲13、工程质量监督书14、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划分核定表附表1、质量评定表式2、档案封皮样式3、单位工程资料

9、总目录4、竣工图章样式工程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法人名 称法人代表电话计划下达单位、文号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概况:(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建设内容与主要工程量、工程投资)简述开工前准备工作情况:1、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要求。2、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3、现场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建设单位(章) 年 月 日主管部门意见:主管部门(章) 年 月 日附件1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开工报告审批表附件2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开工报告单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致建设(监理)单位 : 根据合同约定,我方已完成了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计划于 年月 日开工,请审批。 已完

10、成的前期工作有:1、施工组织设计(含主要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资格证明):2、施工测量放线;3、主要人员、材料、设备已进场;4、主要现场道路、水、电、通讯等已达到开工条件;5、其它施工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审批意见: 建设(监理)单位(章):负 责 人(签字):日 期: 附件3 水利工程小型农田施工合同(格式文本)合同名称:合同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规模: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合同工程量2.1工程承包范围: 。2.2主要合同

11、工程量: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3.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万元3.2工程款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 质量保留金发包人在给承包人的合同付款过程中扣留合同价款的 %作为保留金,在保修期满后 天内将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四、合同工期及进度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5.1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发包人应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完成由发包人承担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否则,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

12、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人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发包人应按规定,及时组织或主持有关验收工作。其它责任: 5.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承包人应认真执行发包人委派(委托)的现场人员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审批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承包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

13、的损害。承包人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工程结束后,承包人应及时完成工地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其它责任: 六、质量6.1承包人应在工地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查制度。6.2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会同发包人现场人员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 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还应按相关标准、规范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发包人,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3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应按相关规定经发包人现场人员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承包人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发包人现场人员有权指示承包人采用钻孔探测以至揭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综合/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