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承德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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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单位:承德市环境保护局二一八年二月目 录一、总则1(一)编制目的1(三)适用范围2(四)预案体系2(五)工作原则4二、组织机构和职责6(一)办公室7(二)专家组7(三)监测预报组7(四)督导考核组7三、监测与会商8(一)监测8(二)预报8(三)会商8四、预警9(一)预警分级9(二)预警信息发布与解除91.预警发布102.预警解除11(三)区域应急联动机制11五、应急响应12(一)应急响应分级及内容12(二)应急响应启动13(三)应急响应措施131. 采暖季错峰生产措施132.轮流停产措施153.临时停产措施16(四)分级响应措施16

2、1.级应急响应措施172.级应急响应措施183.级应急响应措施204.级应急响应措施225.补充说明24六、总结评估25七、应急保障26八、预案管理29(一)预案宣传29(二)预案培训29(三)预案演练29九、附则29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承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及河北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承德市实际,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

3、测预警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2号)关于统一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22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680号)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1260号)四部门关于做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医药企业2017-2018年采暖季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201760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2+26”城市部分工业行业20172018年秋冬季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17602号)关于修订的通知(冀气领办2017122号)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承

4、发20171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786号)京津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7110号)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6年11月18日)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2017年9月29日)河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冀政201731号)(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承德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四)预案体系承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承德市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市政府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和相关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共同构成承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并与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

5、案相衔接,以其为依据,结合京津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河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对相关内容进行分解和细化。是情况上报监测会商、趋势分析区域内AQI连续24小时低于200否应急终止总结评估各部门根据职责启动应急响应分级响应应急指挥部信息上报发布预警信息跟踪落实情况执行监督级响应a公众防护措施b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c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级响应a公众防护措施b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c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级响应a公众防护措施b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c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级响应a公众防护措施b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c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图1 重污染天气应

6、急响应流程图(五)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加强日常预报与管理,强化减排措施,切实预防和及早预报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属地管理,区域统筹。承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趋势,科学预警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响应体系。明确责任,强

7、化落实。明确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厘清工作重点、工作程序,奖惩并举,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监测、预报、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各环节有人、有据、有序、有效执行。分类指导,一厂一策。应急减排应分门别类提出切实有效、便于操作的减排措施,避免采取“一刀切”的应急减排方式,确保措施能落地、可操作。应急减排措施应明确责任主体和分工部门,确定考核问责机制。应急减排清单应符合编制规范,明确企业单位的具体信息,停限产措施要落实到每个工序、每个环节,做到“一厂一策”,便于监督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综合采用经济、法

8、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二、组织机构和职责成立承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在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相关工作。职责:组织重污染天气会商、研判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督导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组建重污染天气专家组、监测预报组、督导考核组、指导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设在市环保局,承德市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市政府应急办主任及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

9、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应急办、市法制办、市委农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监察局、市商务局、市气象局、市国资委、市水务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承德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承德市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等。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见附件1。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专家组、监测预报组、督导检查组,职责如下:(一)办公室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常设机构,设在市环保局。(二)专家组由环保、气象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参与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

10、、响应及总结评估专家会商,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涉及的关键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名单见附件3。(三)监测预报组由承德市环境监控中心和市气象台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观测及预报,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提供监测、预报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四)督导考核组由市政府应急办、市环境保护局、市监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交警支队、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地方政府及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并对履职不到位的提

11、出问责处理意见。三、监测与会商(一)监测承德市环境监控中心和市气象台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同时做好数据的收集处理、研判等工作,并及时报送有关信息,为预报、会商、预警提供决策依据。(二)预报监测预报组根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未来3天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对未来7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测。(三)会商监测预报组预测到未来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由市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会同市气象台组织监测预报组、专家组开展联合会商。当会商认为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形成承德市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重

12、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密会商频次。未发布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要实时会商。四、预警(一)预警分级预警分级的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蓝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

13、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在预测空气质量指数未达到相应等级,但发生区域预警、全省预警情形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本地污染物超过区域或全省预警级别时,按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预警。(二)预警信息发布与解除1.预警发布(1)发布时间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上述预警条件时,市人民政府应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当监测AQI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级别,并预测未来12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2)发布程序和方式经会商

14、达到预警启动条件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根据会商意见于2小时内完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解除)审批表(见附件5)签发工作流程,蓝色预警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签发,黄色和橙色预警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签发,红色预警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承德市市长)签发。市政府应急办公室接到签发的审批表后,于2小时内通过预警信息发布窗口发布。当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接到环保部或全省预警通知时,应在4小时内完成联合会商、预警发布审批、预警发布等工作。预警信息发布对象为需要采取措施的成员单位和下级政府(管委)。预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间、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级别及气象条件情况等。针对企业和公众的预警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和预警信息发布窗口发布。(3)预警级别调整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应尽早采取升级措施。当空气质量指数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按高级别预警执行。预警信息发布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监测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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