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煤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精讲复习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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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煤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一、原煤车间安全操作规程1、作业场所1.1 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 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 不漏气)。1.2 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平台、走桥必须加设栏杆(高度105cm)。进出口栏杆应拆卸方便, 用后及时恢复。 严禁从高处向下乱扔物品, 如因工作需 要扔运物品时,必须经领导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厂房内井、孔、沟道必 须装置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 安装检修需要在楼板打孔时, 必须经有关技术部 门审查批准。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1.3 电缆及管道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

2、, 厂房内悬挂溜槽、 管道 及电缆,其高度不得低于 2m。1.4厂房内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m,次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 0.7m。 凡跨越机器的部位,均需设置过桥或走台,其行走平面应铺垫花纹钢板。1.5 工作场所的光线应该充足,采光部位不得遮蔽。通道、走廊应有足够 的照明设施。工作场所的照明应符合操作要求。1.6 冰冻期间必须采取防冻措施, 室外管道应当包扎, 冰冻现场要铺垫防滑 材料,高层建筑冰溜应采取措施清除或在人行过道处设置遮掩防护。1.7 各种设备的传动部分都必须安设可靠的防护装置。防护装置要轻巧稳 固,便于装卸。各种传动胶带选型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安装松紧适度。1.8 设备在运转中

3、发生故障, 必须停机处理。 检修设备或进入机内清理杂物 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并设专人监护。1.9 清理工作现场时 ,严禁用水冲洗电器设备、电缆、照明、信号线路以 及设备传动部件,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1.10 禁止任何人跨越运行的设备、胶带、钢丝绳、链条等。行人横过铁路 应走安全道或安全桥。确因工作需要穿越铁路时,必须做到“一停、两看、三通 过”。严禁爬车、钻车或从两车之间通过。1.11 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 手套等),女工发辫要盘入帽内,禁止带围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 业。当在设备检修、 吊装或进入设备底部和机内清理杂物以及在其

4、他低矮狭窄工 作场所作业时,都必须戴安全帽。2、机械设备2.1 给煤机2.1.1 煤仓堵塞时要用专用的工具捅煤,不准在仓口捅煤。捅煤时不准用 身 体顶着工具或放在胸前用手推着工具,以防打伤。工具用完后,应立即取 出。捅煤时应站在适当的平台上进行,严禁站在栏杆、电机或设备上操作。2.1.2 给煤机在运行中被物料卡住、 堵塞时禁止用手直接清除。 如必须用手 直接工作时,应停机进行。2.1.3 给煤机各转动部件的销子、 螺钉都必须牢固, 如发现有钢丝绳缠绕在 主轴上或大块矸石、铁器、木头卡在叶轮中应紧急停车处理。2.2 筛分机2.2.1 不得在开车时上筛面清理筛孔及处理有关事故,如筛筐打圈、传动胶

5、带松动、筛板松动和吊钩断裂等事故必须停车处理。 筛分机运行中严禁靠近、 接 触、清理或维修。2.2.2 清理筛面、处理事故或检修时,严格执行断电、挂牌、闭锁制度,筛 分机停稳前严禁作业。2.2.3 筛分机应空载启动, 不得超负荷运转。 发现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 应立即停车并汇报调度。2.2.4 操作箱上挂有停电牌时,禁止启动设备。2.3 破碎机2.3.1 齿辊破碎机必须在密闭状态下工作,运转中不得打开破碎机箱盖,更 不准站在破碎机上。 滚筒碎选机必须在密闭状态下工作, 并有洒水、 防尘及防噪 设施。2.3.2 破碎机保险销的安装数量不得任意减小和增大,不准用其他金属销 代替。2.3.3 防

6、止破碎机过载, 大块煤破碎前, 应有除铁器和手选, 严防金属和木 材等不能破碎的物件落入机内。 大胶带轮和轴套配合应松紧适度, 其配合应保证 安全销折断时,大胶带轮能在轴套上滑动。2.3.4 清理破碎机中的杂物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必须有2 人在场, 1 人清理, 1 人监护。2.4 胶带输送机2.4.1 胶带输送机长度超过 30m 或工作需要处,应设人行过桥。一般超过50m及各重要工作地点,应设有中间“紧急停机”按钮或拉线开关,拉线开关的 数量,应根据胶带输送机的长度及拉线开关的有效长度来确定。2.4.2 “紧急停机”的拉线开关,一般设在胶带主要人行道一侧。 3 条胶带 输送机共

7、用的皮带走廊, 其中间的胶带输送机两侧均应设置“紧急停机”拉线开 关。2.4.3 倾斜胶带输送机必须设置止逆、防偏、过载、打滑等保护装置,防 止胶带压住打滑而发热起火。2.4.4 胶带输送机要设清扫器。 运转中严禁清理或更换托辊、 机头、机尾滚 筒,不准站在机架上铲煤、扫水;机架较高的 胶带输送机,必须设防护遮板 方可在胶带下通行或清扫。需要清理或更换托辊、机头、机尾滚筒时,必须停车 处理,并由司机在操作箱上挂“停车牌”。2.4.5 胶带输送机机头、机尾应设有安全防护网(罩)或栏杆。2.4.6 应在胶带输送机机下过人的地方设安全保护板。2.4.7 无论胶带输送机运转与否,都禁止在胶带上站、行、

8、坐、卧,并严禁 用胶带输送机搬运工具及其他物件。2.4.8 胶带打滑、 跑偏、断带和机头溜槽的堵塞等事故, 应从工艺设计和机 械的角度及保护装置上解决。2.4.9 电热胶接胶带时,应注意防火,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二 节 锚链、刮板输送机2.4.10 锚链、刮板输送机应根据工作需要设人行过桥,机头机尾应设防护 罩或栏杆。2.4.11 运行中发现链条跑偏、 跳链或槽箱内有需取出的杂物, 必须停车处 理,并由司机在按钮上挂“停车牌”,严禁在运行中清扫锚链输送机。2.4.12 锚链、刮板输送机必须配有过载保护装置。2.5 设备检修及安装一般规定参加检修各工种, 应严格遵照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9、较大的维修 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设安全负责人,监督检查,互相配合。工作 前必须检查所用的工具,起吊设备的可靠性,严禁超负荷、带病违章作业。2.5.2 设备在检修时, 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 (不准用电话联系) 。 工作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机器内部时, 必须设专人在外监护, 必要时还应将断 电装置加锁,然后由进入设备内部的工作人员带好钥匙。一切准备工作完成后, 方可进入设备内部工作2.5.3 设备检修完工后应清理工作现场,不得将杂物或工具遗留在设备内。 须经检查无误后,方可通知有关部门送电试车。2.5.4 设备大修和一般维修后,经验收不合格时,司机有权拒绝开车。电焊、气焊、气割

10、2.5.5 操作场地应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乙炔发生器, 要距明火10m以上。氧气瓶锯乙炔气瓶或乙炔发生器要 5m以上,严禁在附近吸 烟。2.5.6 严禁在有压力液体或压力气体的容器、 带电设备、以及正在运转的机 械上进行焊接、气割。2.5.7 对存放过汽油、煤油、硫磺、甲苯、酒精等易燃物品和情况不明的 容器进行焊割时,应采取清洗、灌清水或置换惰性气体等防爆措施后才能操作。2.5.8 因工作而需进入设备内部或容器内部工作时应设有专人监护, 行进变压器不得带入,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应穿干燥工作服和胶鞋,严禁将漏 乙炔气的焊炬、割炬式乙炔携带到设备内和容器内,以防混合气体遇

11、明火爆炸。2.5.9 氧气瓶必须有防震圈、安全帽、减压器,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2.5.10 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回火防止器,中压以上的乙炔发生器必须装有 压力表、安全阀。2.5.11 各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回火防止器、减压器等,不许沾染油脂。2.5.12 各气瓶不许在露天曝晒,冬季各气瓶、回火防止器、减压器等被冻 住,只许用热气或蒸汽解冻,严禁火烤。2.5.13 电焊设备及工具, 必须绝缘良好, 焊机外壳必须接地, 不得用路轨、 钢丝绳、机电设备代替零线。2.5.14 扑灭电石火灾时, 应用干砂、 二氧化碳灭火器, 不许用水及含有水 分的灭火器,如泡沫、酸、碱等灭火器。2.5.15 工作完毕或

12、暂停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检查现场,确认无 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去。起重工作2.5.16 起重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作场地,以及所用的工具、设备性能是 否良好、可靠。2.5.17 多人操作时, 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起重工均应熟悉各种手势、 信号、 旗语等。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起重作业。2.5.18 根据物体重量、体积、形状等,采用适当的吊、运方法和选用适当 工具设备, 不得斜吊, 不许吊固定或掩埋不明物件, 不许超负荷吊装以及超负荷 使用各类起重工具。2.5.19 严禁有人在起重物下面停留或通过。严禁有人在起重物上站立,或 人与物一起吊运。2.5.20 严禁将有电缆通过或有滑线电缆的钢梁、水泥梁

13、作为起重支承点。 不得随意在钢梁、 设备及楼板上焊接吊环和打吊装孔, 必要时, 要经有关部门同 意,紧计算后,方可进行。吊环要焊接牢固可靠。2.5.21 厂房内的吊装孔,每层之间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装置和安全自 动装置;各吊装孔,必须设置有牢固盖板或栏杆;临时吊装孔、眼,必须设置临 时栏杆和盖板,并加醒目标志,以防行人跌落。2.5.22 严禁工作人员随吊装物和吊钩一起上下吊运。 厂房内吊装孔下严禁 行人。2.5.23 严禁在运行管道、带电运转机械设备设备以及不坚固的建筑物或其 他物体上固定滑轮、葫芦、卷扬机等作为起重物的承力点。2.5.24 各种起重工具都要符合规格,经常检查,定期检修、维护。

14、电动葫 芦、手动葫芦、 千斤顶等检修后, 必须作超载 20%的试验, 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2.5.25 各种起重设备的起重吨位,必须明确、清楚。信号装置、安全自动 装置、卷扬限位装置、行程限制装置、 缓冲装置、自动联锁装置等必须灵活可靠。2.5.26 各种起重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定期检查, 建立设备档案, 各零部件不得任意拆卸、更换。必须更换时,应经厂主管部门同意。吊钩、吊环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应予更换:、表面有裂纹、破口;、危险断面及钩环变形;、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高度10%自制起重机应符合劳动部、 机械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 和技 术要求。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钢丝绳

15、被烧坏或断一股; 、钢丝绳表面钢丝腐蚀、磨损达到钢丝直径 40鸠上;、受过死角擦扭,部 分受压变形;、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根数达到表3所列数值的。高空作业凡离地面(楼板)2m以上进行操作,即为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 不论什么工种,不论专职或临时,不论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均应执行规程。2.5.31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病、深度近视等的人,不 得从事高空作业。2.5.32 登高作业前,应先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若有不符合要 求,应禁止使用或拒绝登高作业。2.5.33 高空作业要穿软底鞋,不许穿拖鞋、硬底鞋和塑料鞋,以防滑倒和 摔下。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16、,并栓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 能栓在尖锐棱角的构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2.5.34 在厂房内进行高空作业时, 特别要注意周围环境; 如有电缆、电线、 各种机械设备、管路、支架等。如有害工作人员安全的现象,应立即排除或停止 工作。2.5.35 使用梯子登高时,梯子中间不得缺层,并应牢固地支靠在墙柱上。 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靠放斜度不小于 30,使用人字梯必须挂牢挂钩。2.5.36 高空作业时,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应把工具、器材放在工作点 边缘。传递物件应用吊绳,严禁上下抛掷工具或器材。2.5.37 学徒工在没有专职师傅的带领下,禁止单独高空作业。2.5.38 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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