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机安装规范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507427135 上传时间:2023-02-25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3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压缩机安装规范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压缩机安装规范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压缩机安装规范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压缩机安装规范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压缩机安装规范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压缩机安装规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压缩机安装规范(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压缩机安装规范1 前 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国家标准-压缩机安装规范本标准归口单位: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批准人:第2页 共7页压缩机安装规范 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1条 本篇适用于往复活塞式、螺杆式、滑片式和膜式等容积式压缩机的安装。第2条 本篇是压缩机安装工程的专业技术规定,安装工程的通用技术要求,应按本规范第一册通用规定的规定执行。 压缩机的拆卸和清洗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整体安装的压缩机一般应作下列拆洗工作;1、往复活塞式压缩机应拆卸活塞、连杆、气阀和填料,并将设备表面和拆下的零、部件清洗干净,气阀和填料不应用蒸汽清洗;2、用油封润滑油封存的往复活塞式压缩机,在设备技术文件规

2、定的油封期限内安装时,除气阀外,其他零、部件均可不拆洗。3、螺杆式压缩机和滑片式压缩机,在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油封期限内安装时。可不拆洗,有特殊要求者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4、膜式压缩机应拆洗虹盖、膜片和吸、排气阀。二、现场组装的压缩机,应清洗主机零、部件和附属设备,气阀、填料和其他密封件不应用蒸汽清洗,清洗后应将清洗剂或水分除净,并检查零、部件和设备表面有无损伤等缺陷,全格后应涂一薄层润滑油(无润滑压缩机与介质接触的零、部件不涂油)。第二章 整体安装的压缩机第4条 压缩机的纵、横向不水平度均不应超过0.2/1000。应在下列部位测量:一、卧式压缩机(包括对称平衡型)在机身滑道面或其他基准面

3、上测量;二、立式压缩机拆去气缸盖,在气缸顶平面上测量;其他型式压缩机,在主轴外露部分或其他基准面上测量。第三章 现场组装的往复式压缩机第5条 组装机身和中体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用煤油注入机身内至润滑油的最高油面位置,经8小时不得有渗漏现象;二、机身的纵、横向水平均不应超过0.05/1000。并应在下列部位测量;1、卧式压缩机(包括对称平衡型)的纵向不水平度在滑道的前、后两点位置上测量,横向不水平度在机身轴承孔处测量(见图V-1.1);2、立式压缩机在机身接合面上测量。3、L型压缩机在机身法兰面上测量。三、两机身压缩机的主轴承孔轴心线的不同轴度不应超过0.05毫米。第6条 组装曲轴和轴承应符合下

4、列要求:一、曲轴和轴承的油路应畅通清洁,曲轴的堵油螺塞和平衡铁的锁紧装置必须紧固;二、轴瓦钢壳与轴承合金层粘合应牢固,不应有脱壳和哑声现象;三、轴瓦背面与轴瓦座应紧密贴合,其接触面积应小于70%;四、轴瓦与主轴颈间的径向和轴向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五、对开式厚壁轴瓦的下瓦与轴颈的接触弧面不应小于900,其接触面积不应小于该接触弧面的70%;四开式轴瓦,轴颈与下瓦和侧瓦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每块瓦面积的70%;薄壁轴瓦组装时不需研刮,但其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六、曲轴的水平度不应超过0.1/1000,在曲轴每转900的位置上,用水平仪在主轴颈上测量;七、曲轴轴心线对滑道轴心线的不垂直

5、度不应超过01/1000(见图V-1.2);八、检查曲柄之间上下左右四个位置的距离(见图V-1.3),其变动值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不应大于万分之一行程值。九、曲轴组装后,盘动数转,不应有阻滞现象。第7条 组装气缸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气缸组装后,水路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不应有渗漏现象;二、卧式气缸轴心线对滑道轴心线的不同轴度,应符合表V-1.1的规定,其倾余方向应与滑道倾斜方向一致;在调整气缸抽心里 ,不应在气缸端面加放垫片。三、立式气缸找正时,应使活塞在气缸内四周的间隙均匀,其偏差应小于活塞与气缸间平均间隙值的1/2。气缸轴心线对滑道轴心线的不同轴度气缸直径(亳

6、米) 径向位移不应超过(毫米) 倾斜不应超过100 0.05 100300 0.07 0.02/1000300500 0.10 0.04/10005001000 0.15 0.06/10001000 0.20 0.08/1000第8条 组装连杆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连杆的油路应畅通、清洁;二、厚壁的连杆大头瓦与曲柄销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大头瓦面积的70%;薄壁的连杆大头瓦不需研刮,连杆小头衬套(轴瓦)与十字头销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小头衬套(轴瓦)面积的70%。三、连杆大头瓦与曲柄销的径向间隙、轴向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四、连杆小头衬套(轴瓦)与十字头销的径向间隙、小头衬套(轴瓦)与十字头体的轴

7、向间隙,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五、连杆螺栓和螺母,应参照设备技术文件推荐的拧紧力矩,均匀地拧紧和锁牢。 第9条 组装十字头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十字头滑履与滑道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滑履面积的60%;二、十字头滑履与滑道间的间隙在行程的各位置上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三、对称平衡型压缩机、机身两侧的十字头系作对称运动、滑履受力方向不同,组装时,应按制造厂所作的标记进行,防止装错以保证活塞杆轴心与滑道轴心重合;四、十字头销的连接螺栓和锁紧装置,均应拧紧和琐牢。第10条 组装活塞和活塞杆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活塞环应先在气缸内作漏光检查,在整个圆周上漏光不应多于两处,每处不应超过45度弧长,且与活

8、塞环开口距离应大于30度(塑料环除外);二、活塞环与活塞环槽端面间的间隙、活塞环放入气缸的开口间隙,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三、活塞环在活塞环内用手应能自由转动,手压活塞环时,环应能全部沉入槽内,活塞装入气缸内,同组活塞环开口的位置应互相错开,所有开口位置应与阀孔错开;四、活塞与气缸镜面间的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对卧式气缸和底部浇有轴承合金的活塞,其上部间隙允许比下部间隙小于平均间隙的5%左右;五、浇有活塞轴承合金的活塞支承面,与气缸镜面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活塞支承弧面的60。六、活塞杆与活塞、活塞杆与十字头应连接牢固并锁紧; 七、活塞在气缸的内、外止点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9、。第11条 组装填科和刮油器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组装填料时,其油、水、气孔道必须畅通、清洁;二、各填料环端面、填料盒端面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70%;三、填料、刮油器与活塞杆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该组环面积的70%;四、刮油器组装时,刮油刃口不应倒圆,刃口方向不得装反;五、填料和刮油器组装后,各处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六、填料压盖的锁紧装置必须锁牢。第12条 组装气阀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气阀弹簧的弹力应均匀,阀片和弹簧应无卡住和歪斜现象; 二、气阀调节装置和阀片升程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三、气阀组装后应注入煤油进行严密性试验,只允许有不连续的滴状渗漏现象。第13条 组装润滑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0、:一、油管不应有急弯、折扭和压扁现象;二、曲轴与油泵或曲轴与注油器连接的传动机构,应运转灵活;三、润滑系统的管路,阀件、过滤器和冷却器等,组装后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压力进行严密性试验,无规定时,应按额定压力进行试验,不应有渗漏现象。四、油管应先经排气排污,然后与供油润滑点连接。第四章 附属设备第14条 压缩机的附属设备(如冷却器、气液分离器、缓冲器、干燥器、储气罐、滤清器、放空罐等)就位前,应按施工图核对管口方位、地脚螺栓孔和基础的位置是否相符,并检查各管路是否畅通。第15条 承受压力的附属设备应按技术文件规定的压力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无规定时,强度试验压力应按表V-12.的规定进行,严密

11、性试验压力应按额定压力进行。附属设备强度试验压力 表V-1.2倾定压力P(公斤力/厘米) 试验压力PS(公斤/厘米2)12 1.5PP+31.25P第16条 强度试验应以水为介质,设备在试验压力下维持5分钟,然后降压至额定压力,并用小锤沿焊缝两旁150毫米处轻轻敲击作全面检查,不得有渗漏或变形等现象。 第17条 用空气或惰性气体为介质进行严密性试验时,宜用下列方法检查:一、用肥皂水涂在螺栓和铆、焊等接缝处,观察有无气泡;二、气体在每小时(至少观察1小时)内的泄漏量或压力降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第18条 承受压力的附属设备,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时,可不作强度试验,仅作严密性试验;一、在制造厂

12、已作过强度试验,并具有合格证;二、外表无损伤良迹;三、在技术文件的规定期限内安装。第19条 淋水式冷却器的排管的不水平度和排管立面的不铅垂度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均不应超过1/1000;溢水槽溢水就均匀。第20条 卧式设备的不水平度和立式设备的不铅垂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均不应超过1/1000。第五章 试运转第21条 压缩机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气缸盖、气缸、机身、十字头、连杆、轴承盖等的紧固件,应全面复查是否紧固;二、仪表和电气设备应调整正确,电动机的转向应符合压缩机的要求;三、润滑油脂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供油情况应正常;四、进气管路应清

13、洁;五、进水和排水管路应畅通;六、盘动压缩机数转,应灵活无阻滞现象;七、各级安全阀应灵敏。第22条 压缩机无负荷试运转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将各级吸、排气阀拆下;二、起动压缩机随即停止运转,检查各部位,无异常现象后,再依次运转5分钟、30分钟和48小时,每次运转前,均应检查压缩机的润滑情况是否正常;三、运转中油压、高温和各摩擦部位的温升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四、运转中各运动部件应无异常响声,各紧固件应无松动。第23条 压缩机空气负荷试运转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空气负荷试运转前,应先装上空气滤清器,并逐级装上吸、排气阀,起动压缩机进行吹洗。从一级开始,逐级连通吹洗,直至排出的空气清洁为

14、止,但每级吹洗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各级吹洗压力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按1.52公斤力/厘米2进行;二、吹洗后,应拆下各级吸、排气阀清洗干净,并检查有无损坏;三、逐渐升压运转,在排气压力为额定压力的1/4下应运转1小时;为额定压力的1/2下应运转2小时;为额定压力的3/4下应运转2小时;在额定压力下运转时间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不应少于24小时;四、压缩机和升压运转中,应无异常现象后,方得将压力逐渐升高,直到稳定在要求的压力下运转;五、压缩介质不是空气的压缩机,采用空气进行负荷试运转时,最高排气压力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不得高于250公斤力/厘米2;六、

15、压缩机运转中油压不得低于1公斤力/厘米2,曲轴箱或机身内润滑油的温度,有十字头的压缩机不应高于60,无十字头的压缩机不应高于70;七、压缩机各级排水温度,不应高于40;八、压缩机的振动和声音应正常。第24条 压缩机在空气负荷试运转中,应进行下列各项检查和记录:一、润滑油的压力、温度和各部位的供油情况;二、各级吸、排气温度和压力;三、各级进、排水温度和冷却水供应情况四、各级吸、排气阀的工作是滞正常;五、各运动部件有无异常响声;六、各连接部位有无漏气、漏油或漏水现象;七、各连接部位有无松动现象;八、气量调节装置是否灵敏;九、主轴承、滑道、填料等主要摩擦部位的温度;十、电机的电流、电压、温升;十一、自动控制装置是否灵敏。第25条 压缩机试运转合格后,应更换润滑油。第六章 无润滑压缩机第26条 无润滑压缩机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要求,除应按本篇第一、二、三、四章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装配前对油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