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沪备案程序》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入沪备案程序(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入沪备案程序1、企业向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写出书面申请(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布局、设备、技术力量、标准化程度、卫生状况、生产加工能力、各种认证情况、入沪数量等基本概况)。申请书题目:XX企业入沪备案申请书;2、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企业书面申请后,派员到现场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现场审查符合条件的,要求企业填写入沪“动物或动物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表”、“动物及动物产品健康安全承诺书”等手续,并向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书面推荐。附带以下证书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正本)、工商登记证(正本)、卫生许可证(正本)、认证证书。以上材料一式六份,A4纸打印、复印,填写时除签字等内容外,须使用电脑打印,内容及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加盖印章清晰。对不符合条件的,整改合格后方可重新申报。3、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推荐书后,派员对申请企业进行材料审查和初步现场验收,并对生猪、生猪产品企业监督抽样、送样,向国家承认的质量检测部门进行违禁物品检测。符合上海要求条件的,连同检测合格报告以及其他有关手续,一并向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书面推荐。4、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推荐书和相关材料后,派员到该企业进行检查验收,全部条件合格的,予以登记,并发函上海予以推荐。5、经上海方面同意注册,企业取得备案资格,准许入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