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系统法制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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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案例:某学校某班组织学生去春游到水库划船发生沉船事故,造成多名学生溺水身亡事件。就这件事我们水务部门、学校有没有责任,又有什么责任?我今天主要讲三个问题,一是职务犯罪介绍,二水务系统易发的职务犯罪,三预防水务系统职务犯罪的几点思考。一、职务犯罪介绍1、职务犯罪的概念。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它重大犯罪。2、职务犯罪的种类及其管辖。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第二类是渎职犯罪案件,第三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

2、权犯罪案件。我国刑诉法第十八条规定,职务犯罪由检察机关管辖,行使侦查权。检察机关根据查办职务犯罪的需要,分设两个部门承担职务犯罪的侦查工作,一个是反贪污贿赂局,负责对贪污贿赂案件的侦查,包括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罪13个罪名。另一个是反渎职侵权局,负责对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报复陷害罪等44个罪名。3、我在这里简单介绍一下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常见的渎职犯罪。刑法397条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两个罪名作了界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

3、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两罪的立案标准。4、水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及县水务局三定方案。其职责:(1)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渔政执法工作,协调并仲裁跨界重大水事、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水事违法事件。(2)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水务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和实施技术监督;指导并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3)负责全县江河行政管理,指

4、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拟订河道清障计划,负责全县江河、湖泊、水库及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涉河工程项目的行洪论证监督管理;指导江河防洪安全,河道砂石等资源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县管河道或被委托管理河道的采砂许可审批,砂石资源费的征收管理。(4)负责水土保持治理以及水土流失预防、监测和监督执法工作;负责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全县开发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或初审、转报和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水系绿化等工作。二、水务系统易发的职务犯罪(一)水务部门作为职能部门,肩负着开发和保护水资源、管理和维护水利设施的重任,对

5、于破坏水资源和水利设施的不法行为应依法查处。但少数领导干部却监守自盗,与不法分子勾结,通过破坏性开发的手段牟取暴利,严重危害水利建设,破坏生态环境。如广东省水利系统渎职犯罪窝案涉案超50件,2008年1月至2012年5月间,时任省水利厅副厅长的吕英明滥用职权,违法批准某些企业的河道采砂许可证延期,导致西江河道被严重破坏、国家巨额的经济损失。水利水政监察局副局长毛益勇等人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明知不法分子在西江流域猖狂盗采河砂,没有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查处,导致西江流域河砂被大量盗采,严重危害防洪堤坝安全。另外,负责现场日常监督的云浮市水务局副局长陈乃仲、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吴沛雄等人与不法分子勾结,放纵

6、非法采砂,导致西江流域云浮段盗采河砂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德庆县两地水务局有关工作人员同样为盗采河砂团伙充当了“保护伞”。2008年以来,王肇盛、熊峻等人通过非法转让采砂许可和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在取得贺江封开河段、封开县内河河道的采砂权后,违反河道采砂许可证限定的采砂范围,私自在西江河段非法采砂。封开县水务局党委书记陈焜荣和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植品佳明知王肇盛等人在西江河段非法采砂,不仅没有按照职责依法制止和查处,还放纵、协助王肇盛等人向其他单位非法转让西江河段采砂权,导致116万多立方米的河砂被盗采。自2011年4月起,邓广强等人以非法取得的西江相关标段河砂开采权作为出资,与他

7、人合伙在西江流域非法采河砂。德庆县水务局原局长杜恒荣、副局长覃沛文等人在收取邓广强等人好处后,放任、纵容该团伙在西江流域盗采河砂,为该团伙充当“保护伞”。经初步查明,该团伙仅从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3月5日期间就非法开采西江河砂达551万多立方米,远远超越了采砂许可证关于采砂量的限定,销售金额高达2亿多元,致使国家河砂资源严重流失,严重影响防洪堤坝安全。以上国家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职,致使国家河砂资源严重流失,均被法院做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判决。(二)工程招投标环节水建市场的无序和招投标过程的失范导致钱权交易。1、水建市场领域尚未形成规范的竞争秩序。限于现有管理体制、机制等多方面的原因

8、,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仍存在部门分割、多头管理、部门垄断、行业保护。虽然一些地方的专业工程已进入有形建筑市场招投标,但绝大部分专业工程游离于有形建筑市场之外,造成规避、肢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弄虚作假、围标、陪标和串标,挂靠和转包,恶意压级压价和签定“阴阳合同”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2、水务工程招投标操作尚不规范。实际中,水务工程招标常常存在以下问题:发包方往往以工程工期紧、有特殊要求不便进行工程招标投标为借口,“制造”应急工程,直接将工程发包给某个承包商;发包方将大型项目按地段、按时间段肢解为小型项目,使其低于招标投标的最低限额要求,以便将工程不经招标而直接发包;发包方在公开招标投标中有意

9、增加一些承包商的特殊资质、技术要求,以限制投标者数量,并使某些承包商在投标时具有政策优势;在以标底为基础制定中标范围的情况下,发包方向某些投标者泄露标底,以增大其中标可能性;资质、实力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承包商挂靠实力、资质符合要求的承包商进行投标;承包商同时借用数家施工企业名号进行投标,或与其他投标者联合报价,以增加中标机会等等。如安徽省淮北市水务局原局长王某于2002年至2007年期间,曾多次收受投标单位在工程招标中给予的好处费,暗箱操作为淮北市水利信和公司取得了该市水务局住宅楼等10个工程,王某还不经过招标,直接将造价为320万元的新办公楼改造装修工程交由江苏南通市第六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

10、最终,王某于2008年4月被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死缓,原四川省副省长李昌达想逃脱自己的渎职之罪辞官教书都不行,领了7年刑才走得脱。(三)工程施工环节不认真履职,偷工减料造成重大损失 1、疏于监管,承包商采用偷工减料。一是工程发包未按程序进行,合同签订时没有预算,给虚报工程量行为以可乘之机;二是采购原材料手续不完备,未履行出入库制度,造成原材料票据虚假报销;三是工程决算单主要由单位某位领导制作,缺少监督;四是负责工程监督的施工员不固定,可以由没有监督该工程资格的施工员签字确认工程量,易造成虚增工程量。近年来,农田水利建设处于高峰期,

11、工程投入大,在建项目多,主要为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系统设计规划部门、技术部门、验收部门在得到承包商好处后不认真履行职责,一路开路灯,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案例大有存在。如湖北省某市水务局总工程师雷某和水库科科长范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中,市水务局范某收受他人的好处大部分来源于承包商给予的“劳动报酬”,这种“劳动报酬”在范某每次参加工程设计规划审批时都会发生。范某早已习惯,对此不以为然,并不认为是犯罪行为。范某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还一直坚称给予他“劳动报酬”是应该的,他付出了劳动就该获得报酬,由此可见行业潜规则盛行之烈,对国家干部腐蚀之深。最终范某被法院以滥用职权罪、

12、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大家身边发生的渎职犯罪。以上讲的都是省外的水务系统等职务犯罪案例,可能有人认为,我又没有发生职务犯罪,有进行预防的必要吗?答案是肯定的,不仅必要而且非常必要,下边我就讲讲大家身边的职务犯罪。在座的各位具有刑法上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都拥有一定的权力和相应的职责,包括人事、财物管理权和事物管理职责。如果不认真履职、严于律己,是有可能发生违纪,甚至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如:我县曾家沟煤矿发生的“8.29”特大透水事故案,时任大竹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股长的唐某某和团坝国土所负责人的李某某发现该矿在技改整合期间可能存在越界开采原煤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认真调查核实,不向领导汇报

13、,也不将检查情况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做进一步的调查,使该矿年检顺利过关,后致12名采煤工人遇难。该二人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我院立案侦查,后被大竹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其它相关部门的一些领导和工作人员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如我院反渎职侵权局2012年至2013年xx镇原人大主席张某某和该镇规建办工作人员程某某、xx乡原人大主席尹某某和规建办主任周某某玩忽职守案。张某等四人在监管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过程中,不积极采取法律法规赋予的手段和措施,监管流于形式,致使被监管的工地各发生死亡一人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该四人均被法院做了有罪判决。2013年立案查处了xx镇林业站原站长刘某玩忽职守案,

14、刘某在工作中不认履行真职责致使防护林被滥伐造成重大损失。被法院以玩忽守职做出罪判决。可能大家会认为一个工程项目有许多部门的人在监督,出了事故大家顶着法不责众,若真出事故我们反渎部门在追究谁渎职,通常用阻断说。如与在座履职息息相关的两件事:庙坝镇龙志安等人联建的涉河违法建筑以及蒲包35KV输电工程造成的严重后果。简单分析学校春游事故案例。三、预防水务领域职务犯罪几点思考针对以上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如果不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利部门的相关领导和一些干部很可能就会发生贪污贿赂或失职、渎职进而走入犯罪深渊。因此,我们一定要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保障水利工程建设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此针对我县水利局的

15、工作特点,就如何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一)科学责权分配,建立制衡机制。1、合理分工,责任明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将责任分解到各领导班子成员及股、所、室负责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对掌管人、财、物的重要岗位要进行重点的权力分解,避免权力过分集中。2、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一,哪些事项应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应作出明确规定,凡干部任用、资金分配、项目决定、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领导班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决策,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二,建立财务审批监督制度,对大额资金的使用和支出,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日常经费的支出和使用,变“一支笔”审批为分别由二人以上

16、审核、签批;三,对干部任用、资金分配、资源管理等重点权力领域的职位建立限期轮岗制度,避免个人长期分管某项业务,出现攻守同盟,共同犯罪。(二)规范水建市场,建立公平招投标秩序。1、规范市场运作,实行“阳光操作”。首先,推广市场准入的资格审查制度,把那些技术水平低、管理差、质量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施工企业淘汰出局,使工程建设企业真正成为不受权力干预的市场主体。其次,建立网上平台,通过建立水建工程政务公开网,实现网上信息发布、投标报名受理、专家抽取、评标和中标结果公示等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干扰,从而更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建立公平招投标秩序。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告示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凡列入水利基本建设计划或按基建程序管理的工程,都严格按公平、公开、平等的原则进行招标投标。其次,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水务部门要严格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察办法(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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