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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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全文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全文立法法修正案全文xxxx分享的立法法修正案全文。供大家参考立法法修正案全文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 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二将第六条修改为: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科学合 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做到法律规 范明确具体,具有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三将第八条第六项修改为:(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第八项修改为:(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

2、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增加一项,作为第九项:(九)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税收征收 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四将第十条改为两条,作为第十条第十二条,修改为:第十条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 定的方式和应当遵循的原则等。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 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 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第十二条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五增加

3、一条,作为第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 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在部分地方暂停适用法律的部 分规定。六将第十四条改为第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 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代表参加。七将第二十六条改为第二十八条,增加两款,作为第二款第三款:常务委员 会会议审议法律案,应当安排必要的时间,保证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 见。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 议。

4、八将第二十八条改为第三十条,修改为: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 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 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 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九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三条,修改为: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 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 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 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法律委员

5、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 表意见。十将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六条合并,作为第三十六条,修改为:列入常务委 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 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法律案有关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或者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可以召开论 证会,听取专家有关部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的,可以召开 听证会,听取基层和有关群体代表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有关专家等方面 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常务委员会工作

6、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有关机关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 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 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十一将第三十五条改为第三十七条,修改为: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 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有关起草修改的说明等通过网络等 媒介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予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 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二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八条: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 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

7、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 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一 步听取意见,组织开展评估工作。评估情况应当提交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 告中予以说明。十三将第四十条改为第四十二条,增加两款,作为第二款第三款:法律草案 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 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 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对法律草案表决稿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 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

8、条: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 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逐个表 决。十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 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十六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 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 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 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 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9、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 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 划的落实。十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 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涉及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事项的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 织起草。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起草工作,或者 委托有关专家学者教学科研单位和社会组织起草。十八将第四十八条改为第五十四条,修改为: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 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 后的

10、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 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要分歧意见的协调情况。十九将第五十三条改为第五十九条,第二款改为两款,作为第二款第三款, 修改为: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 令予以公布。二十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条: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 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 相关规定的议案。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 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二一将第五十四条改为第六一条,第

11、三款修改为: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 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二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二条:法律规定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 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规定。二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 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 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二十四将第五十七条改为第六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务院根据 国家总体工作部署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编制本年度的立 法工作计划,并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

12、 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工作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 调和督促指导。二十五将第五十八条改为第六十七条,修改为: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 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相关 领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关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机关组织和 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行政法规草案应当通过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 定不予公布的除外。二十六将第六十三条改为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 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和本省自治区的地

13、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 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法律对较大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 规定的除外。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 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 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 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第四款修改为: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 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和其他设区的市。增加三款,作为第五款第六款第七款:前款规定的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 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

14、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 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 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较大 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 照前款规定确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 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 效。二十七将第六十四条改为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二)统筹推进 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事务以及其他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

15、性法规的事项。增加两款,作为第三款第四款:较大的市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 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对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 定。二十八将第六十七条改为第七十六条,修改为: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或 者社会普遍关注的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二十九将第七十一条改为第八十条,第二款修改为: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 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 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 加本部门的权力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三十将第七十三条改为第八十二

16、条,第一款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 政府,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 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 规,制定规章。增加三款,作为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 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 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 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 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 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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