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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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 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52号)、省卫生计生委、 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人社保厅、省中医药局、省医改办关 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 知(粤卫201865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 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2017 25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全面深化县级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江府办函201616号) 的要求,为破除以药补医”、“以耗材养医的逐利机制,按 照一取消两同时的原则,在取消药品、医用耗材加成政策

2、的同时,实施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和医保支付、财政补偿政策 的调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将公 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落实政府办医责 任,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破除公立医疗机构逐利 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 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 格局。(二)基本原则1.总量控制原则。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 降,确保群众整体费用负担不增加,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 降低。2 .统筹兼顾原则。一是实行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 全市公立医院取消

3、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 疗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专项补偿10%,医院自我消化10%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全部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同时做好医保支付 制度的衔接工作。二是统一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三是平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补偿率。1是按医疗机构等级分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三、调整的基本内容(详见附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全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所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 ;全市公 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全部通过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具体调整内容如下:(一)落实取消公立医疗机

4、构药品、医用耗材加成政策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实施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医用耗材零 差率销售,以实际购进价作为销售价格。(二)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合理收入的调价补偿:1市区城市公立医院于2016年12月7日取消药品加成, 通过调价补偿已到位,本次暂不需调价补偿。2台山、开平、鹤山和恩平市县级公立医院先后于 2014-2016年取消药品加成,调价补偿不到位。上述4市县级 公立医院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 格调整方案(试行)的通知(江发改费管20160991号 文)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后,其中护理费、手术费、治疗费、 大型检查等项目医

5、疗服务价格下浮5%。1.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并按照市发展和改 革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 发江门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试行)的通 知(江发改费管20160991号文)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补偿 的基础上,取消医耗材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全部通过医疗 服务价格予以补偿:(1 )价格下调项目:图文记录附加收费项(编码 220800001 - 220800007 )共 7 项;(2)价格上调项目:综合医疗服务类:普通门诊诊查费(编码110200001 ). 专家门诊诊查费(编码 110200002 )、急诊诊查费(编码 110200003 X门急诊留观诊查

6、费(编码110200004 X住院 诊查费(编码110200005 X院前急救费(编码110400001 ). 院内会诊费编码111000002 X肌肉注射(编码120400001 )、 静脉注射(编码120400002 X家庭巡诊(编码130300001 ). 出诊费(编码130700001 )共11项;临床诊疗类:口腔颌面治疗项目(编码3105-),共204 项;口腔颌面一般手术(编码330604-),共43项;r 古-nz4-f7土 / B-Lrrr-non士:m+in f 匚匚220800001 - 220800007 )共 7 项;(2)价格上调项目:综合医疗服务类:住院诊查费(编码

7、110200005 ).院前 急救费(编码110400001 ).院内会诊费(编码111000002 X 家庭巡诊(编码130300001 ).出诊费(编码130700001 ) 共5项;临床诊疗类:口腔颌面治疗项目(编码3105-),共204 项;口腔颌面一般手术(编码330604-),共43项;(四)儿科、中医倾斜政策: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 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52号)和转发省发改 委关于六岁以下儿童临床诊疗项目加收范围问题的的复函的通 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4431号),为体现对儿科、中医 倾斜政策,六岁及以下儿童的住院诊查费均加收约10% ;乡

8、镇 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诊疗类项目(编码:41-48 类)按江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江价2008 246号)收费标准上调10%。四、配套措施本方案自2018年12月27日起实施。附表:江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项目原价调整后价格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 医院乡镇卫生 院、社区卫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 医院乡镇卫生 院、社区卫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生服务中 心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生服务中 心一、综合医疗服务类(一)一般医疗服务(编码:11-)1.诊查费(1102-)(1)普通门诊诊查费(编码:110200001)995121010(2)急诊诊查费(编码:110200003)13

9、139232020(3)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编码:110200002-3)13139201717(4)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编码:110200002-1)171712282323(5)门急诊留观诊查费(编码:110200004)222215282323(6)住院诊查费(编码:110200005)101051017101010其中:6岁及以下儿童的住院诊查费1010510181111112.院前急救费(编码:1104-)其中:院前急救费(编码:110400001-)40404040504343433.会诊费(编码:1110-)其中:院内会诊(编码:111000002)10101010151010

10、10(二)一般检查治疗(编码:12-)1.护理费(编码:1201-)江门市城市公立医 院医疗服务价格(江 发改费管20160991号)的收费标准台山、开 平、鹤山、 恩平原有 县级公立 医院医疗 服务价格 标准城市非 营利性医 疗机构医 疗服务价 格(江价 2008246 号)收费标 准不作调整不作调整按照江门 市城市公立 医院医疗服 务价格(江 发改费管 20160991 号)的收费 标准下调 5%不作调整2.注射(编码:1204-)(1)肌肉注射(编码:120400001)1.51.51.51.52.52.52.5不作调整(2)静脉注射(编码:120400002)2.52.52.52.54

11、.54.54.5不作调整(三)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项目(编码:13-)1.家庭病床(编码:1306-)其中:家庭病床巡诊费(编码:130600002)17171715.3272727272.出诊费(编码:1307-)其中:出诊(编码:130700001)1515151523202020二、医技诊疗类(一)磁共振扫描(MRI)(编码:2102-)江门市城市公立医 院医疗服务价格(江 发改费管20160991 号)的收费标准台山、开 平、鹤山、 恩平原有 县级公立 医院医疗城市非 营利性医 疗机构医 疗服务价 格(江价不作调整不作调整按照江门 市城市公立 医院医疗服 务价格(江 发改费管不作调整

12、(二)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编码:2103-)服务价格 标准2008246号)收费标 准20160991号)的收费标准下调5%(三)超声检查(编码:22-)其中:图像记录附加收费项目(编码:2208-)1.黑白热敏打印照片(编码:220800001)8887.266662.彩色打印照片(编码:220800002)1111119.988883.黑白一次成象(波拉)照片(编码:220800003)8887.266664.彩色一次成象(波拉)照片(编码:220800004)1111119.988885.超声多幅照相(编码:220800005)16161614.4121212126.超声胶片照相

13、(编码:220800006)1111119.988887.超声检查实时录像(编码:220800007)27272724.319191919三、临床诊疗类(一)临床诊疗各系统(编码:31-)不作调整1. 口腔颌面(编码:3105-)江门市城市公立医 院医疗服务价格(江 发改费管20160991号)的收费标准台山、开 平、鹤山、 恩平原有 县级公立 医院医疗 服务价格 标准城市非 营利性医 疗机构医 疗服务价 格(江价 2008246 号)收费标 准按照江门市城市公立 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江发改费管 20160991 号)的收 费标准提高10%按照本方案 调整后城市 公立医院收 费标准下调 5%2.除口腔颌面(编码:3105-)外的其他临床诊疗各系统 项目江门市城市公立医 院医疗服务价格(江 发改费管20160991号)的收费标准台山、开 平、鹤山、 恩平原有 县级公立 医院医疗 服务价格 标准城市非 营利性医 疗机构医 疗服务价 格(江价 2008246 号)收费标 准不作调整不作调整按照江门 市城市公立 医院医疗服 务价格(江 发改费管 20160991 号)的收费 标准下调 5%(二)经血管介入诊疗(编码:32-)不作调整不作调整(三)手术治疗(编码: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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