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院管理制度(DOC 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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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勘察设计院管理制度55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序制定员工手册是本院实施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它对员工守则、劳动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工资分配、员工福利、奖惩办法、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以及院内上级与下级、一线与后勤、部室与部室之间的关系都作了明文规定,它是本院集多年照章办事、依据规章制度实施经营管理的经验结晶,每个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孟子离娄上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画圆少不了规,画方少不了矩,规和矩好象是对画方画圆行动的约束,但实际上,有了规和矩才能画圆就圆,画方就方,企业规章制度和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行为自由的关系也是如此,有了好的规章制度才能使员工获得工作上真正的

2、自由和快乐。 规章制度要靠大家来共同遵守,养成良好的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使遵守规章制度成为我们的自觉行为,才能使规章制度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本院党员干部不但自已事事处处要身体力行、以身示范,模范的遵守规章制度,而且有义务向周围的员工宣传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争取大家一起来遵守规章制度,当遇到违反和破坏规章制度的行为时,还应该挺身而出,进行劝阻、批评以至斗争,带头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诚然,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完善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和工作性质的不断改变,将会有更多更切实际的规章制度需要增补。这次汇编,虽然我们多次在干部职工中征求意见,但巨细难理,依然避免

3、不了遗漏和不足。希望大家在执行的过程中,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为我院的各项工作不断迈向制度化、规范化作出更多有益的探索。 局勘测设计院管理制度目 录 一、员工守则 二、规章制度 1、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2、机关管理制度 3、财务管理规定 4、工资分配办法 5、常设会议及议事制度 6、自学制度 7、安全文明生产准则 8、安全生产制度 9、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10、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三、岗位职责 1、院长岗位职责 2、书记岗位职责 3、副院长岗位职责 4、副院长岗位职责 5、办公室工作职责 6、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7、档案员岗位职责 8、小车司机岗位职责 9、财务室工作职责 10、财务主任岗位职责 12

4、、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13、出纳员岗位职责 14、综合业务室工作职责 15、业务主任岗位职责 16、勘测设计员岗位职责 四、常设领导小组员 工 守 则一、 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知识文化水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勇攀高新科技领域,更好地为祖国服务,为汉江服务。努力把自已培养成为有道德、有理想、有文化、有知识、守纪律、爱劳动的社会主义新型科技人才。 二、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尊重领导,服从管理,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树立高度责任感,精心勘测、精心设计、精心管理,保证质量,做到万无一失。 四、遵纪守法,遵守社会

5、公德,恪守市场规则,抵制不正之风,不剿窃、抄袭和侵犯她人知识产权;不参与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 五、加强执业行为自律,洁身做人,自觉维护单位和个人声誉。 六、 弘扬抗洪精神,艰苦奋斗,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勇创新业。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本院劳动人事管理工作,以达高度运用人才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经营业绩之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厅、局劳动人事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院干部任免、员工聘用、奖惩、培训,员工的福利保险、退职退休、停薪留职、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三条 干部任免、员工聘用 本院副科级以上干部由局党委任免。部室正职干部的任免

6、由院长提名,经院人事部门考核,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任免。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由院长聘任。其它人员的聘用由分管院领导提名,人事部门考核后报院长批准后聘任。干部任免、员工聘用工作,本院将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公平、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参照局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择优录用。 第四条 试用规定 对新聘用的干部和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聘用干部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差,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待岗;录用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不好,考核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时间,最多不超过半年。延长试用期满,经考核仍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 临时工管理 1、如需要雇请临时工

7、时,由院部室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报告中须写明雇请原因、工种和名单,经书记审核后报院长批准并下发“雇用临时工通知”后方可使用。 2、经批准雇请的临时工,在使用前应与用人部室签订雇用合同。合同需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明确雇用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纪律,以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临时工合同期满,所在部室负责人应及时清退。逾期不清退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所在部室负责人承担。 第六条 员工培训 1、本院培训员工的原则是“学习与工作结合,自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学历教育与素质提高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相结合”。根据本院经营状况及业务需求,有计划、有选择地对员工进行培训。 2、根据工作需要

8、,经院长办公会决定,有计划地选送高、中层管理人员和其它技术人员到有关大专院校进行学习培训,有关学费在取得正式的毕业(结业)证书(不含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者)后,按本院财务管理规定予以报销。学习培训后的员工,应在本院服务3年后方可申请调出,否则退出所报学费、补助和学习期间的工资。 3、根据本院年审、资质升级的需要,所进行的各项岗位培训,资质培训及继续教育等,由院办公室按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并做好相应培训记录,将培训情况归档备案。 第七条 奖惩办法 1、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部室和员工,应由院分管导酌情提名,报院长批准,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一

9、次性给予200 元奖励及物资奖励。 (1) 领导有方,对改进本院经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有突出贡献者; (2) 对本院拓展业务有特殊功绩或重大贡献者; (3) 严格开支、节约费用、降低成本有显著成绩者; (4)发表论著得奖, 参加文体竞赛得奖,为本院获得荣誉者; (5)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直接使本院减免损失者; (6) 技术革新、改革设备有重大突破并取得显著成效者; (7) 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 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 拾金(物)不昧者; 2、惩罚 触犯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员工

10、,视其错误性质和认错态度,分别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工资(含活工资)、效益薪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停工停薪、留用察看、除名等)处理。 (1)旷工1天扣2天工资,一月内累计旷工2天取消当月活工资;一月内累计旷工5天取消季度效益薪金;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取消年度效益工资,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按国家人事部有关文件规定予以解聘。 (2)驾驶员因违章行车的罚款费用,单位一律不予报销。因驾驶者自身原因,造成机械损坏的,根据直接经济损失按累进法予以赔偿。即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按12%赔偿,10011500部分按10%赔偿,500110000元部分

11、按8%赔偿;10000元以上部分按5%赔偿。 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私自将车给她人开,发现一次按行驶公里耗油量扣发工资并罚款100元,发现两次扣发当月岗位工资,累计发现三次作待岗处理。私自出车或私自将车给她人开时发生的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等一切责任和损失由驾驶员自负。 (3)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如影响汉江局的各类检查、考核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扣减年效益工资510%;因玩忽职守给本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惩罚第(2)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4)在职期间,利用职权之便或个人资质,与经营同性质行业的单位或个人勾结谋取私利的,扣发活工资和年效益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工资。 (5)在职期间未经本院批准擅

12、自在外兼职谋取私利的,扣发活工资和年效益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工资。 (6)不服从院领导正常工作调度的员工,视作自动弃岗,作待岗处理。 (7)在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按有关处罚条款处理。受到刑事处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员工保险 1、本院负责按国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对本院在岗员工进行投保。 2、新调入公司的员工,其各种保险从调入之月起负责缴纳,调入之前的各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本院概不负责,由调入员工的原工作单位负责解决。 3、根据工作需要,经院长办公会同意,可对在岗员工和特种作业临时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九条 退休退职 1、凡达到国

13、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干部、职工,由本院劳动人事管理部门在一个月内按规定办完有关手续,并及时通知到人。 2、或因公致残,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由本人书面申请,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可提前离岗退养, 提前退养期间按本人原等级工资发给基本工资,照发原有活工资,停发效益工资。 第十条 停薪留职 1、员工根据本人自愿,可书面申请停薪留职。 2、被批准停薪留职的员工,须与本院签定停薪留职合同,并按月向单位缴纳个人养老保险金,不缴费者按自动离职处理。本院为停薪留职人员提供5000元铺底金,合同到期后,先还清铺底金,再办理返岗手续。 3、停薪留职期间,调资升级、职称晋升均与在职员工同等待遇。但不享受在岗

14、员工的劳保、福利待遇。 4、停薪留职期间如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处分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5、 停薪留职合同期未满,非本院工作需要,一律不得提前返岗。 6、停薪留职期满,由本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因病、伤、残或身体其它原因不适合返岗的,自动延长停薪留职时间,直到完全符合返岗条件为止。体检合格的,由本院根据需要重新安排工作。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院长办公会负责解释,从 1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勘测设计院机关管理制度一、 考勤管理 1.1 考勤管理是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本院要求各部室负责人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1.2

15、 本院实行考勤签到制。办公室主任负责员工考勤表的发放、收集和汇总;各部室负责人对所属员工的早退、擅离职守进行考勤管理(院领导和副总工归口办公室管理),院分管领导负责对所属部室负责人的早退、擅离职守进行考勤管理。各部室负责人对考勤工作要认真负责,月底汇总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 1.3 本院作息时间与局机关作息时间同步,本院工作人员必须按时签到。 1.4 上班时间内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对承办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上班时间禁止大声喧哗或在电脑上打游戏。 1.5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论处;一小时以上半天以内按旷工一天论处;一天不到按旷工两天论处。经常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者,但每次时间不足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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