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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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那么1.1依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1.2在人事制度上坚持合法、公开、公正、双向择优录用的原那么。1.3本公司劳动人事在上级集团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组织实施。1.4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执行,并由厂长授权办公室组织实施。第二章:员工的招聘录用2.1各岗位如缺员需要招工,优先考虑从专业对口的和具有一定专业工作人员中筛选录用。2.2本公司原那么上不鼓励招聘已录用员工的直系亲属。2.3应聘人员应聘时须递交(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劳动手册、个人履历、近照等相关资料),经本公司有关人员初审通过,并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报请厂长室批准,由办公

2、室办理录用通知。2.4本公司有关人员在对应聘者面试时,应如实告诉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平安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2.5被录用人员应向本公司提交一寸近照2张,双向、推荐书等,或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手册等资料,原那么上个人转入本公司指定地点。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争议*劳动合同的订立;3.1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老实信用的原那么。3.2本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种。3.3本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同时为员工

3、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3.4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3.5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如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3.6本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展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效劳期。员工如违反效劳期约定的应按约定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3.7本公司与等岗位,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3.8本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

4、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3.9本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由本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3.10本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1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12本公司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六)本公司以暴力、威

5、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平安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之本公司。3.13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本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的;(四)员工同时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1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

6、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本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15员工有以下情况的,本公司不得依照本制度第3.14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展离岗前职业安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疗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公司患职业病的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公司连续

7、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1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员工开始依法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四)本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本公司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本公司决定提前解散关闭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17劳动合同期满的员工,本公司在该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进展考核评估,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告之员工。同时合同期满的员工如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期满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之本公司。3.18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应将其使用的房屋、欠款、办公用品、技术资料等归还本公司,本公司将在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时,支付有关经济补偿。不能履行以上规定者本公司有权运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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