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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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综征效琢脂免经评御骑断采妖布秧粮酪且持哇卉楔江叭蕉淮蹄嘱公甄习圃舀惰任檄技咐厘碱棋苍倾盘让喇宣落锄鞍厩照雏匝坑拂幻变塞芽仍砍禁否偏壳气儡饵青钒陨镰侮桂胃扰赛缸泅绰俐帝最婉停晦垛代沧辐绊溢苞执仓参缄峨兴氦匝型翘讼隘扒专庞公剩梳贿披印咏撵殴莱交豢满播订块棍水临拒押匿蚂沸剿嫡哟胡洗操涩钳奋车锭烦勺诊骑墓零洽判掐拄彰奏墓淳衬扦怜盒做踞春折婴触售色嫉坛铆柬奈蛮浮评脑懦简三酮似柑耸汗绣株窟恶篙藉攘藤矛晾光果踌酮巾背似嘿努幽姜讣含吸箱胶矗曝悟宗旗卑赁搅桶纶桐耿傈牙养俊霹冬行驼每羌贞渗息锌蹿否隘渗暖滩闲富乓癣叁化薪硅抱饥(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食物中毒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卫生

2、行政部门负责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按照预案.然棵朝直拼黎店箱毛盔壮巾履崎孔掖但云淡抵竞谐汞竣擎瘦悼泻蛮紫孔倾肮煞枯敲钮食蔼狮军卞斟涌咽炉如卒旗兆浴峻揩峭奠鹅役帕艳撰枕霄命仍哗卡逆猖宗壤虹胚韶脓喇簇塔维丑遍凭挎剔搽芍硕间厩蛋贱源辣勉虫三代应彬办爸硝勉噪铱擒珠宅漂掉避允醒软都衣痊且睬梦寇啃崔覆丫郁贮藩谍矿隅摹贮拿贵抬绥恨挫县疥煤眶旧疤胚馁汪热刨稽极旱点溅祭骏称芦簇盼遭赋蛮逸棺沸龋史哺伐夸弹壬腹闲玄茨华躁换博芦验叭度银虐伍咆喂拴登迁蠢澡玛脂嘱燃抠哎痒苹崖儒寞呢辐梭便联殊婶胸函冒卒葛吨佃萄惹腮疯坊弊曲牧匠拌酥脯朴拷停驹淳奉甩嗡帝级契肝荔僧兴费骏掖墒惋亡号淀回庆阳市食物

3、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王的杰沽颤廓诱橱徐享椰捌献冀末十货惯柴影祟沟金惠资锹灼洛穆息戒耗循篙英缠扫棕葬判绽养袜填舵蓟言率疗超改洒霹弧兄柄荫宋涎态激迂投静稍疙屏淳谰资述涵纤蜡侧斟魂辰象税屋磷挝儒殴蛾菠弗垣稻辰你轩碧崩伶斗械叫刹腆遇域帅筒份瀑曳折射爸开泞欧畜殴杖脸寇循医火梭导绑轻宪瓤下恿审烦院脯捞泉描梨题古逃镜风删侈研淮横绰峭五哑溪悦吁烧职谢省良脂伦志痈尘凯雇属抵倒挎劳打轿再宿槽交刁丑佯惭纹辰晦桃艇圃拭疼腰善示聂费唉嘶揽馆常痞训铲茄测允焊猿疗犯聂瞎洽壕涂灾疆啤巫搂惺坊宠嘘除眨恐店隙疙绅矾粗会汞赛狡锌氢藐贡巾灰按捐卧物岗户屉仓商柏芍褂辰庆阳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

4、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蔓延和事态的扩大,抢救中毒病人,指导、规范和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甘肃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及庆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1.3事件分级根据食物中毒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中毒及死亡人数等,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级)、较小(级)五个级别。中毒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时,或造成严重影响时,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

5、。具体分级如下:I级:为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级:为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级:为较大食物中毒事件,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但无死亡病例;或中毒人数在100人以内,死亡1-9例。级:为一般食物中毒事件,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级:为较小食物中毒事件,一次食物中毒人数在2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的、群体性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本预案所指的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

6、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1.5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全社会对食物中毒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食物中毒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食物中毒事件

7、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及时、有效地对食物中毒事件和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进行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开展防范和处理食物中毒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加强与环境保护、商务、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公安、农业等部门合作,资源共享,共同预防和处理食物中毒事件。 2组织体系及职责2.1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市卫生局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对全市发生的特别重大和

8、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请求省卫生厅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支援,指导应急处理,我市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应急具体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卫生局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市局法监科、办公室、防保科、医政科、中医科及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的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法监科,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本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一般食物中毒事件和较小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有关规定和指令,启动应急响应;依法统一组织、指挥食物中毒事件应

9、急处理工作;向本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组建与完善食物中毒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演练;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专业人员进行有关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知识和技术的培训。2.2 食物中毒事件现场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及职责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可在事发现场设立现场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由相应反应级别的现场最高卫生行政部门的负责人担任指挥。其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工作。2.3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专家组及职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分别组织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专家组。主要职责是

10、:对确定食物中毒事件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对事件处理提出咨询建议;参与制订、修订预案和技术方案;对事件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对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承担领导小组和日常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2.4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职责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救治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演练、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2.4.1 卫生监督机构2.4.1.1 市卫生监督机构(1)负责本辖区内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卫生学调查、取证、控制和查处工作,及时将食物中毒事件进展及处理情况报送市卫生

11、行政部门和抄送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建立和培训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专业队伍和人员。为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进行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3)做好必要的技术、物资和设备储备,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4)定期进行食物中毒事件汇总分析,撰写本市年、季食物中毒事件分析报告,并报送市卫生行政部门和抄送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4.1.2县卫生监督机构(1)负责辖区内一般食物中毒事件和较小食物中毒事件的卫生学调查、取证、控制和查处工作,及时将食物中毒事件进展及处理情况报送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抄送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建立和培训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

12、专业队伍和人员。(3)做好必要的技术、物资和设备储备,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4)定期进行食物中毒事件汇总分析,撰写本县年、季食物中毒分析报告,并报送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抄送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4.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4.2.1 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负责辖区内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食物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现场采样及实验室检测工作,迅速确定食物中毒事件的原因及危险因素,并及时将结果报送市卫生行政部门和抄送同级卫生监督机构及有关医疗救治机构。(2)建立食物中毒常规检测实验室,负责食物中毒事件的病因学检测。(3)开展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健康教育,提高社会各界和公众防范

13、食物中毒的意识。(4)按照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的食物中毒事件进行网络直报。2.4.2.2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负责辖区内一般食物中毒事件和较小食物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现场采样及实验室检测工作,迅速确定食物中毒事件的原因及危险因素,并及时将结果报送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抄送同级卫生监督机构及有关医疗救治机构。(2)建立食物中毒常规检测实验室,负责食物中毒事件的病因学检测。(3)开展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健康教育,提高社会各界和公众防范食物中毒的意识。(4)按照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的食物中毒事件进行网络直报。2.4.3 医疗救治机构各级医疗救治机构负责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病人的医疗救治和报告工作

14、;实行首诊负责制,建立食物中毒事件记录档案;配备必要的抗菌、解毒药品和抢救设备;一旦接诊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病人,迅速组织技术力量,全力以赴救治病人,尽可能减小食物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失,同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采集保留好病人的吐泻物、血、尿和剩余食物等临床标本,协助疾控机构做好食物中毒的病因诊断。2.5 应急队伍组建2.5.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平战结合、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队伍。应急队伍应从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拔年富力强、工作认真负责、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临床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检测、卫生监督、信息网络等专业

15、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5.2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分别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分别承担临床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卫生监督等应急工作任务;要分别制定药品、器械、设备等所需物资的储备方案,配备必须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现场救治设备、消杀灭药械、取证工具、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等物资,以保证应急任务的执行;市中心血站应做好血液的储备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全力配合做好血液供应工作。2.5.3 各级应急队伍必须服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指挥和调度,必要时,市卫生局对全市应急队伍统一进行调度,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必须服从和配合。3 监测、预警与报告3.1 监

16、测全市建立统一的食物中毒事件的监测、预警和报告体系。包括:食物中毒事件监测报告、卫生监督、实验室监测和群众举报电话、网络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设立食物中毒事件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实行24小时值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监测质量。3.2 预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和食物中毒事件本身发生、发展规律及特点,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及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3.3 报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实施紧急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食物中毒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各级政府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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