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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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渡经信发201928号关于做好2019年第一批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申报工作的通知区内各相关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第一批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发201933号)文件要求,为了加强组织申报工作针对性,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软件产业和物联网”、“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等三个方向的申报组织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详见附件12019年第一批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节选)二、资金安排方式和金额根据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财规2

2、0182号)精神,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般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补助资金10万元以下不纳入支持范围),列入2019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重大项目重点名录清单的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市委、市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补助比例和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申报项目等因素确定,资金安排拨付根据年度预算总额可分批次跨年度安排拨付。三、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 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3. 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4. 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二)分类申报条件。

3、各项目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节选)。四、工作要求和组织(一)申报项目为2017年1月1日后的项目,建设工期一般不超过30个月。(二)同一法人企业原则上申请不超过三个项目,企业技术创新、双百企业流动资金融资贴息、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龙头企业配套产业链培育提升、手机整机企业物流补助等项目除外。(三)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个支持领域和方向的资金,避免多头申报。近三年纳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以及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的企业和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对于弄虚作假等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四)建立高效组织机构。1. 明确主体责任。项目

4、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应进行严格审查,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内部跟踪检查。2. 强化监督检查。区经济信息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实地检查、进行全面评估等方式,定期对获得市经济信息委支持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存在监督检查不合格、申报材料有重大虚假信息、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其他违法失信等行为的获得支持项目,取消其已获得财政资金,并按规定进行相关处理。(五)申报单位准备纸质资料(见附件2)一式五份,在4月23日前将项目申报电子档资料和纸质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到区经济信息委信息科,由区经济信息委报送市经济信息委行政服务大厅(一式两份)。附件:1.2019年第一批重

5、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节选)2.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019年)3. 项目申报书模板大渡口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4月8日感谢您的观看附件12019年第一批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节选)目录、智能产业发展(四)软件产业和物联网二、智能化改造提升()智能制造(二)工业互联网、智能产业发展(四)软件产业和物联网1.软件产业发展项目补助。支持方向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支持条件:(1)申报项目主要开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在岗能力提升和培养;(2)项目申报主体为在重庆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不包括开展学历教育的学

6、校);(3)申报项目服务于重庆市相关园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需取得园区的认可推荐;(4)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力成本)不低于300万元;(5)项目建设已完成,并提供具备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支持方向二: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支持条件:(1)集聚区内集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相关企业应达到100家以上;(2)项目投资(包括软硬件、网络、系统集成、基础设施建设及装修等方面的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3)项目建设已完成,并提供具备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支持方向三: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企业绩效奖励。申报条件:(1)项

7、目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2)项目申报主体2018年软件业务收入超过10000万元;(3)项目申报主体2018年研发费用超过1000万元;(4)提供具备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专项审计报告。支持方向四:开展工业技术软件化应用示范。鼓励市内软件服务企业联合重点工业企业,面向汽车、电子等重点行业建设基础共性软件平台和开发新型工业APP软件。支持条件:(1)申报项目是工业基础共性软件平台、新型工业APP库软件类项目;(2)项目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3)项目申报主体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万元;(4)项目投资(包括软件、

8、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力成本)不低于300万元;(5)项目建设已完成,并提供具备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补助标准:方向一按不超过项目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方向二按不超过项目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方向三按不超过研发费用的5%给予资金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方向四按不超过项目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蓓,63896420。2.物联网项目。支持方向:(1)支持物联网芯片、传感器、无线通讯设备、射频识别、北斗、存储系统、高端服务器、关键网络设备等

9、产品研发及产业化。(2)支持虚拟现实3D快速建模、全数值仿真、全息影像等软硬件研发制造及产业化,模型资源库建设等。(3)支持服务机器人、养老机器人、家政机器人、教育机器人、医疗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等产品研发及产业化。(4)支持物联网技术和产品的展示体验、测试验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条件:(1)项目投资(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研发投入等)300万元以上。(2)项目投资已完成50%以上。(3)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优先支持。补助标准:按项目投资不超过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高于200万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耿雯俊,63895375。二、智能化改造提

10、升(一)智能制造。1数字化装备普及。支持方向:制造业企业使用机器人、数控机床、增材制造、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仓储与物流装备等更新数字化装备或利用智能化技术改造非数字化装备,部署在线监控(检测)和连线控制系统,推进生产设备、制造单元的系统集成和互联互通,加快装备、生产线、车间和工厂向自动化数字化迈进。申报条件:(1)企业的设备和软件投资不低于300万元;(2)项目减少人工数不低于20人;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提高;装备数控化率得到有效提高。(3)项目投资已完成50%以上(含融资租赁贴息项目)。补助标准。按不超过设备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的10%给予补助

11、,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鹏飞,63895239。2. 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支持方向: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示范认定奖励;围绕汽车、电子(计通)、装备、材料、化工、医药、消费品(食品)等重点行业的转型升级需求,重点在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五个方面开展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补助。申报条件:(1)申报项目已通过2019年第一批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且排名在前五十名;(2)申报项目未获得国家智能制造专项和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支持;(3)汽车、电子(计通)、装备、化工等行业设备和软件投资(含信息技术服务)不低于

12、500万元,材料、医药、消费品(食品)行业设备及软件投资不低于300万元,项目投资已完成50%以上(含融资租赁贴息项目)。(4)项目建设绩效指标(至少满足3项):生产效率提高10%、运营成本降低10%、产品研制周期缩短15%、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能源利用率提高5%以上;(5)企业同一工厂只能申报一个方向;(6)已通过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的项目(含组成智能工厂的数字化车间)不得重复申报;(7)项目申报材料和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认定材料保持一致。补助标准:对认定为数字化车间奖励50万元,智能工厂奖励100万元;对开展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按不超过设备和软件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

13、、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的10%给予补助,数字化车间最高不超过400万元,智能工厂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认定奖励和建设投资补助不能同时享受,企业自行选择其中之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鹏飞,63895239。3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培育。支持方向:支持本地系统集成商与装备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工业软件企业以及制造业企业深化合作,发展成为具备系统总包、方案设计、信息集成能力,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专业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为在重庆市注册的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2)2018年签合同5个以上,至少有一个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并执行到50%,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14、;(3)优先支持进入智能制造服务商资源池的供应商。补助标准。按不超过2018年签订合同结算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鹏飞,63895239。(二)工业互联网。1.企业“上云上平台”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支持方向:(1)支持建设应用企业级、行业或产业链、跨行业跨领域等自有云平台,实现数字化精益生产、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经营、个性化柔性制造、服务化运维等。(2)支持建设综合性或专业性的公共服务云平台,面向企业智能化升级提供云资源、云软件、云应用和云服务等。(3)支持企业应用第三方云平台,实现工业软件云端运用、信息系统云平台化部署、设备和产线云平台化管理

15、运维、企业业务云平台化经营发展等。支持条件:(1)申报项目为重庆市2018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项目库、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和国家工信部2018年相关试点示范项目(以文件为准)。(2)项目投资(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云平台服务、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研发投入等)300万元以上。(3)项目投资已完成50%以上。(4)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优先支持。补助标准:2017年1月至2018年8月的项目投资按不超过10%给予补助,2018年9月以来项目投资按不超过20%给予补助,国家级项目不高于500万元、市级项目不高于300万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耿雯俊,6389537

16、5。2.工业互联网节点建设应用。支持方向: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和二级行业节点,建设和应用标识注册备案、分配解析、授权认证、数据备份、统计分析、安全监测、展示体验等平台及配套设施。支持条件:(1)项目投资(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云平台服务、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研发投入等)500万元以上。(2)项目投资已完成50%以上。补助标准:2018年9月以来项目投资按不超过20%给予补助,国家级项目不高于1000万元、市级项目不高于500万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耿雯俊,63895375。3. 工业互联网。支持方向:(1)支持应用新型网络技术和智能网关、边缘计算设备改造升级企业内网。(2)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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