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至连徐高铁连云港站综合客运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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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榆区至连徐高铁连云港站综合客运枢纽连接线(深圳路-S402段)工程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比选人: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 10月 31日第一章比选申请人须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黄海东路1比选人联系人:万鹤绪联系电话:2项目名称3建设地点4 项目概况及代理范围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范5围和内容赣榆区至连徐高铁连云港站综合客运枢纽连接线(深圳路 -S402段)工程赣榆区宋庄镇1、项目概况:北起怀仁路与深圳路交叉口,南接规划S402省道,长约 2.1 公里,红线宽 60 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雨污水,以及绿化

2、、照明等配套设施。项目概算投资约 1.768 亿元。2、代理范围:工程施工、监理。1、拟定发包招标工作方案2、发布招标公告3、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4、审查潜在投标人的资质,确定潜在投标人5、编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6、编制工程量清单7、编制招标控制价8、组织现场踏勘9、组织开标、评标、定标10、草拟合同文本11、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12、整理招投标档案资料并装订成册13、负责向监管部门备案14、与招标代理有关的其他工作6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工程招标代理 甲级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 甲级资质7比选申请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贰 份副本。递交地点 : 赣榆区公共服务中心四楼 425室(黄海东路比选申请

3、文件递交地297号,区政府西南侧)8截止时间 : 2018年1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点、截止时间及要求要求:比选申请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否则视为放弃参选。时间 : 2018年 11月 13日 09时 00分9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 赣榆区公共服务中心四楼 425室(黄海东路 297号,区政府西南侧)10比选办法及标准采用符合性评审通过后以综合评分方式确定11比选文件中的“注”比选文件中的“注”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比选文件内容冲突的比选文件中比选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12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没有时间先解

4、决及优先适用次序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招标代理机构或个人以其他招标代理机构名义参与比13比选人权利选活动或挂靠资质、弄虚作假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并上报各行业行政监管部门,三年内禁止当事双方企业从事赣榆区政府投资项目的服务工作。其他企业或个人以中选招标代理机构名义参与业务的;业务经办人员与比选申请时备案组成人员不一致的;存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五条禁止行为之一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或终止服务合同,并上报各行业行政监管部门,三年内禁止其从事赣榆区政府投资项目的服务工作。本次比选活动有效申请人少于3家的,比选人可结合工作需求经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

5、在2017年以来通过公开比选方式产生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中抽签选取确定。1. 比选文件本比选文件由第一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第二章比选申请书、 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及附件一、 附件二组成。 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按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2. 比选报价2.1 最高限价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 2014】383 号文)计费标准下浮 40%。2.2 本次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下浮 40-55 %报价,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控

6、制价编制费按照省物价局、 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价服【 2014】383 号文)下浮40-55 %报价。计算方式按相关文件规定,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认定。2.3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比选人和中选人在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按照中选人报价据实支付。3. 申请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3.2 未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资产被接管、冻结等对正常营业产生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举);3.3 纳入江苏省招投标综合监管5.0 系统 - 代理管理系统,并经有效认证可以正常进行管理;3.4 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 级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甲 级资质

7、,并在有效期内;3.5 本市内 有固定的办公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详见比选申请文件5.1 );3.6 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专职人员要求(详见比选申请书);3.7 业绩要求(详见比选申请书);3.8 之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咨询等业务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3.9 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3.10 近 3 年内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未出现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的(以实时查询江苏省招投标综合监管 5.0 系统 - 代理管理系统信息记录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比选;3.12 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活动中不得有的

8、其他要求。4. 比选申请书4.1 比选申请书的编制比选申请书的内容及格式比选申请书应按第二章 “比选申请书编制说明及内容” 进行编写。本比选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 本比选文件没有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也可以提供。比选申请书应全部打印、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比选申请书一式三份(包括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2. 比选申请书的签署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书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加盖印鉴,否则申请书无效。5. 比选申请文件5.1 比选申请文

9、件应包括:比选申请书、经审计的比选申请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比选申请人为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专职人员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保险证明指: 社保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手册及对账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含有个人社会保障代码、 缴费基数、缴费额度、缴费期限等信息的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名单和缴费凭证,现场提供原件供比选评审核对)、办公场所证明文件(产权证或房产部门的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供比选评审核对)及门头照片(照片为打印的彩色图片)、主要办公设备清单(格式自拟)、无市场不良行为的自行承诺(格式要求见附件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 (格式要求见附件二) 以及比选申请人编制的本项目的招标

10、代理方案等。5.2 参加比选申请人应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及页码,作为参加选取提交的申请文件。 材料的打印形式为单面纵向打印,不应出现正反及上下倒装页, 封面、封底、正文采用 A4纸、白色,封面上应注明比选项目名称和比选申请人的名称、 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装订后的尺寸为 210*297(允许误差为 2mm)。5.3 制作内容及排版格式相同的三份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封面右上角注明正、副本标记。正本与副本一起包装密封在封袋内,密封骑缝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封袋上注明比选项目名称和比选申请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4 比选申请文件应该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规

11、定的地点、时间及要求提交。6. 比选申请文件的开选程序6.1 比选人组织比选申请人及有关单位人员签到,同时确认比选申请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合法有效。6.2 比选人宣布比选活动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及人员。6.3 比选人宣布比选活动纪律。6.4 比选人公布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情况,点名确认比选申请人是否到场。6.5 密封情况检查:现场推荐比选申请人代表检查比选申请文件是否按比选要求密封,如发现比选申请文件没有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则当众退还,不予接收。6.6 开启比选申请文件顺序:比选人在行业监管部门和比选人所属部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 按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当场开封符合要求的

12、比选申请文件。6.7 比选人宣布结果。(有抽取 K值需要的同时推选比选申请人代表抽取 K值)6.8 比选申请人在开标区等候评审结果,保持会场良好的秩序,不得随意走动、喧哗等。第二章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编制说明1、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书时必须使用本申请书所附格式并符合有关要求; 本申请书未规定格式的, 由比选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编制。2、比选申请人应按本章所附格式的先后顺序编制比选申请书。3、比选申请书应在“比选申请书封面”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比选申请人” 一栏填上比选申请人的全称并在名称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4、比选申请书中的表格或空格如填写不下,可编辑扩充或另附页。除形式外,比选申请人不得改变其内容要求,所附格式,比选申请人为编制比选申请书可以进行复印或编辑。5、比选申请人须按本章要求填写内容,所填信息及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后将取消其参加该项目比选资格,如中选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上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6、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书正文须采用“宋体、四号”字体,标题须采用“宋体、小二号”字体,表格内文字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备注内容一律采用“宋体、五号”字体。7、比选申请书内容应全部采用打印,不得手工填写(需要签字、盖章的除外)。正本(或副本)封面(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人:(全称并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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