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处理制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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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源矿业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作风建设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实施细则第一条考核目的:为贯彻落实兴源矿业公司加强和改进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使公司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执行到位,刹歪风、树正气,确保各项工作廉洁、高效、务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考核对象:本实施细则考核对象为机关部室负责人及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第三条考核责任:(一)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风建设实行联责;机关部室各部长对本部门作风建设实行联责。作风建设实行“一岗双责”考核,即:既考核本人作风建设情况,又考核联责单位和部门作风建设情况。(二)两办负责对机关部室负责人和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的作风

2、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公司纪委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四条考核方式:(一)作风建设实行每月一考核,并与月绩效考核挂钩。(二)所属各单位每月终了 5 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本单位作风建设基本情况利用办公自动化报公司党委工作部。公司办公室依据每周五调度例会领导安排的工作考核完成情况,负责提供各部室和所属各单位 的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情况。机关各部室、所属各单位提供或监督反映其他单位和部门的相关作风建设问题。两办要对每月检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对每次处罚及时通报。(三)公司纪委负责对考核办法的执行监督,人力资源部负责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对机关部室负责人考核结果的处理兑现。对所属各单位 领导班子成员和机

3、关部室负责人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处罚每季度兑现一次。(四)对所反映的机关部室负责人、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问题和投诉举报的违纪违规问题,采取不同方式予以考核处理,对举报的违纪违规问题先进行初查核实,经请示有关领导后,由纪委专案调查处理。第五条考核办法:(一)思想作风考核:1 、机关部室负责人和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 价值观, 没有坚持 “一切为了效益、一切为了员工、一切为了发展”的企业宗旨,没有把个人的追求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作风飘浮,工作不尽力,没有履行好岗位职责,领导安排的工作讨价还价的,每发现一次并经核实,处罚当事人100 元。2 、不讲政治、不讲大局

4、、不讲责任,在思想上、行动上与集团及公司不能保持高度一致,贯彻公司的重大决策不力的,每发现一次并经核实,处罚当事人100 元。3、不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思想境界,不提高职业素养,没有做到不利于发展的事不做、不利于企业的话不说,影响团结、影响稳定、影响企业形象的,每发现一次并经核实,处罚当事人100 元。4、在为人处事上与“谦卑、礼让、宽厚、合作、道义、感恩”背道而驰,损人利己,每发现一次并经核实,处罚当事人 100 元。(二)工作作风考核:1 、机关部室负责人、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服务质量不高,服务基层意识不强,不及时为生产排忧解难,没有急生产所急,想生产所想,因工作不力等主观原因

5、对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每发现一次并经核实,处罚当事人200 元。机关各部室为下属单位或外来办事人员办事不及时,相互不沟通交流,工作不配合、不支持,拖延办事时间,每发生一次, 分别处罚所涉部室主要负责人100 元,处罚行为当事人 50 元。2、对公司规章制度贯彻不力,没有做到有令必行,有禁不止,在有关制度执行上本位主义严重,私字当头,造成公司的制度和措施无法贯彻落实的,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 200 元。3、违反劳动纪律,无故迟到、早退,每次处罚当事人50 元,旷工,上班时间上网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以及从事业务无关的活动, 每次处罚当事人 100 元。离开矿区外出的,未执行公司有

6、关规定没有报告或请假的,每发生一次处罚当事人200 元。4、对公司部室员工每月绩效考核工作不认真,不按时,不严格,讲情面,马虎应付的,每发生一次处罚当事人100元。5、定位不准,擅自表态,未按程序办事的,且造成一定严重的负面影响的,每发生一次处罚当事人100 元。6、未按照公司“深化制度建设,推进管理创新”总体要求,积极推进管理创新活动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经检查核实,处罚所涉机关部室和所属单位联责人200 元 / 人,处罚行为当事人50 元。7 、班子成员之间、 部门与部门之间沟通、交流和协调不到位,发生拖拉、 推诿、扯皮现象 的,每发现一次并经核实,处罚所涉部室和所属单位联责领导每人200

7、元,处罚当事人100 元。公司部室和所属各单位正职每月底必须向分管领导进行书面述职。没有达到此要求的,每次处罚当事人100 元。8 、办事效率不高,把简单事情复杂化,没有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网络平台办公的,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100 元。(二)学习作风考核:1、机关部室和所属各单位没有制定管理人员年度学习计划,没有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活动的,处罚作风建设联责人每人 200 元。2、机关部室负责人和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完成公司党委要求每季一篇学习心得或学习记录不全的,每缺一次,处罚当事人50 元。3 、机关部室负责人和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不组织每周一晚上政治学习日活动的,每缺少一次,处罚作风建设

8、联责人 50 元。学习内容不丰富,流于形式的,每发现一次处罚联责人 50 元。4、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各种业务培训的,每缺一次处罚当事人 50 元。(四)生活作风考核:未严格执行“九不准”的。1、工作日打牌的,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100 元。2、工作日午间喝酒的, 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100 元。3、用公款洗脚、按摩、唱歌、跳舞、钓鱼等休闲娱乐的,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 元。4 、与下属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打“业务”牌,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 200 元。5、公车私用的,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 元,并且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另加处两倍的罚款。6、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发现一次大操大办

9、行为,处罚当事人500 元。7、组织人员到路口、车站或机场迎送单位主要领导的,每发现一次处罚迎送所属单位主要领导200 元,其它参与迎送领导 100 元。8、超标准接待的(上级单位及各业务单位来公司原则上中餐按8 元 / 人的工作餐标准接待、住机关招待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下矿一律按8 元 / 人的标准吃工作餐) ,每违反一次,处罚当事人和接待单位主要领导各100 元。( 9)无原则陪餐的(上级领导及各业务单位来公司,由分管领导安排对口部室(单位)负责人或亲自接待,特殊情况由总经理亲自接待。上级单位、各业务单位、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下矿由矿长或分管领导负责对口接待。陪餐人数原则上控制在4 人以内),

10、每违反一次,处罚接待单位主要领导 100 元。(五)领导民主作风考核:1、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未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处罚党政主要领导各200 元,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民主生活会,不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缺一次处罚当事人100 元。2、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未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程序办事,决策时主要领导没有实行末位表态,班子成员讨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讨论决定或未执行票决制, 每违反一次处罚主要领导400 元,并给予记过处分;处罚班子其他成员100 元。3、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不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未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用人问题上任人唯亲,或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搞特殊化,

11、每发生一次,处罚当事人 100 元。4、所属各单位没有认真落实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行矿务公开的,每发生一次,处罚单位或主要领导各200 元。(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考核:加强廉政建设,重点突出对以下“五严禁”行为进行查处:1 、严禁在工作和公务活动中发生“索、拿、卡、要”,一经发现, 没收全部财、 物,处罚 500 元,并给予警告处分。发生第二次此类行为,处罚 1000 元,并给予记过处分。2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红包礼金,一经发现,没收全部财、物,处罚 300 元,给予警告处分。发生第二次此类行为,处罚600 元,并给予记过处分。3 、严禁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产权交易、资产处置、煤炭资

12、源转让等经济活动,一经发现,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处罚 1000 元,并给予记大过和降级处分。4 、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揽业务,推销产品,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1000 元,并给予记大过和降级处分。5、严禁各单位领导费用分摊到职工工资中报销,一经发现,清理全部所报费用,由当事人退还, 处罚当事人30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发生第二次此类行为,处罚当事人600 元,并给予记过处分。(七)组织领导的考核:1 、部室、各单位未按作风建设实施细则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开展主题活动,未制定制度措施,推进作风建设的。处罚作风建设联责人200 元。2 、两办未按本办法要求,

13、严格进行检查考核的,纪委对作风建设督促考核工作不力,每次处罚部室负责人各100元。上述(一)一(七)项所有违反行为,同一行为累计达到 3 次、其他合并行为累计达到6 次的,加罚50% 累计金额,并视情节给予从重从严处分,直至撤职。(八)监督办法:1、本监督考核实施细则在公司网上进行公示,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员工进行宣传学习,广大职工群众可以打电话、发短信、电子邮件和书信方式对中级职员和机关作风建设问题进行监督、投诉、举报。2、公司机关、所属各单位分别设立投诉举报箱。由党委工作部、总经理办公室、纪委共同监管。3、公司机关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公司纪委办公室第六条附则:1、此前与本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此次文件内容为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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