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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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援助调研报告范文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 其实质是法律扶贫、扶弱、扶残,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完善社 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措施。法律援助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 密切。提高法律援助的管理能力,不断改进和完善法律援助机构自身 工作机制,充分有效地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作用,是司法行政机 关创新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对于有效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 有序和谐发展意义重大。一、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能法律援助的管理是设置管理机构对法律援助项目或组织进行管 理,确定其优先工作目标,并对服务的提供承担管理和经济上的责任。 法律援助管理的核心是解决法律援助事务由谁管理和怎

2、样管理的问 题。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确立管理目标并监督其实施制定和指导实施 相应的政策、管理多种的资金、建立服务质量保障机制等。建立个什 么样的法律援助机构,以何种方式组织、实施法律援助,是关系到法 律援助工作能否得以顺利开展的大问题。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能主要有三项:(1)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申请 人向法律援助部门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部门应按法定程序予 以受理。(2)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部门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资 格审查,决定是否对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3)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 合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部门经过审查,确定申请 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后,应当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申请人提

3、供法律援 助,并及时通知申请人。二、法律援助管理的现状xxxx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法律援助条例,标志着我国法律援 助制度体系构架基本形成。条例实施以来,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进一 步得以落实,各级政府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逐年加大,法律援助工 作力度不断加强。xxxx集中办案模式的建立,实现了政府购买服务 的尝试,避免了劳动用工风险,避免了办案人员过散、管理难度大的 问题,通过案前把好选人关、案中把好监督关、案后把好评查关,全 程严控办案质量,并制定奖惩办法,开展案件质量评审,严把案前、 案中、案后三关,使队伍管理更严谨、更规范,从而实现高质高效的 法律援助工作成果。集中办案模式使法律援助变“外部分散管

4、理”为 “内部一体管理”、变“以案补贴”为“定额补贴”、变“指定专长” 为“提升专长”,大大减轻了管理负担和补贴负担,大大提升了服务 能力、质量和效率,顺应了 xxxx区法律援助工作的环境特点和管理 需求。(一)人员集中,实现办案队伍管理有效提升xx年,我们在调研和借鉴其他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 特点,采取集中办案新模式。坚持以能力、责任心、爱心为标准,在 骨干律师队伍中筛选老、中、青三个层次的6名执业人员,全日制参 加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劳动关系仍然挂靠在原法律服务机构,由所 在机构与法律援助中心签定业务协作协议。身份上,他们代表中心对外开展援助工作。业务上,除值班、办案外,还承担其他

5、法律援助事 务,一般情况下不得承办收费案件,不得在中心接待收费当事人。案 件上,除街道工作站受理的非诉援助案、受援人点援外,其他法律援 助案件统一由他们办理。报酬上,给予定额补贴,不再以案补贴。管 理上,以法律援助专职律师管理制度和双方签订的法律援助专 职律师公约为基础,集中开展援助工作并接受中心的管理。形式上, 整体表现为“专职法援律师”和“专职法律援助工作者”。6名律师、 2名法律工作者专职从事法律援助案件代理、行政大厅和援助中心值 班接待等工作。其他社会执业律师通过“点援制”作补充参与法律援 助案件办理,保障受援人的自由选择权。(二)经费集中,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成倍提高目前,各级政府每年在

6、确定的法律援助经费预算时,并没有统 一的标准。xxxx区近年来案件办理的数量大幅度增长,可经费增长 的速度难以满足案件办理的需求。集中办案模式运行以来,极大降低 了补贴开支,也极大地提升了工作效率。过去我们也是以案补贴,一案一结,一案一补,案件补贴一年 70余万元。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入不敷出,随着法律援助力度的加大, 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急剧上升,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也随之剧增,仅xx 年,中心就发放补贴70余万元,远远超过财政给予的55万元的专项。 实行集中办案模式,6名专职律师补贴总额只有40多万元,除街道 工作站非诉案和个别点援案件外,每年一千件以上的案件代理、值班 以及其他法律服务均由他们承担,

7、补贴支付降低了、工作总量却上升 了,有效地缓解了经费不足的矛盾。(三)办案集中,实现案件办理质量全面提优以往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是由中心派到所、再由所派到人, 在中心值班的律师也是天天换,他们对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等规定 不熟悉,对当事人的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中心实行集中办案模式以后, 我们感到这一模式一是有利于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控制,接待群众 的服务质量有了质的提升;二是有利于管理人员与办案人员的沟通, 协调,中心便于掌握案件的进展和动向;三是有利于通报工作、统一 思想、总结问题、及时调整,对疑难复杂案件的集体讨论,能够使得 案件很好地得到处理;四是有利于律师办理不同类型案件时进行相对 平衡

8、地发放补贴,避免律师对案件的挑三拣四,鼓励律师对每件案件, 尤其是劳动争议案件优先通过非诉的方式处理,成本低,见效快,深 受受援人的欢迎;五是有利于针对性地选派专业律师。可根据法律援 助案件的类型对律师进行相对固定的分工,其专业化服务优于一般社 会法律服务机构;六是有利于中心举办业务培训。经常邀请劳动仲裁、 劳动保险、劳动监察、法院民庭的领导进行授课、答疑解惑,并对事 先梳理出的问题一起交流探讨,商议切磋,拓宽办案思路、办案方法, 全面提升办案效果。三、法律援助管理面临的现实问题(一)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不健全,部门间协调不力。当前法律援 助机构的运作程序、工作制度、管理体系以及援助人员工作量的确

9、定 和评估等缺乏科学的规定。如为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 为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等援助项目,均由法院管理,其余项目或由 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或由社团组织负责。而这些部门各自为政,缺乏 一个统一的组织管理机构或组织协调机构。特别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保 障机制尚不健全,福利政策落实不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援 助队伍的稳定和整体功能的发挥。(二)立法相对不完善,管理缺乏规范化和统一化。法律援助制 度的完善程度,是检验司法制度乃至整个法律制度健全与否、先进与 否的重要标准,也是衡量社会文明、法律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准绳。 完善的立法是法律援助制度得以顺利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现有的法律 依据主要是

10、xx年颁布施行的法律援助条例,显然不能满足日益 复杂的社会需求。实践中,很多法律援助机构已经在降低门槛、扩大 受援面,如果没有统一立法,必将使法律援助陷入“各自为政”的尴 尬局面,这显然对于提高法律援助管理能力是不利的。四、提高法律援助管理能力的几点建议(一)加大法律援助经费投入,形成制度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 健康发展离不开稳定可靠的财政经费保障。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 机构要继续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政府财政供给为主渠道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 系和保障机制。同时,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法 律援助经费管理制度,保证法律援助业务经费

11、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 rw.o(二)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大培训力度,全面 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 培训班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和情况等形式,着力提高 全体工作人员和法律志愿者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 质。同时,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困难群众对法律 援助的实际需求,总结工作经验;加强法律援助理论研究,特别要研 究法律援助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法律援助 资源调配问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使用效率和规范管理问题,法律 援助工作的规范和质

12、量问题等等,研究制定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相关政 策和制度。要重视加强法律援助专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 治理念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尤其是做群众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加强相关立法。1. 提升法律援助立法层次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最高法律依据是 宪法中“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 定,最直接法律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条例。中国法律援助制度作 为与中国贫弱老百姓联系最密切、最广泛的制度,是法治意识普及的 最佳途径,其立法意义远非其他一般救助措施所能相提并论的。因此, 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立法层次不应该限定在行政法规。笔者建议,在 宪法

13、中明确载明“国家坚持和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用最直接、最显 明的语句将法律援助制度在根本法中固定下来。同时,从长远计,在 条例施行一段时间后,在法律援助实践成熟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法律援助立法层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援助法,以基本法律的形式规范法律援助。这样有利于法律援助 实践的健康发展,有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更好实现。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援助法颁布施行后,要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使之更好地 发挥实际效用。2. 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出台之前,应当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做好条例的修改完善工作。 司法部要及早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关于法律援助机构、经费管理

14、 使用、法律服务人员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社会组织人员参与法律援助 工作、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落实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等管理 办法,全面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各地也要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就法律 援助的管理和实施,尽快制定或修改地方性法规、规章、细则和办法,3. 协调法律援助相关规定,目前与法律援助联系较为密切的法 律法规主要有: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律师法、国家赔偿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 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与之相配套的还有一系 列法规性文件、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等。它们为法律援助制度在中国 真正确立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然而这些法律法规、法规性文件、 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等之间往往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重复甚至矛盾 之处。因此,有必要在未来几年内对它们进行拉网式,以使所有与法 律援助有关的法律规定衔接起来。(四)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与相关工作的协作机制。司 法行政部门和政府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劳动仲 裁、社会保障、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完善相关工 作配合协调机制,为顺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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