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内科各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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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呼吸内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是科室管理的核心与精髓,它不仅和病人的生命息息相关,也直接关系到科室的生存与发展。为使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到位,并不断持续改进,依据国家有关卫生法规及河南省卫生厅有关规定,制定本科室制度。一、管理制度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在院长领导下,由科护士长配合,负责病房、门诊、肺功能室、纤维支气管镜室的全面工作,完成就诊病人的诊疗、科研、教学任务。2、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科主任每周查房一次。住院医师每日查房二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值班医师实行12小时负责制。3、及时了解国内外学术动态,不断更新知识,开展新业务。4、坚持病历书写规范、危重病人及死亡病案的讨

2、论制度、会诊制度等,提高医疗质量。5、护士长负责病房的管理,达到整洁、卫生规范化,为病人创造一个舒适安静的治疗环境。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对特殊感染病人,应设专门病房,严密隔离,积极抢救,努力提高治愈率。7、严格遵守纪律,相互理解,加强团结,遵守医德规范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二、工作制度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其可以真正得到落实。2、定期对科室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3、对科室工作人员定期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4、对病人进行传染病尤其是肺结核甄别,并采取及时、正确的救治、转诊措施。5、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科室布局、分区合理,人流、物流合理,所有物品、区域的标识与标

3、志明确、清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洁、污物品分开放置。6、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执行。医护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病人和接触污染物品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消毒,必要时戴手套。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转运、处理等工作。8、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尤其是肺结核)。医务人员必须了解、掌握传染病病种及分类、不同传染病的报告时限和内容要求,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要及时将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信息报预防保健科或医院总值班室,并与医院感染管理科沟通。必要时,可直接向所在的卫生厅行政部门

4、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对排除传染病的案例,要及时修正报告。9、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密切配合,开展有关肺结核的宣传教育工作。10、医院要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合必要的防护物品,尽量防止和避免职业暴露,一旦发生职业暴露,能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三、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按时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3、首诊

5、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二)病历管理制度1、成立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6、、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2、配合二、三、四级质控部门对病历的审查评价工作。3、贯彻执行河南省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 及我省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4、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

7、查签名。(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

8、录。(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5、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 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6、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在病案室专人复印。7、依据河南省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奖惩暂行办法的要求与规定,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和奖罚机制。(三)医嘱执行制度

9、及流程1、医嘱执行制度:(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15分钟内执行。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4)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

10、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5)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6)一般情况下,护士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7)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8)病人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10)护士每班应

11、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看有无新开医嘱。护士长对所有的医嘱每周总核对一次。并在医嘱核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11)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12)根据医嘱和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随时核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附:医嘱种类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

12、立即执行。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二种。1、医嘱执行流程 :(1)医师下达医嘱(2)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3)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4)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5)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6)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四)查对制度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

13、、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五)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按照医院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12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14、。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临时检查患者。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6、查房内容:(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

15、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

16、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六)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1、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匡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2、病区均实行12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3、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4、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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