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产处制度汇编

上传人:s9****2 文档编号:506711545 上传时间:2022-08-11 格式:DOC 页数:45 大小:20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务资产处制度汇编_第1页
第1页 / 共45页
财务资产处制度汇编_第2页
第2页 / 共45页
财务资产处制度汇编_第3页
第3页 / 共45页
财务资产处制度汇编_第4页
第4页 / 共45页
财务资产处制度汇编_第5页
第5页 / 共4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财务资产处制度汇编》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务资产处制度汇编(4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财务资产处制度汇编二00九年六月目 录一、财务管理1、嘉兴广播电视大学财务管理制度 32、关于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及费用发放管理的若干意见 53、嘉兴电大财务日常报销办法 94、关于教职工差旅费报销的若干规定105、嘉兴电大财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126、嘉兴电大经费使用管理办法13二、资产管理1、嘉兴电大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152、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实施细则193、嘉兴电大固定资产配置办法214、嘉兴电大物资统一采购管理办法225、嘉兴电大仓库日常管理制度246、嘉兴电大教学设施借用管理办法267、嘉兴广播电视大学宿舍借用管理办法27三、校园建设1、嘉兴城市大学、嘉兴电大卫生与环境工作实施管理办法2

2、92、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水电节约工作的办法323、卫生间日常管理制度344、保洁员工作职责355、嘉兴电大保洁员管理考核办法 36四、食堂管理1、食堂就餐卡使用管理办法372、嘉兴电大食堂卫生管理制度393、食堂文明服务制度40五、基建维修1、嘉兴电大招投标管理办法412、嘉兴电大日常维修管理办法44第一部分 财务管理嘉兴广播电视大学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财务管理,完善资金收支,杜绝与防范经济活动中各种违规事件发生,现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有关财经政策、法令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嘉兴广播电视大学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学校的资金收支必须全部纳入统一设立的账

3、户,不得私设小金库,设账外账。严禁公款私存,一经发现查实,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第二条:学校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内控制度应包含以下方面内容:1、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与执行、经费支出授权审批、资料征订、物资采购、学生代管费结算、资产处置、财务人员不相容岗位牵制以及其它与财务相关的事项。2、财产管理制度:包括建立有关财产账册、财产使用保管、财产清查、财产购置与财产报损、转让等有关事项。3、内部分配制度:严格执行学校内部分配改革方案和相关考核考评分配制度,做好教职工的各类发放以及社会保障金申报缴纳等有关工作。第三条:严格学生代管费收支结算。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4、按标准收取,不得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学生代管费必须及时按学期按实结清,不得虚列支出,多余资金及时退还学生。书簿费等折扣应让利给学生,禁止代管费长期挂账。第四条:加强经费支出管理,规范支出报销。学校经费支出应按财政规定的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列报口径执行。不得任意扩大开支内容、提高开支标准,超越开支范围。严格执行支出审批手续。第五条: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保障财产安全,提高财产使用效率。学校必须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账总账和明细账,明确资产管理部门以及使用人、保管人的责任。固定资产的增减须及时办理账务手续,保持账账、账实一致。设备购置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第六条:加强对采购、基建项目、维修项目管理,严格

5、按上级有关规定操作。严格控制支出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资金投资效益。日常零星采购可通过招标实行定点采购,政府采购项目上交市政府招投标中心统一执行。基建维修项目完成应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和工程审计,实行“先审计、后审批、再支付”的管理办法。第七条: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中,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有权按财经纪律要求作出相应处理。第八条: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财务及相关部门应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往来款项不得长期挂账。 嘉兴广播电视大学 二00七年十一月关于进一步加强收费及费用发放管理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贯彻好国家和省、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和省电大等有关文件精神,从实践“

6、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关于加强收费及费用发放管理的若干意见。一、关于收费管理(一)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申报审批财务资产处是负责各项收费工作的职能处室,由财务资产处负责全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报批工作。各处室、学院一旦有新的收费内容产生以后,需将收费项目、上级有关部门的收费依据以及费用预计支出情况等资料收齐后提交财务资产处财务室,由财务室拟定报批文件,最终由学校出面申报。各处室、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审批后的项目及标准开具应收款通知单(银行转帐收款)和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现金缴款),用现金缴纳有关费用的,则由学生直接交财务室。收费项目不得随意变

7、更和篡改,各处室、学院不得自行收取未经审批的任何费用。(二)应收、应付款的管理应收款是指学校向各县市电大、教学点及有关单位根据有关政策及合作办学等协议收取的费用,需通过财务资产处财务室统一结算收取,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随意扣除任何费用和减免、直接列支费用。学生及有关单位直接用现金缴纳有关费用的,则由相关部门经办人填写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直接将现金交至财务室。应付款则是指支付给中央电大、省电大、县市电大、教学点和有关部门的各种费用。各类应收应付款项均需各处室、学院提供具体的收款、付款事项,应收、应付款所需的数据和明细清单,由各处室、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经分管校长审批后交由财务室统一催收或支付。(三)

8、学费、住宿费、代管费收费的管理1、学费、住宿费、代管费收取额度的确定每学期末由各学院和教材管理部门向财务资产处提供下学期教学计划及各班级学生用书额度,并提出收取费用额度的建议,由财务资产处财务室汇总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具体收费额度,并由学校以文件形式发到各学院。各学院不再自行制定学费、住宿费、代管费等费用的收费标准。2、学费、住宿费、代管费收费流程各班主任根据学校制定的收费额度及时通知学生交存有关费用,财务室定期到银行扣取有关费用。需交纳现金的,则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由学生直接将现金交到财务室,各班主任则根据学生返回的经财务室签章后的票据及时做好登记工作,用以备查和核对数据。未经财务

9、室签章的票据无效。3、学费、住宿费、代管费的核对每学期报到结束后,由各学院及时提供学生的注册明细表给财务室,由财务室对注册情况和交费情况进行核对,发现差错后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补交或退还学生。最终由财务室将核对无误后的数据交学校审核。4、新生预交学费的管理招生办应将需要进行的新设招生项目及时报财务资产处财务室,财务室需对新项目收费标准及时经学校上报物价局审批。招生办根据审批后的项目进行宣传和收费,原则上不得对未定的收费标准进行宣传和收费,以免造成被动和不良影响。如有优惠收费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同意后及时通知财务室,由财务室统一执行。(四)其他零星收费的管理主要指重修重考费、零星教材费、资料费、毕

10、业论文费用(补做)、等级考试报名费等,由各处室、学院根据有关收费规定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直接由学生交财务室,在校生则由班主任收齐后上交,各处室、学院根据返回的经财务室签章的票据及时做好登记工作,等该项工作结束后将有关数据清单交由财务室及时进行核对。(五)关于退费的处理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2006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作以下规定:学费和住宿费退还时,扣除上交上级电大所有费用后按日计算退还,代管费则一律按实结算,实行多退少补。开学报到日为计费的起始时点,办理离校手续日为截止时点。具体分述如下:1、在校就读学生(含全日制普通

11、班学生)退学、开除或休学、转学等,学费和住宿费扣除上交上级电大所有费用后,实行按日退还,代管费则按实结算,多退少补。班主任提供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发生的教材、作业本、文印费等支出清单以及是否注册的证明,并填列于退费申请表中,相关学院负责人审核,财务室计算退费额度。休学、留级学生复学后,执行就读届学制收费标准。学生因各种原因在开学半个月内提出休学的,学费可以不退还,直接抵减下次复学时应交学费。退学、休学及转学由相关学院批准、教务处审核,并经财务分管校长审批后签字退费。学生需填写嘉兴电大在校生退费申请表。2、报名未参加入学测试的学生,扣除报名注册费后,预交学费全额退还。属于校方原因造成学生退学的,报名

12、注册费一并退还学生。退学由招生办审核,并经财务分管校长审批后签字退费。学生需填写嘉兴电大未入学学生退费申请表。3、报名后参加入学测试未被录取的学生,扣除报名注册费后预交学费全额退还。退学由招生办审核,并经财务分管校长审批后签字退费。学生需填写嘉兴电大未入学学生退费申请表。4、已录取新生至开学报到日前要求退学的,扣除报名注册费、新生建档费等上交上级电大后全额退还学生。退学由招生办审核,并经财务分管校长审批后签字退费。学生需填写嘉兴电大未入学学生退学申请表。5、已录取新生开学报到后退学、转学或休学的,按在校就读学生相关办法处理。学生需填写嘉兴电大在校生退费申请表。6、代管费实行按学期结算,按实列支

13、,多退少补。每学期末由各学院、办公室、财务资产处提供教材支出清单、文印费清单、仓库领用物品清单,有其他合理支出的,相关处室、学院还需提供其他有关代管费支出项目明细清单,财务资产处财务室负责代管费的最终结算。班主任根据财务结算通知单填制退费领款单,相关学院院长审核,并经财务分管校长审批签字后退还给学生。超支使用的代管费则由班主任及时催收补交。二、关于费用发放1、工资、津贴、各种奖金等薪酬,由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制表,经人事、财务分管校长审批后由财务室发放。2、监考费、阅卷费、课酬、论文酬金等劳务费,由相关处室(学院)提供费用结算明细并制表,办公室审核,教学分管校长和财务分管校长审批后由财务资产处财务室发放。3、值班、加班费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计算并制表,相关分管校长审批后由财务资产处财务室发放。4、所有发放给教职工的费用和打卡报销费用,发放及打卡后由财务资产处财务室每月末将费用清单发至教职工本人及时核对,并办理签收手续。以上所有发放的费用原则上按在编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岗位合同工、临时工(含退休返聘教师)、外聘教师等人员类别分别制表,财务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制定合理、合法的相关费用管理办法,是促进我校事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有力保障。以上规定自即日起执行,希各处室(学院)严格遵照执行。以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有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嘉兴广播电视大学 二00七年四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