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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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为持续改善本区环境空气质量,降低大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遏制臭氧(03)污染态势,助力国际精品城区建设,根据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和市区蓝天保卫战目标责任书(20182020年)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更加突出结构优化调整、污染源头防控和全过程监管,继续提高环保标准,严格环保执法,继

2、续深化大气污染源治理,落实政府、企业、公众大气环境保护责任,着力提升大气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为加快建成国际精品城区提供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二)行动目标以产业为重点,统筹能源、建设和生活领域,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能源控制,加快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建立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控制制度;兼1. 严格日常监管和执法。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重点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重污染工业企业和结构调整企业,以及扬尘产生源和社会污染源的监管。加强联合执法,强化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超标排污、非法排污。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按

3、高限予以重罚。配合市级部门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加强公众参与环保监督。2. 大力推进执法专项行动。制定年度工业、交通、扬尘和生活源专项执法方案,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结合转变发展方式专项检查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和渎职枉法行为。3. 探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制度。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由街道、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确网格督查员,对网格内违法建设项目、小茶炉小炉灶、扬尘污染、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违法排放落实排查和取缔责任。4. 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在区级主流媒体择时曝光典型环境污染违法违规问题和案例,及时跟踪并公布整改落实

4、情况,接受全社会各界监督。(四)加大社会投入,强化政策引领1. 坚持以环保标准执法为主,经济支持政策为辅。根据实际工作推进需要,研究制定能源、工业、交通、建设等领域相关污染治理支持政策。2. 落实绿色发展配套政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水性涂料等环境友好型产品。加快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及推广,重点关注有毒有害废气排放企业和高风险企业。落实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对环境违法企业严格限制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加快推动环境服务市场化和专业化。(五)完善能力建设,提升应急水平1. 加强监测监管能力建设。扩大NOX等主要污染物和VOCs等特征污染物的在线监测安装范围,督促排污

5、单位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按照市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建设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 提升大气污染应急能力。制定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工作方案(2018版)并向社会公布,修订并完善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和实施细则,对可能发生重度以上污染等级提前采取强化措施。提高各级别应急预案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不低于10%、20%、30%o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高污染应对方案的实施和监管,切实做好重污染应急减排工作,并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巡查。(六)发动市民参与,加强区域协作1. 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减排和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大力倡导以节约、绿色和低碳为

6、主题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培育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帮助公众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有利于节能减排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相关活动。2. 加强信息公开。拓展环境空气质量发布渠道,强化发布时效,分步实施预警预报。在主要媒体发布大气污染治理年度目标任务和进展,在政府网站发布建设项目环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和违法企业等政府信息,规范和拓展发布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约束。3. 深化区域联防联控。落实长三角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对接区域重污染预警和应急预案;实施传输通道上重点源排污企业应急减排以及冬季区域内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顾臭氧(03)污染控制,以细颗粒物(PM2. 5)、氮氧化物(N0X)

7、和VOCs为治理重点,推进各项大气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和减排。到2020年,PM2. 5年均浓度力争达到37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率(AQI)力争达到80%左右,区域降尘量不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到2022年,PM2. 5年均浓度力争达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率(AQI)进一步提升。二、主要任务(一) 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推进NOX深化治理1. 完成中小燃油燃气锅炉NOX排放深化治理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2018年底前,力争完成50%以上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任务,2019年全面完成。鼓励燃油锅炉实施“油改气”、“油改

8、电。2. 强化高污染燃料销售和使用环节监管禁止新建燃煤设施。严格禁止煤炭、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使用。(二) 产业结构优化和调整,深化工业污染防治1. 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和高污染企业淘汰结合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无证无照企业清理,促进产业升级和合理布局;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本区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违法建设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确保整改到位。2018年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2018年底前,全面杜绝工业堆场和工艺废气等无组织排放,对存在无组织排放的行为,依法

9、从严处罚。到2020年,包装印刷等行业和涉涂装工艺的企业,使用的涂料、油墨等原辅料基本完成由高VOCs含量向低VOCs含量的转型升级。2. 全面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实施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和行业控制,遵循“控制总量、削减存量、减量替代”的原则,涉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按新增排放量的2倍进行减量替代。推进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到2020年,重点行业排放总量较2015年削减50%以上。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并开展动态更新。3. 实施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工程禁止生产高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的新改扩建项目。流通消费环节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料。包装

10、印刷行业推广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应用,倡导绿色包装,推广非溶剂型印刷、涂布和复合工艺。到2018年,低VOCs含量油墨的使用比例达70%以上,到2019年,全面完成。积极推进金属制品、交通设备、电子元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等行业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产品。(三)加快建设城市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1. 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配合市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公交优化、慢行友好的城市交通体系建设。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不断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重。持续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2.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新增、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车比例大于80%0配合市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出租、物流、环卫、邮政等行

11、业新能源车推广力度。新增和更新的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中新能源车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以上。2020年底前,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中心城区小于1公里,外环以外区域小于2公里。到2022年,环卫、邮政、市内货运等行业新增车辆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3. 深化老旧汽车淘汰和治理实施更严格的高污染机动车限行、管控和淘汰措施。按照市级部门统一部署,进一步扩大高污染机动车限行区域,加大高污染机动车淘汰力度。按照国家和本市下达的目标要求,2020年底前全面淘汰财政资金购置的国三柴油车。4. 完善在用车排污监测监管体

12、系配合市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并完善长三角机动车异地同管信息共享平台,强化高污染机动车的执法监管。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建立“全防全控”监管制度。配合市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查,严厉打击排放检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加强车辆路检路查和集散地货车检查。5. 加强油品质量检查和车用尿素供应监管加强对本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质量的监管,对辖区内供应油品和车用尿素进行全覆盖检查,禁止进口、销售和使用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严格查处油品质量超标现象。加强非法经营加油点排摸,严厉打击非法加油行为,彻底清除辖区内黑加油站点。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

13、站点均须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对车用尿素质量进行定期检查。6.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提升非道路移动新机械准入门槛,适时实施非道路机械国IV排放标准。严格实施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烟度排放标准,加强在用非道路机械执法检查,依法严格查处超标及违规机械。推进老旧机械淘汰和治理。加快国II及以下老旧机械淘汰,鼓励机械“油改电”。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机尾气达标治理。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要求,区域范围被划定为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的,未达到相应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在该区域内使用。建立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申报登记的长效管理制度。建筑和市政工程机械、场(厂)内机械、机场设

14、备和备用发电机等由相关部门负责按要求申报。7. 推进机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推广地面辅助电源使用,新改扩建机场航站楼地面辅助电源配备率达到100%;提高现有机场航站楼廊桥机位辅助电源利用率。到2020年,现有机场航站楼远机位地面辅助电源利用率基本达到60%o推进机场地勤设备“油改气”、“油改电”或改用其他清洁能源。(四)建设领域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强化扬尘污染控制1. 大力推进绿色节能建筑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外环线以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外环线以外在50%基础上逐年增加。采用混凝土结构体系建造的装配式住宅单体预制装配率和装配式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o推动建筑用能

15、绿色化发展,新建的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应结合实际情况,统一设计并安装与建筑能耗水平适应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2. 推广应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黏剂除特殊性能要求外,建筑内外墙全部使用水性涂料,逐步淘汰溶剂型建筑涂料和胶黏剂使用。推进地坪涂料、防腐涂料、道路标志涂料、建筑胶黏剂等低VOCs含量产品的应用,2020年达80%以上。鼓励使用低VOCs含量铺装沥青稀释剂或乳化剂。2018年起,市政、教育、卫生等所有财政出资新改扩建、修缮项目力争全部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黏剂等产品。3. 提升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水平全面加强建筑、市政、拆房等工地的扬尘污染控制及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持续完善辖区内工地管理清单,强化扬尘控制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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